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产队的队长,算国家的工作人员?如果算,有没有退休工资?

许多年轻人不知道那段历史,认为生产队长是什官,我多说几句告诉你吧,千万别误解了他们!

一、从农村成立农业合作社,到人民公社时的生产大队.生产队,其党支部书记、农业社长、大队长、生产队长,都是农民,不是国家干部。

二、生产队长都是有干农活的老把式,耕、种、管理、收、割等样样是内行。生产队长群众推选大队同意的,同社员一样挣工分,除开会和因队里工作误工记工分外,没有任何补助,更没有退休工资,而且非常辛苦。我爷爷是老生产队长,至到1982年分田后,生产队消失才不干的。

三、生产队长的贡献不可忘记,他们是社员的当家人,主持生产队的全面工作:(一)计划耕地的五谷杂粮种植面积、任务、计划;(二)制定小段农活的定额;(三)组识带领集体农活劳动;(四)检查验收定额包工农活质量;(五)及时组识完成送缴公粮任务;(六)召开生产队社员大会;(七)统管本队副业生产;(八)安排带领社员参加大队的农田和水利建设;(九)决定夲队社员口粮分配,和年终决算分红等工作。大部分工作都是晚上在队部安排的,他们义务付出很多,就为做好社员的当家人。

这是我所见到的生产队长的真实情况。为此我写故乡村史时,着重调查了原全大队七个老生产队长,并编进村史,让村民不忘记他们为大家的生计,付出的心血。




毫无疑问:农村生产队的队长根本就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当然也不存在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任何可能性。为什么呢?

严格地说:所谓的农村生产队的队长,是指农村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下面的生产小队的小队长,本质上还是农村人民公社的社员,更直白地说就是农民。肯定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从上世纪80年代前后,我国逐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此后的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安排在1984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建立了乡镇党委、政府,此后人民公社体制被逐渐废除

也就是说:原来农村人民公社改为乡(或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下属的原生产大队一律改为村民委员会,村委会之下的生产小队改称为村民小组。一般简称为村民小组长,甚至有的地方还延用原来的叫法——农业社社长。不论怎么称呼,他们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这是为什么呢?详细地说来,真正的原因还是非常简单的。1998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地将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确定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极为明确的法律定位,从根本上决定了村委会根本就不是一级政府机关,只是一个具有半官方属性的基层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村委会的组成人员当然就不是一级政府的工作人员,都不属于正式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范畴。村委会的作用,是在一村之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通过全体村民投票的方式先选出组成人员,再在组成人员之中选出村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每届的任期为5年。关于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任期间的工作报酬,法律明确地规定:只是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根本不能称之为工资。在任期结束之后,还是村民身份,不再享受一切经济方面的待遇。

实事求是地说,在目前情况下,村委会组成人员的工作补贴,一般由各省级党委、政府制定具体标准的方式落实。各省的标准差距比较大。以省为单位在网上搜索一下就知道了。

同时,必须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村委会组成人员本质身份是农民,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农村的农民和城镇无业居民在内的城乡居民,主要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此,在各省范围之内,一般对村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给予补贴,绝大多数地方的补贴办法是以每年缴费1000元为限,政府补贴70%,在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审核之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划转补贴资金到人;本人只承担30%。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后,如果不再是村委会的组成人员时,则停止补贴

最后再介绍一下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分类。在我国的人员分类管理还不是太具体、详细时,所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就是指现在的党政机关的公务员,而国家工作人员主要是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这两类人员都纳入严格的编制管理,实行极其严格的编制人员总数控制、人员结构控制。

另外,顺便提示一下与此相关的另外一个概念——公职人员。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确立的一个专用术语。说到底就是:所谓的公职人员,就是行使公权力的人,是国家为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而专门设置的。《监察法第十五条中所说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分别是指城市中的居民委员会农村中的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同样地,这个法律规定也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说到底就一句话: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肯定要受到国家的监督,如果有违法违纪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并做出严肃的处理。

最后概括一下:原来的农村生产队的队长,现在是村委会下属的村民小组的小组长,肯定不算国家的工作人员,其本质身份就是农民,根本就不可能涉及到退休之类的问题。就连作为其上级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也都不算国家工作人员。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对此千万别想象力太丰富了。




啥都不是,只是生产队一线的带头人,生产工作计划指派人,能力强的老社员一个。至于其它待遇论不到的,或许在年终多几个工分而已!






农村生产队的队长算不算国家工作人员?有没有退休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就是生产大队长,党支部书记都不是国家干部,当然也没有退休金,国家宪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这就表示,只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实行退休制度,不包括农民,从国家宪法中就否定的农民退休制度。这也是从建国之后,始终没有对农民有退休制度的根本原因。

生产队队长,包括书记,都是农民,没有国家给予的干部任命和编制,挣的也是工分,是没有退休的,当然也领不到退休金。

现在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了,生产队长,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然也可以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全部承担缴费,到退休年龄,缴费满十五年,可以领取养老金。当然不是退休金,更不是退休工资。




农村生产队的队长,算国家的工作人员?如果算,有没有退休工资?

生产队、队长;大队、大队长,是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联产计酬前,大集体时期的基层单位及单位“首长”名词。现在的农村村民委员会,在大集体时期叫大队;现在的村主任,在大集体时期叫大队长。那时的大队下辖若干个生产队,即现在的村民小组;那时的生产队队长,即现在的小组组长。

不管是过去大集体时期的大小队队长,还是现在的村民小组组长,他们都是由过去的社员和现在的村民推选出来的不脱产的最基层的群众干部,他们的职责是领导群众开展本单位的工作,积极为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他们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拿财政工资的公务员,他们纯粹是群众代表,他们的报酬是误工计酬。但是,现在的村干部虽然不是国家干部,不是公务员,但是他们的工资是由乡级财政按月支付。

过去的大小队干部,老了回家种地,没有一分钱的退休金。现在的小组干部老了是没有退休金的,只有村干部退休后,主职享有相应的养老金待遇,副职只有很少的退休金。

以上是我个人给你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参考价值。




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你,朋友们?当时,生产队不算干部,生产队以上有管区,算干部,管区以上为公社,也算干部!生产队长就是老社员,保管也是老社员,会计也是老社员呀!据传说,大队书记有几块钱补贴,还不知道真假⊙﹏⊙!

生产队时期,环顾四周,每个大队,几乎看不到,有退休,拿养老金的!

也没见过退休的!

大约在78年左右,有一个时期,叫拨乱反正,恢复政策!我们村,有一个抗美援朝负伤的老退伍军人!每月能从民政局,领到20多块钱的养老金!这是我知道的,最早的养老金,领取人员!他仍然在生产队争工分!听他讲,按照当时的政策,他可以一次领取2000多元人民币的报酬!也可以分月领取!每个季度领3个月!永远领下去!后

来经高人指点,他就采取了第二种方式!这是我见过的,最早的领退休养老金的人员!

据传说,大队领导班子和生产队领导班子成员,都有一定的补贴,每月也就是三块两块的!




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前,农村为人民公社,之下为生产大队、生产大队下边又有若干个生产队。从公社到生产队,公社干部中有编制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退休工资。

生产队的队长仍至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和党支部书记,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以没有退休工资可以领。

怎么才能算呢?除非生产队长应征入伍转业或者通过上中专、大学毕业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由财政供养的在编人员,才能算是l国家的工作人员。进入编制将来退休当然就有退休工资,反之则没有。




在生产队解体以前,农村生产队是最低一级核算单位,生产队长是由社员民主推荐选举出来的,都是和社员一样拿劳动工分,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退休后也拿不到退休工资,再说也没有退休这个说辞,就是岁数大了不能干了就退下来了。

过去农村生产队上级单位是大队,大队的书记、大队长也是和生产队长一样拿劳动工分,也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退下来以后什么都没有。

虽然这些干部不拿工资,但是它属于农村基层干部,是管理群众组织群众,搞基层经济核算的组织机构,也是有一套领导班子的,其中有队长、副队长、会计出纳,社员代表等十余人组成,这是最低级别的领导班子。

生产队长除了行政事务和开会占用一些时间,其余都要参加生产队劳动,和社员一样记同等工分,没有任何补贴,所以生产队长就是带头的大劳力。

大队的书记、大队长基本上是脱产的,主要是忙于行政事务,对生产的监督管理,劳动工分比生产队长一般高2分,也没有任何补贴,一般外出开会参观、搞外联,每天补贴3到5毛钱左右,住宿费用实报实销。

这些就是农村生产队的基本情况,对你了解农村是否有帮助呢?




过去的生产队长不算国家工作人员,但60岁以后每月有113元补贴。




那时候别说生产队长,就是大队书记(村书记)都是评工分分粮食。哪来的什么国家工作人员。解放前入党的老革命退休后,国家给予一定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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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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