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里的工会主席主动承担起单位一把手的“生活秘书”一职,对此你们怎么看?

看此题后的第一反应,即是乱套荒唐太胡闹。且不说这是个什么单位,按有关规定其一把手该不该有"生活秘书″,就说这"工会主席″的本职工作,也丝毫与照顾主要领导日常生活,并无牵连瓜葛根本不可混为一谈。如真按要求抓好工会的各项工作,就够这工会主席操劳奔走整日繁忙的,哪还有精力与时间,再兼任一把手的"生活秘书"呢。这真是一一生活秘书岂可乱配备?工会主席兼任太错位。正本清源服务为职工,纠正乱象清风才劲吹。




这肯定是与工会主席的职责相违背的,这工会主席和单位第一把手应该好好学习一下《工会法》,明确工会主席的职责和权利,工会主席主要是协助单位党政做日常的管理工作,更多为全体职工谋福利,而不是单位主要领导的“生活秘书”。首先作为单位主要领导把工会主席作为自己的“生活秘书”,完全是违背《工会法》的,是典型的生活奢靡的“四风”问题。其次,作为工会主席,甘愿做单位主要领导的秘书,有违《工会法》赋予自己的职责,也是不作为、乱作为的“四风”问题,完全不配为工会主席。




不应该吧!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主席该是为职工维权和服务。而不是“为领导服务”!




根据《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规定 。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单位领导不得兼任工会主席。

从工会的本义来说,工会主席和单位领导所代表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工会主席代表的是劳工的利益。所以工会主席不能担任所谓生活密书一职。




工会主席是依法民主产生的,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是主要职责。当然,沟通劳资关系,为企业发展出力献策也是本分。工会主席可以兼职。如果你单位有生活秘书这一岗位,工会主席兼任无可厚非!如果不是,也要分情况看。领导全身心投入工作,无暇照顾自己生活,作为工会主席,适当给予照顾也是本分。其他情况,哈哈!曾听说过有职工诘问一工会主席,你是工人领袖还是工贼?当然,这也过分了,意见可以提,人身攻击就不妥了!




谢谢邀请。

我认为单位工会主席成了领导的“生活秘书”,是眀显错位的。

工会主席的主要职能是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文娱活动,疑心聚力,推进企业发展,同时,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等等。

从我国企业现状看,国有大型企业的工会设置相对规范一些,也能较好的发挥工会职能。但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工会基本上是形同虚设,工会主席当然也成了可有可无的角色,没事干干什么,司候司候领导也算是一种无耐的选择吧。

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工会组织建设,越来越注重发挥工会的作用,相信这种错位现象会逐步得到纠正。





工会主席跟单位一把手的生活秘书完全是不同的工作属性,单位一把手主要起到单位内的政治引导和业务人员管理者,工会主席是代表单位内的工人阶级,解决员工们的生活问题,单位内工会主席并不是为一把手服务的,单位领导也没有设置自己生活秘书的权利,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领导的属下为了仕途,蓄意讨好领导,对上级的做法比对自己的父母还要好,导致领导们养成了习惯对下属呼来换去,桀骜不驯听不得一句不,下面的人到后来好不容易爬上一把手岗位也一样孤芳自赏,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聪明人,有为才能有位。




感谢邀请。

看到这个,感觉很荒唐,有点基本公司常识的人都懂,工会是代表单位职工权益的劳工组织,是单位职工的娘家,是保障单位职工劳动权益的组织,而大部分单位一把手是想尽一切办法剥削职工的利益,工会主席和单位一把手实际上是对立的。长此以往,会越来越脱离群众。




那要看工会主席和一把手的关系怎么样?还要看两者的性别角色怎么样?如果是异性,不太合适。如果关系很好,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可以。如果同性,也没什么不好。只要有利于工作,他人也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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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3

标签:把手   秘书   工会法   单位   单位领导   职责   工会   职工   对此   主动   权益   利益   领导   关系   组织   代表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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