什么是“矫正性强奸“?为什么有些国家会不惩罚施暴者?

世人只知道强 让人很害怕,却不知道矫正性强 奸比强 奸更可怕,因为它不仅不用受到任何惩罚,还可以在指定的范围内挑选侵害的对象。


一提起强 奸可以说就很多人都害怕,特别是女性,不过相对现在来说,这种事情发生的机率还是非常小的,毕竟现在各方面治安还是非常不错的。但是大家只知道强 奸是什么意思,也知道一旦发生这种事情会受到什么样伤害,但却不知道矫正性强奸是什么意思。

在这我们先来看一下 的解释以及会受到的惩罚:

强 奸又叫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意愿的行为,


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这个解释当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一个是违背被害人意愿,一个是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可以说这两个特点都是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对强 奸定罪最关健的作用。

那什么是“矫正性强奸“?

矫正性强 奸通俗一点讲就是为了改变同性恋的性取向问题,这个词语的来源地就是南非。

标准解释就是:它是指因其性取向或身份认同问题而被当做目标的受害者,罪犯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将受害者变成异性恋。


这种情况发生在南非居多,一般在印度,乌干达,牙买加有类似情况,据Vyjayanti Mogli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0-2014年曾发生过15起矫正性强 奸。


在印度一个偏僻的小村庄中,一名母亲为了治愈好自己女儿的同性恋取向,不惜从外面找了一个男人与自己的女儿发生矫正性强 奸。


当时年仅15岁的女孩Pearl,随着身体发育的越来越成熟,她自己发现对女性特别喜欢,有一种特别的情感,自己整个行为包括言语之间都有着男人的模样和行为。每天都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假小子。

就这个时候她的妈妈发现她的性取向有问题,而这时候也正是Pearl恶耗来临之际。

大概隔了三个月之后,有一天晚上Pearl的妈妈不知道从哪带来一个男人,简单和男人沟通两句之后,就告诉Pearl这是你未来的老公,今晚你和他睡一起。


当时Pearl害怕极了,想着去拒绝,但她妈妈以没有饭给她吃为由去威胁,如果不照做还会遭到毒打,听到这两个条件之后,Pearl再拒绝也没有用了。

此时男人走进了Pearl的房间,把门关上并反锁,这个时候就强制与Pearl发生了关系,不管Pearl怎么叫,怎么喊都没有用。


这个时候Pearl只能是接受这名男人的矫正性强 奸。而第二天一大早,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妈妈,得到的是一句话,没有关系,他是为了治好你的病。


Pearl也想过报警,但是她的妈妈告诉她,没有用的,因为我不会去当你的证人,反而会告诉警察你是自愿的(在印度矫正性强 奸是不受法律保护,更没有相关的规定)


听到这句话之后,Pearl几乎崩溃了。这样的日子基本每天都在重复着,男人每天晚上都会与Pear发生关系。而这时间持续三年,在这三年虽然并没有每天都发生这样的事情,但隔三差五就会出现。

而她的母亲则认为这样才能治好Pear的病,也只有这样才能让Pearl当一回真正的女人。


三年之后Pear不幸怀孕了,等她生完小孩之后,这个男人要再次与她发生关系,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她有同性恋的倾向。同时她的母亲也不准她去给自己的小孩子喂奶。

因为母亲认为,一旦喝了Pear的母乳之后,会变成同性恋。可以说Pear这一生是非常不幸的,也是非常痛苦的,最终郁郁而终。


这就是所谓的矫正性强 奸,可以说在南非发生是最多的,主要也都是发生在同性恋之中。


在印度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情况,一名主持人去采访印度人,问他们怎么看待同性恋的事情。

一名男人回答说:想要结束男同 、女同这些荒谬的事,他们就必须被矫正性强 奸,这样就可以男人是男人,女人是女人,整个社会平安安定。


而一旁另一男子回应到:只要他们多被矫正性强 奸几次,自然就不会去想同性恋的事情了。

从这就可以看出来,印度人对同性恋非常的排斥,所以矫正性强 奸在印度是常常被人提起的。

所以矫正性强 奸,又可以简称为奸改,

它是一种性犯罪与仇恨犯罪,一般由异性恋以"改正对方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为由对女同性恋者或跨性别者进行强奸。目的就是为了将受害者变成正常的男女恋爱的方式。

为什么印度这些国家会出现矫正性强 奸

因为在印度同性恋是违法的,一旦发现最高可以判15年监禁,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家长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未来会成为一名同性恋人。如果发现了也会对其进行强制性的矫正性强 奸。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治愈好同性恋。


正常来说矫正性强 奸都是自己父母选择的,可能发生在自己的兄妹之间也可能发生在表兄弟之间,更有可能发生在父母之间。


同样在印度,有一个母亲为了治愈自己儿子的同性恋,不惜矫正性强 奸了自己的儿子,当时发现的时候以为是自己母亲有问题,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为了治愈自己儿子的同性恋病。


这件事情当时可以说是非常轰动,但在印度她是不会受到法律惩罚的,因为这是一项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很多时候大家都是选择沉默不语。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其目的就是为了治愈好同性恋,但其实他们不知道这种方法是没有用的。

发生矫正性强 为什么有些国家不会惩罚施暴者?

看到这么多很多人就会问,为什么有些国家不会惩罚施暴者?那是因为国情不同,你要是放在我们国家分分钟就给你带走了,而且情节严重的话那受到的惩罚也是非常高的。而至于其他国家为什么不会惩罚施暴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所处的环境不同


在南非这个地方很多国家都是禁止同性恋的,所以一旦发现自己的小孩有这个倾向马上就会去制止,不管是用什么方法。这就所处的环境是相关。


很多时候这些国家都是默认的,只要不是很出格的事情,基本是不会过多的去管理,所以就造成了施暴者并不会受到惩罚。


第二:人们盲目的认知


处在社会底层的人认为矫正性强 奸是一种非常好的治愈同性恋的方法,而这一认知就会造成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治愈方法,既然是治病的那自然就不会受到惩罚。


第三:只发生在特定的人群范围中


矫正性强 奸并不是说发生在所有人群中,如果是这样那整个国家都会出现混乱,人人都会感到自危,那自然是不会被允许,之所以不会受到惩罚,就是因为他只是发生在特定的人群范围中而已。


最后:


矫正性强 奸可以说是一项败坏社会风气和道德的事情,这种事情还是需要禁止的,当然各个国家国情不同也只能是适可而止,但不管怎么样,任何人都应该拥有最基本的人性权力,不应该被盲目的贱踏。




什么叫矫正性强奸?说白了就是对同性恋的一种歧视和欺负,比如说对女同性恋以及男同性恋,通过强行和他(她)们发生关系的行为,想要试图干涉或者改变对方的身份认同以及性取向。

矫正性强奸这一个词儿最少出现在南非,目前出现数量较多的是在印度。比如在印度的泰伦加纳南部,在当地同性恋就是一种禁忌,因为和当地的一些传统信仰有冲突,因此同性恋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违法,甚至会被判处10年左右的监禁。

所以,当地甚至就出现了这样一种奇葩的现象:当一些青年男女被认定为有同性恋倾向的时候,家族的一些长辈,就会打着“治疗”的幌子,说是为了家族的荣耀,以及为了避免他(她)进去坐牢,从而对他们进行强奸。甚至出现了,一家人强迫母亲强奸自己儿子的现象,可以说简直奇葩到家了。

当然,幸好在咱们中国,咱们是法治社会,“矫正性强奸”这种现象是坚决被法律所禁止的,也是不被社会基本道德和底线所容忍的。因此,在中国基本上不会出现这种状况!因为,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只要有人敢打着幌子践踏法律的体系和尊严,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5年1月~3月,印度古吉拉特邦的一个家庭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这个家庭为了不让有“同性恋”倾向的儿子去坐牢,胁迫母亲对其进行“矫正性强 奸”,以“挽救”儿子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过去的印度,同性恋是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

2018年9月6日,印度《刑法》第377条关于“同性恋”犯罪的条例被最高法院所否定,从此推翻第377条有关于所有对“同性恋”的规定,至此之后,印度“同性恋”被合法化,它不在披着犯罪的外衣,也不会再有“十年监禁”的标准。

当这个决议被公布之后,印度的许多的“同性恋”者可以说是喜极而泣,这意味着他们将可以从容面对自己的家庭,更多的是不会在受到“矫正性强 奸”的困扰,对于旁人来说“矫正性强 奸”是救治他们脱离苦海的“良药”,但对于“同性恋”者来说这就是来自地 狱的惩罚。

很多人可能不懂得什么是“矫正性强 奸”,这也并非什么新名词,这个词早已存在,它的诞生伴随着冠冕堂皇的借口,也伴随着无数人的苦难。

在过去的印度,现在的南非、乌干达等地,矫正性强 奸依旧是“同性恋”者噩梦。

什么是“矫正性强 奸”?

“Corrective rape、Curative rape”。

这一串英文就是其原始意思,翻译过来就是矫正异性的“强 奸行为”,意指同性恋违背了自然选择,需要进行强制矫正的一种“治疗”。

这个词语最开始出现在南非,历史也蛮久的,如果说在印度发生的“矫正性强 奸“是害怕坐牢,那在南非这种行为就是一种“仇恨报复”。

很多人或许难以理解,也难以置信。

但事实就是如此,一般来说就是异性恋中的男性对“同性恋”的一种侵犯,以改变对方的性别认知偏差或性别喜好为主,对其中的女性进行修改性强 奸的行为,以达到她或他改变想法,抛弃“同性恋”成为异性恋。

所以在想法上来说,这其实就是一种仇恨式的报复心理,借着“治疗”的理由进行的犯罪行为。

这就是“矫正性强 奸”,如此说来可能有部分朋友不太理解,那么接下来我用三个案例来简单的说明一下。

案例一:来自南非的珍.玛琳被母亲朋友强制进行“矫正性强 奸”,说是为了女儿好

这是一个让人悲愤的事,珍.玛琳从来没想到,自己会被自己母亲如此对待,起因只是因为自己看起来像一个男孩子。

在珍.玛琳15岁这一年,按理来说她应该学会打扮自己,有了女孩子应该有的特征与爱好,但珍.玛琳与同龄人确有些区别,她虽然说是女孩子,但她的外貌看起来更像一个“假小子”,甚至就连脾气、喜好都与男孩子无异,她不喜欢与同龄男孩子一起玩,更多的是想与女孩子一起玩,她的这一表现没多久就被其母亲发觉了,这让她母亲心惊的同时,也在图谋着该怎么办。

因为种族的原因,在南非“同性恋”与“异性恋”一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在南非的宪法里是允许同性婚姻的,并且也禁止歧视别人的性取向问题,但神奇的是在普通人的想法里,这又与宪法规定的有所不同,这种不犯罪的“矫正性强 奸”让南非的强奸罪一直居高不下,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在珍.玛琳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母亲玛丽安从当地教堂里带回来了一个男人,并且强制性把珍.玛琳给锁进房间里,珍.玛琳不知道母亲要做什么,但接下来她就遇见了她人生中最可悲的一面,老男人见房门被锁之后就对珍.玛琳动手动脚,在此期间珍.玛琳尝试着求救。

她知道母亲就在门外,可换来的确是母亲的呵斥,珍.玛琳绝望了,她反抗的力量如何是强壮有力的老男人对手?

就这样,珍.玛琳受到了侵犯,第二天老男人离开后,珍.玛琳的母亲依旧面无表情的打开房门,似乎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更加让珍.玛琳崩溃的是,她母亲竟然让这个老男人搬进了家里,从此,珍.玛琳的噩梦开始了,她再也没有被允许去求学,甚至出去工作都不行,她算是变相的嫁给了这个老男人。

在珍.玛琳的母亲看来,同性恋就是一种“疾病”,医治这种疾病没别的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她成为真正的女人,从而记住自己是女人的身份,这种观念在南非、斯威士兰、乌干达等多个国家认知度非常的高,甚至已经达到了“病态”的程度。

无独有偶,在乌干达一个叫做娜莎洛的女孩也有有此遭遇。

案例二:短暂的人生,来自乌干达的娜莎洛

相比于娜莎洛,珍.玛琳的人生则要“幸运”得多。

娜莎洛是一个“女同性恋”者,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多,碍于周围人对同性恋者的敌意,娜莎洛始终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她的日常生活表现得与同龄人异性恋无异,这倒也没引起其他人的怀疑,亦或者一些“极端异性恋”的报复。

可就在娜莎洛24岁这一年,她的人生就此结束,娜莎洛忍耐不住内心的渴望,她还是悄悄离开家去寻自己仰慕已久的女孩,没有人会想到,娜莎洛这一去让她丢掉了性命,甚至还会是如此的凄惨模样。

娜莎洛消失了三天,这期间无人联系上她,家里的父母虽然焦急万分,但也无可奈何,也无处寻找,只能先给当地警 察报失踪处理,三天后的一个下午,在附近一个小镇下水道污水沟里面,有人发现了一具“无名女 尸”,经过警 察的辨别处理,最终与被报失踪的娜莎洛完全吻合。

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娜莎洛不仅被强 奸了,犯罪分子手段极其残忍,其遗体多处有伤痕(只能说手段极其残忍,不好描述,此处略过,感兴趣的可以去了解相关资料)。

这件事被报道之后,引起的轰动也是极大的,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摸索,最终认定娜莎洛是因为见同性恋朋友而被“矫正性强 奸”致死,通过法医鉴定,娜莎洛在死前有挣扎反抗的过程,犯罪分子恼羞成怒做出此等罪恶。

娜莎洛这件事不是个例,类似娜莎洛此等暴力性 侵犯罪的在南非等地层出不穷,表面是异性恋人的极端想法,背地里却是对一些同性恋者生命的恶意践踏与蔑视。

案例三:不想儿子坐牢,印度母亲对儿子进行“矫正性强 奸”

这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如果我说它发生在印度呢?

在印度这个国家,由于种姓制度的根深蒂固,女性的地位是相当底下的。

在印度,女性出嫁是需要带着丰厚的嫁妆给夫家的,要不然不仅没有人娶,甚至还会被看不起,带多少嫁妆就意味着你会得到多少的尊重。

对于同性恋者也是如此,惩罚那是相当的严重,被发现为同性恋者,最终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左右,一些害怕坐牢的人就会做出让人费解的事儿,就比如标题所示。

正因为如此,许多的印度父母都希望自己儿女有着“正常的性取向”,从而保证不会被法律处罚,对于印度的高种姓来说,“同性恋”甚至是姓氏的耻辱,它的出现就与最低种姓一样,是不被人所接受的。

只有被人发现是同性恋,不仅一个家族会抬不起头来,甚至还会被其他种姓氏耻笑。

因此,只要发现了同性恋,都会被强制性矫正,矫正对象通常是其母亲、兄弟姐妹、甚至还会是亲朋好友,并且也是完完全全的被家族胁迫的,这是对子女是同性恋的处罚。

2015年,根据《英国镜报》所记载的一例“矫正性强 奸”案例,在印度古吉拉特邦,一个刹帝利种姓家族出现了一个男同性恋者,这让这个家族在当地彻底没了脸面,如果不证明其是正常的异性恋,他势必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为了不让家族丢脸,也为了证明其不是同性恋者,该男子母亲竟然“强 奸”了自己的儿子,只为让其脱离牢狱之灾,这个想法在我们看来是如此的荒唐与不可思议,但在印度,这却不是唯一。

为何在印度人们如此害怕“十年监禁”呢?

主要原因如下:

1、同性恋者法律上不允许,直到2018年印度才废除了这个条例,但在民间依旧矛盾重重。

2、印度监狱非常的残酷,尤其是对待同性恋者,进入十年犹如被判死刑。

3、对于“女同性恋”来说更是灾难,印度监狱没有男女之分,都是混住。

4、种族制度下的歧视,高种姓婆罗门与刹帝利不允许这种情况的出现。

5、文化风俗的冲突,观念难以改变。

印度是文化与种姓制度下的“矫正性强 奸”,南非与乌干达等国家是仇恨式的矫正,在这种文化风俗、社会矛盾的干预下,南非、乌干达等地的“强 奸案”一直居高不下。

这种处于“灰色强 奸”界面的犯罪分子甚至还得不到处罚,他们会以“治疗”、“矫正”等名义居之,站在道德的最高处。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甚至亲人、朋友还会助纣为虐,受害者是有苦说不出。

从某种程度来说,南非、印度等地强奸案一直居高不下,其实也有部分人默许的原因,更多的犯罪分子甚至想以此来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以“同性恋”强加给受害者,到最后还会给自己安一个“为你好”的美名。

这听起来让人觉得怪怪的,因为在我们的认知里面,“强 奸”就是犯罪。

列如根据我国《刑法》236条所规定,在女性(妇女)不同意性 行为的情况下,以威胁、暴力或者其他手段达成的性侵犯行为,都可以“强 奸罪”论处,此条例主要以女性为主,毕竟在大部分人主观印象里,受害者往往都是以女性为主。

男性在此类犯罪中往往会“强 奸罪”定罪,不过怪事年年有,有时候也会出现“女性强奸男性”的事情出现,虽然此种案例不多,但也并非唯一。

一般来说女性如果“强 奸男性”,通常会以故意伤害罪与猥亵罪判处,根据《刑法》第236条所规定来看,因为男性不属于“妇女”之列,所以女性也不存在“强 奸罪”之说。

从这里面我们可以知道,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侵犯了别人”,都可以被定罪处罚的,只是量刑的名义与标准有所区别罢了。

这里面没有独立区分“同性恋”,所以哪怕对方是同性恋,如果受到了侵犯,也是可以被定罪处罚的。

在这一点上,我国《刑法》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有让犯罪分子有开脱的可能。

可在世界上一些偏僻的角落,“矫正性强 奸”依旧层出不穷,在乌干达、南非、几年前的印度,以及非洲南方部分国家,这种行为依旧被默许,不仅不会受到处罚,甚至还有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以此来遮盖自己的罪行。

甚至在这些地方还有人始终认为自己是对的,因为他们秉行着“我是在用强 奸”教他们做人”的理念。

最后:

一直以来,“同性恋”在很多人的印象里都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同时也是不被所有人所接受的,但犯罪依旧是犯罪,一个“矫正性强 奸”并不能掩盖所有的犯罪事实。

“矫正性强 奸”在南非、印度等地是一个模棱两可的灰色地带,你也可以认为是“灰色强 奸”的一种,为什么不会受到惩罚?这与他们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系,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但在我们这里,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的,都可被认定为强 奸罪,无论是胁迫、暴力,还是其他手段,这里的其他手段已经囊括了所有情况。

所以!遵纪守法,人人有责,法律法规,人人平等,做守法人,别走歪路,走正道才是正确的。




矫正强奸,简称奸改,是一种性罪行与仇恨犯罪,一般由异性恋顺性别男性以"改正对方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为由对女同性恋者或跨性别者进行强奸。"矫正性强奸"这一词语最先在南非被创造出来,它指因其性取向或身份认同问题而被当做目标的受害者,罪犯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将受害者变成异性恋。印度泰伦加纳南部地区一个自称LGBT群体的组织在过去五年内就曾备案过15起"矫正性强奸"。




学习法律的朋友告诉我,矫正型强J是一种很无奈的现象,某些犯了这个错误的人,一点也不用担心受到惩罚,而原因是因为矫正型强J的针对一些“特殊”人群!

在我国女性是一个伟大的名词,随着网络的普及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品质越来越高,女性作为社会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在社会中所受的容忍度也是最高的。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男女平等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被我们深刻融入到每一种生活中,在社会中随时可以见到专门给女性专用的各种生活措施。

哪怕在人流量最多的商场里,有带宝宝的女士也会有专门的房间,以提供解决作为母亲的女孩解决突发状况。

在我们国内高速发展的经济下,女性的地位被进一步提升,在国内男孩对一个漂亮的女孩产生了心动的感觉,必然是从开始相识,相恋到结婚。

有些人如果做出一些违背妇女意识或者强迫女性的行为都是全民谴责,法律也会充分保护女性的权利。

在我国的《刑法》第236条中也明确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严重者十年以上或者无期,直至死刑。

在我古代,虽然女性的地位很低,但是对违反女性意志而强制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也是处罚极其严格。

我国古代的唐朝,是历史上非常伟大的时代,唐朝作为世界的中心威压全世界,而唐朝经济的高度发达,对于性的看法也是相对开放。

但是在《唐律疏议.杂律》卷26曾言:“奸他人部曲妻、杂户、官户妇女者,杖一百,强者,各加一等,折伤者,各加斗折伤罪一等。

而作为承接唐朝律法的宋朝,在《宋刑统·杂律》(卷二十六)中特别提到了后周广顺二年(公元952年)的赦节文:“应有夫妇人被强J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

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宋朝有女孩被人强J时,女孩自己附近的人发现作恶者,为了救助女孩打死作恶者不犯法。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从古至今对任何强迫女性的行为,都是采用非常严厉的处罚措施。

然而就在我们认为的高度发达的现在社会,还存在着“矫正性强J”这个让我难以理解的名词。

为了搞明白这个问题,我特意询问了一些专门学习法律的朋友,没想到朋友给出了一个让我难以理解的答案!

学习法律的朋友告诉我,矫正型强J是一种很无奈的现象,某些国度内犯了这个错误的人,一点也不用担心受到惩罚,而原因是因为矫正型强J的针对的是一些“特殊”人群!

答案是:矫正性强J针对同性恋者!

这个答案让我难以理解,本着不懂就问的原则,朋友给我说了两个案例解释了一下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

以案说法一:2008年4月28日,南非国家女子足球队尤迪.西梅兰的遗体,被发现于约翰内斯堡瓜田玛一个公园内,时年31岁!

尤迪.西梅兰是南非国家女子足球队的主力队员,作为一名知名人士,尤迪.西梅兰在南非一直提倡人人平等的理念。

同时西梅兰也是瓜田玛中唯一个公布自己是女同性恋的知名人士,而南非是世界上性侵犯罪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在这个国家中如果公布自己的性取向和别人不同,本身由于女性在南非就会受到各种欺辱,西梅兰的做法更是把她放在了危险的边缘!

作为西梅兰的母亲玛丽西梅,曾经面对记者询问这样说道:我很为自己的女儿担心,担心她遇到危险!

而母亲玛丽西梅的担心不是没有原因的,在联合国犯罪和毒品问题办公室中,一份关于南非1998-2000年的报告中表示:

南非是一个人均强J率最高的国家,他一度被描述为世界强J之都,每年会发生500000强J,也就是说在这个国家中每17秒就会有一个女孩受到一生最痛苦的伤害!

更可笑的是根据反暴力非政府组织 CIET 的一项调查中显示,在南非20% 男性表示这是受害者的“要求”。

当医学研究委员会匿名询问时,东开普省四分之一的男性承认至少强J过一次,其中3/4的人说他们的受害者还不到 20 岁!

其中也有1/10的人说不到 10 岁,索韦托四分之一的男生描述“jackrolling”(轮奸的当地术语)是“有趣的”!

果然2008年4月28号,尤迪.西梅兰突然失踪,她的母亲玛丽西梅开始四处寻找女儿的踪迹。

在警方的搜查中,母亲玛丽西梅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女儿尤迪.西梅兰,然而这时候她的母亲却嚎啕大哭。

原来尤迪.西梅兰被发现时,整个人是脸朝下赤身裸体地躺在臭水沟中,而此时的尤迪.西梅兰惨状更是惨不忍睹!

警察经过检查发现尤迪.西梅兰浑身遭到了轮J,毒打和刺伤25次,而西梅兰会受到摧残是因为她的名气。

更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南非曾在2006年8月率先批准同性恋合法,在当时还受到了许多国家的赞扬。

然而2008年尤迪.西梅兰事件,却让人感觉很是讽刺!

以案说法二:2020年5月,来自喀拉拉邦的 21 岁的女学生安佳娜·哈里什上个月在果阿被发现死亡!

安佳娜·哈里什是一名女学生,作为生长在印度的女孩来说,没有比作为同性恋更悲惨的事情了。

她的父母为了能改变女儿的性取向,在经过庸医的治疗后,被强制送到了治疗所接受强制“治疗”!

对你没有看错,这个在我们国人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印度反而很常见,因为印度的某些父母认为这种做法,可以修正自己孩子的认知!

这种所谓的“疗法”不仅被无良的健康专业人士所使用,还被印度的传教士、自然疗法者、萨满和宗教机构所使用。

然而这些做法对于女性来说是最大的痛苦,受害者安佳娜·哈里什在一次直播时,说起来自己在治疗所的遭遇。

她说:“我因身为‘罪人’并违反‘神圣计划’而遭到扇耳光、羞辱和性虐待,他们会经常性地给我注射了一些让我呕吐的东西。

而我干呕了一整天,最终无法忍受而晕倒在地,醒来后没有人照料我,我全身被呕吐物所覆盖。

另外我还因为身为‘罪人’并违反‘神圣计划’而遭到扇耳光、羞辱和各种性虐待。

这是一位21岁女孩最后的遗言,当安佳娜·哈里什说完自己的经历后,最终在家中选择了死亡。

由此可见所谓的矫正型强J的残酷性,那么我可以从两点解释这种做法为什么会被人认为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

第一点:什么叫做矫正性强J?

矫正性强奸是基于一个荒谬的信念,意思是女同性恋者在被强J后可能成为异性恋者,而受害者主要是黑人、穷人和被边缘化的人。

甚至在 2008 被一群从未受到惩罚的男子强J致死的民族英雄和南非女足冠军 尤迪.西梅兰也是这种说法的受害者!

而造成这些原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某些地区,强J不被视为犯罪行为,不幸的是,除了针对女同性恋的性暴力之外。

我们还必须记住,南非是世界上强奸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在南非这个国家女孩被强J的机会比学习阅读的机会要多。

在专门的调查报告中,表示在这个国度内1/4的女孩在她们 16 岁之前曾经被强J过,而这些施暴者多为受害者所熟悉的人!

其实造成这些因素的原因是由于当地的文化因低造成的,根据2012年5月的统计数据,62% 的 11 岁以上的南非男性相信强迫某人发生性行为并不构成暴力行为。

而南非本身的经历不发达,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很是贫困和警察,对案件的发生采取冷漠处理,这导致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

第二点:社会的生态因素!

首先,我们要明白矫正型强J这个词语最早来源南非,而南非是非洲的一个国家,作为经历过种族隔离,奴隶制和殖民化的国度。

南非社会中充满了对同性恋的恐惧,同时还存在着异地恋与异性恋和厌女恋症状,再加上社会等级的分层。

文化程度不高的男性,有害同性恋言论的传播,让人难以理解的贫困,最终导致一切不符合当代潮流的做法受到极大的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南非如果可以尽快普及推广学习,让南非人民的文化得以提高,推动社会经历的发展,未来可能会解决这个问题!

写在最后:

所以在我的看法中,矫正性强J是一种祸害,它定义了成千上万的同性恋女性的生活,并使她们在基本的社会中被妖魔化。

而这所有的源头,只是来源于南非国度人民的文化程度不高,经济的不发达,纵观我国历史上在没有推广九年义务教育之前,买卖妇女也是被许多人认可的“正规”行为!

而现在随着我们大力推广九年义务教育,让每个人都可以受到良好的文化教育,而文化程度的提高也带来了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

现在的国内女性在社会和生活中受到的尊敬,远比许多的国度要高出不少,在国内我可以很自豪地说:任何一个强迫女性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然而在某些国度中,这种行为反而是被默许的,当一个女孩无法再自己的国家中无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又谈何发展国家的经济呢?

所以感谢我们的先辈,是他(她)们的努力让我们终于不再忍受穷困以及饥饿,如果没有他们的努力现在的我们又怎么可能幸福的生活下去?

虽然国内的《婚姻法》并没有做出同性恋合法的说明,但是在国内任何一个同性恋者的行为只是被认为不雅观,而从来不会因此而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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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矫正性强奸,就是异性对同性恋患者强制性发生性关系,以此唤醒对方对自己的性别和两性中扮演的角色进行性别定位认同。

有人认为这是治疗同性恋或者是唤醒对方对自己性别定位的好方法,这其实就是扯犊子的话,造成同性恋或者是异性癖的人,很多曾经都是在这些方面受到伤害而留下了阴影。如果以矫正性强奸的手段治疗,只会给对方留下更大的更恐惧的排斥心理,对治疗对方心病起的恰恰是反作用。

以矫正性强奸的方法作为治疗手段,也产生了系列法律和伦理问题,有可性将强奸合法化,也有可能对性取向有差异的人实施侵犯留下了堂而皇之的理由。




强 奸对于女性来说已经非常可怕了,但是矫正性强 奸要比强 奸还要可怕到一万倍,因为他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而且强 奸者还是由受害者父母亲自挑选的。

如果说强 奸,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什么意思,就是违背被害人意愿,通过使用暴力,强迫等手段与被害人发生 关系的行为就是“强 奸”。

这种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最高可判处死刑。

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强 奸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从而也降低了此类事情的发生。

那什么是矫正性强 奸呢?

矫正性强 奸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改变对方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为由,对女性或男性进行强 奸,目的就是为了将受害者从同性恋改变成异性恋。

“矫正性强 奸”这一词语最早出现在南非,同样这种情况也在南非出现的是最多的,另外像乌干达、印度、牙买加等国家也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根据Vyjayanti Mogli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2014年,这五年的时间里,一共发生过15起矫正性强 奸的案例,不过真实的数字可能要比这多的多。

因为很多受害者被性 侵后,第一时间不是想着报警去惩罚凶手,而是想要尽快的逃离现有的家庭,所以真实发生的案例可能要比我们想象中的恐怖很多。

下面通过一个真实改编的案例,来告诉大家矫正性强 奸有多恐怖。

15岁的玛丽虽然有着女孩子的特征,但是她平日的打扮却像一个假小子,而且性格还和男孩子一样大大咧咧,平常她也不喜欢跟男孩子在一起玩,更喜欢和女孩子在一块玩。

所以没过多久,她的这一行为就成功引起了她母亲的注意,也为她埋下了危险的种子。

经过长时间的观察,母亲怀疑她确实有同性恋的倾向,这也让她的母亲感到非常的害怕,因为在他们这个国家,同性恋是违法的,而且还会受到严重的歧视。

所以为了改变她的性取向问题,母亲将她关进了房间里,然后找来了她的叔叔进入了房间。

当她的叔叔进入房间后,立马就开始撕扯她的衣服,尽管她不断的求救,屋外的母亲还是无动于衷,最后她只能奋力反抗,但还是没能力挣脱,就这样,玛丽受到了第一次侵 犯。

几分钟过后,她的叔叔就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然后她的母亲面无表情的进入了房间,让她赶紧穿上衣服出来吃饭,就跟什么事没发生过一样,从这之后,玛丽的噩梦就开始了。

等到第二天,她的叔叔又来到了她家找她的母亲,然后跟她母亲说:他帮玛丽找到了一个好人家,这个人就是他的朋友,只要你同意,现在就可以带玛丽去他的朋友家,只要玛丽跟他在一块,时间长了肯定能改变性取向问题。

没想到的是,她的母亲竟然同意了,就这样,15岁的玛丽就被她的叔叔带进了朋友家,也就相当于变相的嫁给了这个男人。

于是这个男人每天晚上都重复着叔叔对她做的事,经过一个多月的煎熬,这个男人竟然又把她送回了娘家。

理由就是:他没能力改变玛丽的性取向问题,所以他也不可能和同性恋的人在一起生活。

但是回到家没过多久,玛丽竟然怀孕了,她的母亲为了能让她真正的成为女人,要求她必须生下孩子。

等她生下孩子后,她的母亲竟然还提防着她,有时候竟然还要求她的叔叔和她发生 关系,而且她的母亲为了防止小孩也变成同性恋,也不允许玛丽给小孩喂母乳。

因为在玛丽的母亲看来,同性恋就是一种病,医治这种病的方法就是让她成为真正的女人,只有这样才能帮她治好病,也能帮她躲过牢狱之灾,因为在他们国家,同性恋是属于违法的。

以上就是所谓的矫正性强 奸,可以说要比我们所熟知的强 奸要恐怖到1万倍。

因为强 奸者都是自己的亲生父母选择的,而且强 奸者大部分都是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甚至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之前在印度就发生过一起震惊全球的矫正性强 奸案例。

一位母亲因为发现自己的儿子有同性恋倾向,所以为了防止儿子坐牢,这位母亲竟然矫正性强 奸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因为在以前的印度,同性恋是属于违法的,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所以为了不让儿子坐牢,这位母亲竟然用愚蠢的方式去改变儿子的性取向问题。

同时这种行为在以前的印度也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因为很多人认为,这种行为确实可以治疗同性恋,甚至还有的人认为,如果一次矫正性强 奸不能改变性取向的问题,那就多来几次,这样自然就不会有同性恋的想法了。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受到矫正性强 奸的受害者第一时间不报警的原因,那是因为强 奸者基本上都是自己的亲人,所以当他们受到侵 害后,第一时间只想逃离现有的家庭,换一个地方继续生活。

那么为什么有些国家不会惩罚施暴者呢?

至于为什么,那就只有一个原因,因为每个国家的国情不一样,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国家,只要受害者报警,警方随时都会抓捕施暴者,而且惩罚也会非常严重。

至于为什么其他国家不惩罚施暴者,我想有以下这两方面的原因。

1、因为某些国家他是禁止同性恋的,所以当发生矫正性强 奸案例时,只要事态不严重,政府基本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多插手去管理,甚至还有很多人觉得,这种行为就是一种治愈同性恋的方法。

2、即使发生矫正性强 奸案例,那施暴者基本上都是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所以很多情况下受害者都不会去报警,如果不报警,那肯定也不会惩罚施暴者。

写到最后:

矫正性强 奸可以说是一件伤风败俗的事,它不仅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伤害,对心理也会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要比身体造成了伤害还要高出一千倍,甚至一万倍。

很多女性遭受矫正性强 奸后,基本上心里都会变得扭曲,甚至会抑郁,所以他是非常可怕的。

之所以很多国家不会惩罚施暴者,那是因为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甚至有的人会认为这就是一种治疗同性恋的方法,所以会选择默认。

不过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发生在我们国家的,同时我们也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共同维护现在这个家,我也庆幸我生活在中国。

对此,你有何看法呢?

欢迎在下方留言交流。




一个南非同性恋组织曾经做过一份调查报告,在南非的开普敦,86%的黑人女同性恋表示,她们每天都活在对性侵犯的恐惧之中,而且这里每周都会新增10起“矫正性强奸”案。

什么是“矫正性强奸”

“矫正性强奸”这一词语,听起来就有些冠冕堂皇,或者说给人一种“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的感觉!

言归正传,“矫正性强奸”,指的是“因其性取向或者身份认同问题而被当做目标的受害者,而罪犯的目的是为了将这些受害者变成异性恋”。

“矫正性强奸”,也简称奸改,这个词的出现,源于南非频发的针对女同性恋者的强 奸案!一般由异性恋顺性别男性以“改正对方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为由对女同性恋者或跨性别者进行强奸,也属于一种歧视性和仇恨性质的犯罪行为!

说得简单点,矫正性强奸的受害者是同性恋女性,甚至是男性,而施暴的罪犯对他/她们非常歧视,进而产生一种仇恨,然后打着“纠正你的错误,治疗你的疾病,让你变成正常人”的旗号,对她/他们实施的强奸犯罪!

“矫正性强 奸”到底有多可怕?

曾经有一些媒体在南非街头采访一位男子,当他谈到对此事的看法时,他的回答让记者大吃一惊!

"如果有人去强奸女同性恋,我会很赞同,就是想让她们知道怎样做正常的人而已。如果要给她们点教训,就必须强 奸她们,当她们被强奸之后,才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

其实,不仅仅是南非,在世界上很多歧视同性恋者的国家中,“矫正性强奸”的案件都很严重,比如印度,伊朗,乌干达,厄瓜多尔等!

在厄瓜多尔国内,民众们普遍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疾病,所以父母们会把孩子送到“同性恋治疗所”。每个月甚至还要向这些机构支付500-800美元的治疗费。而他们的孩子,在这些所谓的“同性恋治疗所”里,却遭受着非人的待遇,她们不得不接受来自异性的“矫正性”强奸、跪地祷告、电击治疗以及“医生们”突如其来的各种暴力行为。

在印度,同性恋是违法行为,最高会被处以10年的监禁。而2015年6月1日,英国《镜报》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新闻,印度一个普通家庭,有一位青年被发现有同性恋倾向,家里人都不希望他成为同性恋并且坐牢,为了让他恢复正常的性取向,家庭成员一致决定让他的母亲去强 奸他,对其进行“矫正强 奸”,让这名青年的身心都遭受了巨大的创伤!

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一位女同性恋者曾经向记者说:“每天我都要收到警告, 他们要杀我, 他们也会强奸我。他们还说只有强奸我后我才会变成正常的女孩,多强奸我们几次,就自然不会想什么同性恋的事情了。我们有足够的证据,我们也会报案, 但什么也不会发生,而那些犯罪者还在大街上闲逛”。

“矫正强奸”如此可怕,如此严重,为什么有些国家会不惩罚施暴者呢?

明明是一种犯罪行为,施暴者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其实,最根本的还是这些国家的民众和政府对于同性恋者的不认同和歧视!他们普遍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态, 所以那些施暴者打着“矫正性强奸”的旗号, “治疗”女同性恋者的性取向。

同性恋在很多国家不合法,不仅与宗教信仰冲突,也会受到社会民众的歧视!

在印度,占据统治地位的是印度教,在这种宗教信仰和文化的熏陶下,同性恋行为被他们认为是对社会的不纯洁,也是对宗教的一种禁忌!

在印度,《刑法》第377条规定,同性行为被归类为一种“非自然的罪行”:任何男人、女人或动物进行违反自然秩序的性行为都被认定为非自然罪行,一旦被发现有越界行为,双方都将会被处于10年左右的刑罚。这条法律规定,迫于各种压力和反抗,一直到2018年9月6日才被推翻,也足以可见同性恋者在印度的社会处境!

在南非,虽然在1994年,南非的宪法中就已经承认了同性恋人士的合法权利,他们也是世界上首个禁止歧视性取向的国家,但南非也是一个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政府他们一直没有公开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一直到2006年11月,才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也是非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但也遭到教会的极力反对!

曾几何时,当南非国内袭击女同性恋者的行为越来越严重时, 南非全国检察部门却发表了这样一份声明:“在仇恨犯罪, 尤其是涉及性本质的犯罪在全国蔓延之时, 这并不是南非政府当作特别项目优先处理的事情。”

长期以来,这些个别国家,受到宗教信仰的影响,和在法律上的不承认以及社会观念上的不认同和歧视,导致政府对这种犯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意识到这种犯罪的严重性。让这些同性恋者的处境十分危险,而对于那些“矫正性强奸”的施暴者来说,也是一种无声的纵容!

写在最后

写到最后,不得不奉劝大家一点,不管“矫正性强奸”被那些施暴者说得多么冠冕堂皇,甚至还有些“正义凛然”,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种强 奸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对受害者伤害极大,理应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我国《刑法》第236条中明确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者十年以上或者无期或者死刑。


“矫正性强奸”,之所以在南非,印度等国家大肆盛行,甚至还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是由多重因素和原因造成的结果,包括国家的宗教信仰,政府的法律规定,民众的社会观念,所处地区的经济水平,民众的受教育程度等!

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一句,这种情况在我们国家是绝对不会发生的,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做出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情!




娜莎洛是一个“女同性恋”,有一天她失踪了,父母赶紧报案,三天后,污水沟里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



这是发生在非洲乌干达的真事,娜莎洛是个美女,有很多人追求, 但是,她却只对女人感兴趣,并且一直都把自己打扮得很中性,也就是在同性恋之中充当男性的角色。

但是当地的习俗却是不允许同性恋的,人们对这种行为非常的仇视 ,这也让娜莎洛非常的小心,一直不露出马脚,但是有一天,她终于还是压抑不住内心的冲动,到临近的一个镇子去找她“爱慕”的同伴。

后来就没有音信了,这让家里人很着急,赶快报警,但是,三天后,警方说是临镇的污水沟里发现了一名“无名女尸”,让他们确认是不是自己的女儿。

这对父母赶到一看,就是自己的女儿,而且身上到处是伤痕,很明显是被侵犯时受到过毒打。

很快,几名“罪犯”找到了,但是,他们一点都不害怕,大家很快就弄清楚这个经过。

娜莎洛来到这个小镇上与自己的女伴幽会,但是没想到,却被这个女伴的哥哥以及朋友发现了秘密,然后他们就策划了这一起“矫正式强奸”。

所谓的“矫正性强奸”,就是由异性通过“强奸”的方式,改变同性恋者的性取向。

女伴的哥哥还有朋友在“矫正性强奸”的名义下,轮流强J了娜莎洛,他们“试图”通过男女之间正常的性交,来矫正娜莎洛的同性恋倾向,但是遭到了娜莎洛的强烈反抗。

在这些男人的眼里,这是有恶魔在娜莎洛的身体里挣扎,所以他们的动作也更加野蛮和粗暴,最后,娜莎洛被各种原因强迫之下,终于不动了,这让这些男人们更加的相信,这是“除魔”仪式的成功。

因为娜莎洛的同性恋行为,被很多人所证实,所以,这些施暴的男人最终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处罚,而娜莎洛的父母感到很羞愧,也没有继续追究,而等待他们的除了丧女之痛外,还有其它人对于他们的嘲笑。

站在我们中国人的角度,看这个事件,感觉到不可思议,放在我们这里,这肯定是轮J然后致人死亡,这些施暴的人肯定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

但这样的“矫正性强奸”,在非洲和印度,都不是孤例,每年都会发生很多起,印度还有一个男生是同性恋,他的母亲试图矫正他,然后和他发生了关系,这就更加的不可思议。

当我们感觉不可理解时,我们要明确一个原则:

在世界上,存在着不同的风俗和观念。

单以美的标准为例,我们认为身材协调和谐是美的,但是,世界上很多地方却不认为协调是美,比如非洲很多地区是以胖为美的,越胖越受到欢迎,而越南是以脖子长为美的,姑娘们经常从小就戴一个又一个的颈环,以保证自己有个迷人的颈部。

同样的,在很多国家,对于同性恋是持不同的态度的。

以下,我们就是陈述事实 ,并没有附加对错的判断。

荷兰是最早确认同性恋可以结婚组成家庭的, 我们国家最近几年,对于同性恋有点变得宽容,但是社会上整体来说,还是反对这个倾向的,而在印度和非洲的很多地区,同性恋不仅不能被接受,还要受到处罚,甚至要被判处20年的监狱。

我们只说最后一种:

这些地区为什么会对同性恋不认可呢?

就在于他们认为同性恋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的,是不正常的,所以就要受到处罚。

基本的逻辑就是这样的,所以,在他们那里,同性恋是恶。

那么,凡是可以促成“改恶向善”的行为,都是值得赞美和鼓励的,在他们的国度,就像是行侠仗义一样会获得人们的认同。

在他们的眼里,同性恋的原因,就在于混淆了性别,把自己看成了另外一个性别,很有必要促使这些犯错误的人改过来,而通过强奸的方式,让她(他)们认清自己的属性,得以让他们重新确认自己的身份,这是非常正派的,受到鼓励的行为。

有一个实施了矫正性强奸的男人宣称:

我用强奸,教她做人。

甚至在有些地区,他们会认为同性恋的原因,就在于有魔物进入到了她们的体内, 而“矫正式强奸”,是除魔的仪式,并且是与魔物作斗争的勇敢的行为,不仅不被制裁,还会受到英雄性的欢迎。

尽管这些国家和地区,有些法律可能会规定这种“矫正式强奸”是非法的,但是在当地的认识里,实际道德层面,却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基本上就是这种情况,这是和当地习俗和道德观念的认识相关的。

至于判断这种方法, 是对是错?

我的观点是:

如果脱离了当地习俗和法律来谈这种方法是对是错,其实都是片面的。

当然,借着“矫正性强奸”之名实施真正的强奸,那就另当别论了。


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下您的真知酌见!




在强奸当中,最可怕的就是矫正性强奸,它对于一个人的伤害,可以说是毁灭性的。甚至是犯罪的人,还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并不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一提到强 奸,对于很多女性来说,这都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因为它不仅违背了自己的意愿,还会给身体和心理都带来严重的伤害。

但是提起矫正性强奸,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并不知道它和强奸有着什么样的区别。

一.什么是强奸?什么又是矫正性强奸?

1.关于强奸

强 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不正当关系的强制性行为。强奸行为的实施者通常采取某种足以使另一方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是不知反抗的手段,违背对方意志与其强行进行不正当行为。

强奸的行为其实很好判断,一般是违背他人意愿,他人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那么,一旦罪名成立,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不必然会受到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说,对于强奸罪,法律在各个方面的制度其实都是非常健全的。

2.关于矫正性强奸

通俗一点来说,就是针对于一些女性同性恋者,为了改变她们的性取向问题,从而强行让异性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这一词语最先在南非被创造出来,它指因其性取向或身份认同问题而被当做目标的受害者,罪犯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将受害者变成异性恋。

由此可见,这样的犯罪行为,实际上是非常违背人性的,所以它对于人的伤害是最大的。

这样的案件在印度和南非发生的频率相比于其他国家要高很多。

但往往施暴者是受害者的亲属,或者是熟悉的人,他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打着“为你好”的名义,实施这样的犯罪行为。但因为在印度和南非法律层面对此并没有一些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施暴者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真实案例:为矫正女儿的性取向问题,母亲花钱请人强迫与女儿发生不正当关系

在印度,就曾发生过一起令人震惊的矫正性强奸案例。

17岁的女子拉奥,因为身体发育过早,早早的就呈现出女性的状态。而且拉奥的性格很是活泼,平日里面像个男孩子一样。喜欢穿运动装,留短发,长相各方面也非常漂亮。

原本家人为拉奥而感到自豪,但后来慢慢的,拉奥的母亲发现拉奥和正常的女孩不一样。

平时无论是在学校里,或是在家里,拉奥都特别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尤其是和她的一个闺密里奥走得特别近。

有一次,拉奥的母亲无意中发现两人存在一些亲昵的动作,这让拉奥的母亲很是担心,自己的女儿会不会出现了同性恋情况。

于是她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每天都在偷偷地观察着女儿的行动。慢慢地,她发现自己的猜测可能确实像自己想的那样。

为了进一步确定自己的猜测,她直接找到了拉奥,询问了这个事情,没想到拉奥一下子就承认了,表示自己喜欢女生,对男生并无感。

拉奥的母亲感觉一下子世界都崩溃了,她先是劝说,后来再变成威胁,如果拉奥继续下去,那么就断绝母女关系。

没想到,拉奥并没有悔改的意思,这让她的母亲根本忍受不了。

后来她的母亲做出了一个让拉奥一辈子都无法想象的事情。

有一天晚上,拉奥的母亲提前在饭菜里面下了药,拉奥吃完饭以后,昏昏沉沉地便到房间入睡了。

这时候拉奥的母亲见拉奥处于熟睡的状态,于是便引进一名男子,进入了拉奥的房间。

男子强行与拉奥发生不正当关系。

当拉奥醒来的时候,发现了这一切,她大声痛哭起来,表示自己的母亲在把自己推向绝路。

原来,拉奥的母亲见自己劝说拉奥无效,便花钱请了一名男性,同拉奥发生不正当关系,目的的话就是为了纠正拉奥的性取向问题。

但事实的后果并没有像那妈妈想象的那样发展,拉奥从此喜欢男性。

拉奥在经受了这样的事情之后,反倒是更加讨厌男性了,慢慢的再也没有和男性说过一句话,整天郁郁寡欢。

有一天,当拉奥的妈妈从外面回家时,发现拉奥已经离开了人世,并且留下了遗书,表示母亲的行为让她对于这个世界充满失望,只能选择离开。

这时候,拉奥的母亲似乎才清醒过来,是自己打着为拉奥好的名义,一步步将拉奥逼向了绝路。

因为当地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拉奥的妈妈和那名男子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但是她却永远失去了拉奥。

通过这个真实的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到,矫正性强奸带给女性的伤害,或许是毁灭性的。

三.那么矫正性强奸,对于女性来说,到底有哪些伤害了?

1.这是一种违背人性的行为,也伤害了人权。矫正性的行为,往往会让一个女性内心受到极大的创伤,从而陷入忧郁的状态,难以自拔。

2.会造成女性特别讨厌男性,甚至一辈子都会与男性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隔绝。

3.对于一些没有及时走出困境的女性,没有得到及时地疏导,在压力和痛苦之下,或许会走向极端,失去宝贵的生命。

四.为什么会发生矫正性强奸呢?

矫正性强奸,一般多发生于一些不太发达的地区。那么发生的原因主要也有几方面。

1.地区太落后,没有接受先进的思想

有很多地区,人们的生活水平非常的落后,很多人的观念受制于结婚生子的影响,因此没有太多先进的思想流入,处于封闭的状态,对于一些不同于平常的事情,很多人的内心就是认为是错误的。

2.传统观念太严重,抹不开面子

有很多人传统的观念特别强烈,尤其是在对于性取向方面,更是接受不了一些不同于世俗的行为。

而有些人为了好面子,并去按照自己的方法强行的去扭转,从而出现了矫正性强奸这样的事情。

3.愚昧的爱,并没有充分的尊重子女的意愿

很多父母,内心里面其实是特别热爱自己的子女的,但往往情之深,爱之切,并没有充分的去尊重子女的意愿,反倒是按照自己过往的经验,去和子女沟通,或是教训子女。

当子女有些行为自己接受不了或者不满意的时候,便以父母的身份强行干预,从而也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矫正性强奸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法律来保护女性。

现在你对于矫正性强奸是否有所了解呢?都来说一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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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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