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出资70万,你出资30万合伙开一家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也就要按照百分之七十的股权,和百分之三十的股权分配。股权是按照投入的资金多少来决定,不能因为是朋友关系就可以乱分配。

就是以后公司的赢利所得,去掉在经营中出现的劳动报酬等等费用后,剩下净利润的分红,都应该按照当时各自入股的股份分红。在股权方面,首先不论能力大小、出力多少,主要是根据投资的股权来制定。如果你的能力大,在公司里边出力多,可投的资少,也只能在劳动报酬上多得。至于分红的时候还是要按照股权分配。




朋友出资70万不干活,你出资30万做管理合伙开一家公司,股权怎么分配?首先,我们可以分为资金股和人力股,资金股占总股的60%,人力股占40%,那朋友的资金股是70万除以100万乘以60%等于42%,你是30万除以100万乘以60%等于18%。




这个很不好说,关键是个人人品,还有朋友之间的感情,真正的朋友即使一分钱不出照样有他的股份,很多时候朋友出的钱很多最后也有可能赶走,别说朋友,很多至亲照样分道扬镳,在利益面前大家会不在乎情感,大家经常说感情值几个钱,确实也是,一分钱也不值,没有多少人在意亲情,大家在意更多的是金钱,这就是当今社会,一切向钱看的社会。

一般都是按照投资额划分股权,为什么是董事长因为他投资最大,别人70就是七个股份,你30万就是三个股份,如果一年挣100万,人家的利润是70万,你只能分30万就是按照投资额区分股权,投的多你的收益就多,这是最公平的。

很多朋友在一起做生意,即使一分钱不投照样可以分红,这是朋友,有些人就不行,只能跟着打工、干活、很多至亲在一起也是矛盾重重,生意做好了也是分,他自己干不是赚的更多吗?生意不好也是分,相互抱怨,所以生意好做,伙计难合,大家说对吗?

朋友在一起就想踏踏实实做点事,很多时候不能太计较,谁有钱谁多出点,为什么叫朋友,就是相互帮助,我们老家有几个人在一起合伙买化肥,现在都两辈了,还在一起,几十年了,人家和谐共处,谁也不计较,大家在一起只有都大度才能长久,那些特别聪明的根本不适合合伙做生意,大家说对吗?

不管出多少钱,主要还得看感情,真正的朋友根本不计较,什么钱不钱的,有多拿,没有不拿,这才是朋友,不知道大家怎么看,我是海哥




协商一致怎么分配都行




合伙的生意不能做,我是这样想的。




一般情况下,按出资比例分配,三七开。有特殊情况,按共同商议的、彼此都接受的比例分配。比如技术、专利等等。




看看电视剧大染坊里就有这方面的先例。




股权肯定按投资比例分配,利门润分成也按投资比例,这样才公平也才能没有矛盾,也能做的长久。债务分摊也按股比例摊,公平和理。




您只说了出资,并没有交代双方在公司的管理、资源、技术方面的背景,既然您有此疑问,我暂且假设:您出资30万全职负责公司技术和经营管理,您朋友出资70万基本不参与经营管理。

一、建议股权结构及方案

在“经营(技术)型股东少量出资,投资型股东不参与经营”的背景下,建议采用经营型股东控股的下述方案:(1)最优方案经营型股东70%,投资型股东30%;(2)保底方案经营型股东60%,投资型股东40%。具体设计方案可选择如下模式之一:

1、融资模式

即经营型股东先自行成立公司(假设注册资本30万,实缴30万),投资型股东再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万,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经营型股东持股比例60%,认缴注册资本出资额30万、实际投资30万;投资型股东持股比例40%,认缴注册资本出资额20万、实缴投资款70万(溢价部分5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增资模式的优势在于:(1)双方股权结构简单、清晰明细,在认缴(实缴)出资、表决权、分红权方面全部标准化体现,不留潜在争议、变动调整的空间;(2)只要双方估值认可,投资型股东的认购总价款是可以任意调整的(可以是70万、700万甚至更高)。

增资模式适用于:经营型股东已经掌握比较核心、体现一定商业价值的技术、资源或者创业项目已经运营一段时间;毕竟这种模式下投资方是溢价认购,公司已体现一定价值对方才可能会认可。

2、表决认缴比例&分红实缴比例模式

即实缴出资金额较少的经营型股东,通过认缴暂不实缴的方式,扩大注册资本和有表决权的持股比例。例如投资型股东认缴并实缴70万元,经营型股东认缴130万实缴30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200万元。股权表决权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即经营型股东表决权比例65%,投资型股东表决权比例35%;分红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即经营型股东分红比例为30%,投资型股东分红比例为70%。

二、经营合伙人出资少但控股的依据和原因

1、股权分配的核心参考因素

您和朋友之间并非实质意义上的创业合伙人关系,而是类似创业者和投资人的关系。因为双方的机会成本和风险不同,您全职创业放弃了其他工作或合作机会并冒着创业失败的风险,您朋友投资以后自己原有的工作或其他业务什么不耽误。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在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时,以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股权融资的思路确定分配给您朋友的股权比例,因为按照公司经营所需以及股权分配的参考要素,除资金外,还包括技术、管理、资源以及是否全职的风险、机会成本等。

2、确定唯一实际控制人的必要性和条件

任何一个创业公司,强化并明确股权表决权层面唯一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是十分必要的,原则上来说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是具备下列条件的合伙人:

(1)整体负责并主导项目的经营管理;(2)具有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在领域的专业技能和从业经验;(3)根据经济能力适当出资。

单纯投资方不能控股,原因在于:对行业、业务、专业技能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都不甚了解的情况下,投资方的经营决策或者干预的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3、单纯投资方不能作为实际控制人

经营团队与投资方两大阵营的博弈。单纯从出资来看,核心经营团队出资和持股比例过低,未来随着公司持续发展和估值的爆发式增长,可能会存在经营团队与投资者双方阵营关于利益、经营管理方面的相互博弈和制衡。通俗点讲,公司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后,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双方心态都会变化:一方面,从经营团队角度,“江山”全是我们打下的,结果确是为大股东做嫁衣;另一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随着公司估值和规模的提升,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控制欲也会逐步增强,从原来的“甩手掌柜”逐渐转变为“太上皇”甚至直接“登基”。






三七开呗,你朋友肯定大股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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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标签:股权   出资额   分配   表决权   朋友   股权结构   公司   合伙人   股东   注册资本   经营管理   比例   资金   模式   财经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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