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17年欠我65万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月息2分,可以要回多少?
暂定借款本金为650000元,月息为2分,借款时间为2017年1月1日,截止2022年2月28日止。
2017年1月1日到2020年8月19日利息合计:575033.33元
2020年8月20日到2022年2月28日利息合计:193262.1元。
因此,截止2022年2月28日,借款本金加利息合计1,418,295.43元
利息为什么要分段计算呢?原因在于2020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
一、旧司法解释对利息的规定:
旧司法解释对于利息的保护分为两线三区:
二、新司法解释对利息的约定:
新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利息保护的上限,即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也就是LPR的4倍,超过这个上限的都不予保护,借款人已经归还了这部分利息的,出借人需要返还。
综上,笔者认为,如果您当时出具了借条,并且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那么可以确定该笔债务仍处在诉讼时效的保护中,若没有其他法定无效事由,本金加利息一共可以要回1,418,295.43元。
谢邀回答,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估计不好走法律程序。
本金能要下就算仁义了。
页面更新: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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