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把别人打成轻伤二级,现在对方要20万,能否告对方敲诈勒索?

把别人打成轻伤二级,还想告别人敲诈勒索。

我告诉你,告不了。

人家是受害者,这叫索赔。

别说二十万,就是两百万,两千万。只要人家告你,索赔这个数,都是合理的。

当然了,法院判多少是法院的事。

如果是私了,甭管是他找的你还是你找的他,还是构不成勒索。谈不妥罢了。

这边建议你上法庭,轻伤二级不多,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半。然后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加上这费那费,赔个四五六万。

长长记性。

最后再说一句,你们一家子xx。我要是伤者,冲你们这态度,别说二十万,就是四十万,八十万,我也不和解。非得让你进去蹲一年半载,然后三代留污点。




要二百万也谈不上敲诈勒索,经济赔偿法律上又没有标准,嫌人家要的多你倒是可以不给




你应该是想让对方出谅解书吧,这东西不算敲诈勒索你可以选择不给,没强制你必须付这钱。至于这20万你觉得值不值那就要看你弟现在是做什么工作的,如果是公家单位如果不给铁定要坐牢那么工作肯定没了,如果是私人企业那就看会判几年,这几年你弟能不能挣到这个钱。




轻伤二级已经上刑事了,赔不赔钱办案单位都要起诉了,对方开口要20万,证明还看钱给你写谅解书,到时候轻判缓刑!不要你钱不肯谅解,那就坐实刑吧!电视别看太多,会让人变傻的,如果对方知道你想以这理由来搞他,换是我,绝对不要你钱,到时候判刑了也会附带民事赔偿[捂脸][捂脸][捂脸]




如果这也叫敲诈勒索。那被打的人以后还不敢要赔偿了,人家那属于正当维权。

有一句话说的好,打架的成本很高,打输了进医院,打赢了进监狱,打架有风险,动手需谨慎。

受害人要求你弟弟支付20万元的赔偿费用,不构成敲诈勒索,但是否意味着你们一定要赔偿人家20万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如果你们双方能够就赔偿问题协商并达成调节协议的,按照你们具体协商的结果来执行即可。

在这种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如果能够代理犯罪嫌疑人积极与受害人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执法机关可以以此为由减轻刑事处罚,所以受害人那边才向你们狮子大开口,因为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人家手里,你们有求于人家,如果你们不想以这个理由请求执法机关减轻对你弟弟的刑事处罚,你们大可不必做出妥协,硬就硬到底。

如果你弟弟被定罪量刑了,是否你们就不需要赔偿受害人呢?答案也当然是否定的。你弟弟的一个行为造成了违反了两种法律规定,一种就是我们国家的刑法,因此公安机关需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需要给他定罪量刑,让他失去人身自由。

另外一个违反的法律是民法典当中关于制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你弟弟的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所以人家有权利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起诉你弟弟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所以最终你们家还是需要给人家赔偿,至于赔偿的金额是多少,一般情况下需要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如果造成伤残的还需要进行伤残赔偿,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具体判定。

根据你的描述,仅仅是轻伤二级,所以如果你们家属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并且受害人谅解了,有可能你弟弟会被判处缓刑。所谓缓刑就是不需要在监狱里面执行刑罚。

打假有风险,动手需谨慎。




打人或者打伤人,属于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赔偿过程的讨价还价属于商业行为,就好比:有人以2元/斤卖白菜,买不起的人是不能告人家敲诈勒索滴。




都把人打成“轻伤二级”了,还在质疑对方是否是在“敲诈勒索”?先考虑一下你弟弟作为打人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吧。

弟弟把人打成轻伤二级,对方索要20万,算不算敲诈勒索?这钱给还是不给?

首先, 把人打成轻伤二级,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现实生活中,因为一点琐事,一方动起手来的案例确实不少,有些情况下可以直接赔偿了事,有些情况下则是拘留或罚款,更有甚者被判刑。

都是打人,为什么处理方式上存在如此之大的差距?原因就在于被打者的伤情程度,以及受害人“追责”的决心。

从法律的处罚层面来说,“轻微伤”和“轻伤”完全不一样,轻微伤不涉及犯罪,不构成刑事案件,最多只接受治安处罚;但轻伤则不同,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加害人大概率要承担刑事责任,你弟弟就属于这种情况:

1,轻微伤

首先,凡是把人打成轻微伤的,都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轻微伤案件中,公安机关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加害一方自愿赔偿,双方之间达成协议,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不做处罚了;

如果双方之间达不成协议,那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加害一方可以被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处以罚款,同时受伤害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自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方面的损失。

2,轻伤

相较于“轻微伤”,“轻伤”在处罚上存在本质区别,已经属于“犯罪”的范畴,按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当然,至于最后被判处几年的刑罚、或者最终被判处实刑还是缓刑,与被害人是否出具了谅解书有很大的关系,而出具谅解书就牵扯到经济赔偿问题。

一种情况是被害人在伤情鉴定前,加害一方主动赔偿、主动认错,被害一方在接受赔偿、达成谅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不予立案,加害一方除了经济赔偿上的损失之外,不会被提起公诉,也不会限制人身自由,这事就算是以治安案件的方式处理完成了。

另一种情况是被害人去做了伤情鉴定,警方也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了,这个时候性质就变了,属于“公诉案件”,即便加害一方主动赔偿并取得了谅解书,也只能起到“从宽”的作用,还是避免不了被公诉,不能私了。

举个例子讲,假设把人打成轻伤,拒绝对方20万的赔偿要求,被害方自然不会出具谅解书,那么加害方可能被判处1年的有期徒刑,且是实刑;如果加害方主动赔偿20万,且取得了谅解书,按照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可能就会被判处缓刑,不用实际收监。

现在的问题就是你弟弟把人打成了轻伤,人家已经做了伤情鉴定了,如果你不赔偿,人家随时可以报警立案,到时候大概率会被判处实刑,而且对方可以同时提起民事附带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抚慰金等,你还是要承担经济成本。

如果你主动赔偿,法院在考虑到对方谅解的前提下,同时有犯罪情节轻微、间接故意等情况,很有可能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这就是20万的意义。

第二,如何赔偿、在什么时间点给予赔偿是一门学问

现在对方已经做了伤情鉴定,如果警方那边还没有收到伤情鉴定结果甚至还没有立案,那么个人建议你马上赔偿,满足了对方的要求后,这事大概率走不到“公诉案件”的程序,加害人就不会被判刑,相当于私了了。

如果对方做了伤情鉴定,且警方已经收到鉴定结果并立案了,那么20万换回的谅解书在法院裁决时只能起到“从宽”的作用,公诉案件不可能私了,但可以争取宽大处理。

所以在什么时间点赔偿是一门学问,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冲动行为发生之后,在对方做伤情鉴定之前主动上门道歉、主动赔偿的原因所在,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刑事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三,对方构成敲诈勒索吗?

敲诈勒索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对方采取恐吓、威胁或要挟的胁迫方法。

从这个具体事例中,被害人要20万有其正当的理由,索要的费用是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合法的项目,不属于非法占有;二是人家采取胁迫的手段了吗?给与不给的决定权在你这里,人家并没有说“非给不可”,当然也就不构成“胁迫”,那又何来“敲诈勒索”一说呢?

这事从现实角度出发,实际上对方是在给你机会,如果对方不要赔偿,那才是麻烦事,说明对方铁了心要追究你弟弟的刑事责任,到时候走上公诉程序,不仅可能面临失去人身自由的实刑,还会留下“案底”,影响的可不只是自己。

写在最后:综上来说,打人的成本是很高的,加害人因为一时的冲动,后期很难掌握主动了,赔偿事小,失去人身自由事大。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的,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千万不要一时冲动酿成大错,到时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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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事,一拳砸掉一栋房。罗兵把人打成轻伤,最后给人赔偿了一栋房,只因为他打人一拳。在派出所工作的时候就听同事说过,他们处理的一起轻伤案件,最后双主私下和解,罗兵一次性赔偿伤者60万,不过罗兵之所以愿意赔偿60万,那是因为他不能被判刑,因为一被判刑工作就丢了。

轻伤赔偿人60万,罗兵这的赔偿款绝对在一些地方可买下一栋房子,但是即使赔偿了这么多,罗兵也不能告对方敲诈勒索,因为这钱完全是他自愿给人的,并且还签订了合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当地有规定:轻伤害案件,如果双方和解,一般都会撤销案件,那样罗兵的工作就保住了

罗兵是一家企业的高管,我听说年薪就有50万的那种。有一次罗兵在KTV玩的时候,跟里面的服务员打了起来,一拳头把服务员的二根肋骨打断掉了。此后罗兵被赶过来的警察控制住了,其实罗兵平日里也不是那种爱闹事的人,那天喝了一点酒,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但是结果已经造成了,那个被打的服务员伤情经过鉴定是经伤二级,这妥妥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当地派出所就刑事立案了。要知道,轻伤害案件如果起诉的话,如果当事人执意不愿意和解的话,打人者是要被判实刑的,根据司法实践的案例来看,一般可能被判处一至二年的刑期。

那罗兵是一个企业的高管,如果判刑在监狱里面待个一二年,他的工作肯定也就没了,后来可能还会影响他在其他地方就职,所以他就十分的担心,一直想要和解。结果事与愿违,他越想和解,对方越是不同意,并表示就希望法院给他判刑。

结果最后罗兵通过找这个服务员的各种关系人,最后二人私下和解,罗兵赔偿了服务员60万元。而此后罗兵的案件也是撤销了,罗兵的工作这才保住了。


把人打成轻伤,对方要多少钱算敲诈勒索?

其实很多人一听到赔偿60万、20万,这么多,第一反应对方是在抢钱啊!这妥妥的敲诈不是?

其实还真不是敲诈。因为轻伤一般会是故意伤害罪,在这样一起刑事案件中,既然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那伤者的伤情相对而言是严重的。

轻伤可能有人不太理解是什么概念:例如二根肋骨骨折、锁骨骨折、手腕处骨折、鼻骨骨折,这些地方一般容易被打伤导致骨折,而这些部位一骨折,一般都是轻伤

所以轻伤还是比较严重的,虽然我们人体是有自愈功能的,但是像肋骨骨折二根,再怎么自愈,也一定不会恢复如初的,说不定会对受害人今后的生活造成影响。

就如我在派出所工作时,有一个受害人说:我不要钱,我只要把他打成我这样的伤就行了。当然法律不允许这样报复式的伤害。

所以对于受害人而言,赔偿再多,伤害也无法抚平,而对于打人者而言,一拳打掉了20万、60万,那肯定是不值的,也许他工作一年也不到20万,但20万与二根肋骨骨折能划上等号吗?

可以这么说,生命健康无价。由于伤害摆在那里,所以不管对方索要多少钱,只要你愿意给,都不会是敲诈勒索

轻伤赔偿20万多不多?

赔偿20万多不多?个人觉得不多,因为这20万可能会买你一至二年的牢狱之灾!

我知道有一些省的一些市或县是有这样规定的,轻伤害的案件,如果双方和解,为节约司法资源,和解的案件可以撤销案件,也就是公安机关直接撤案,表示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被起诉判刑,这对于嫌疑人而言绝对是大好事

那么对于受害人而言,他获得了想要的赔偿,另外也不需要等待漫长的司法程序,对于受害人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当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和解,不管是受害人不愿意还是嫌疑人不愿意,司法的程序都是要一直走下去,直到法院审判的。

当然,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如果是经过法院审判,轻伤害的案件法院顶多让嫌疑人赔偿10万左右,这还得看当地的收入水平与受害人的工资水平等情况

所以如果你觉得自由无价,健康无价,那20万是值得的;但如果你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或者觉得一年只能挣5万,那20万的赔偿款对你而言却实有点困难,你可选择不给。

另外并非当事人要多少,你就得给多少的。有的人漫天要价,你可以选择走司法程序,但你不能说别人是敲诈,其实我不太赞成这种要价的行为,适可而止吧,因为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如果对方真的索要太多,比如上述的60万赔偿,如果罗兵觉得不值得,他完全不必拿这么多,只是他不答应,损失的可能不止60万。

最后提醒各位一句:不要打架,不要打架,不要打架,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太逗了吧,别人向你索要人身伤害的正常民事损害赔偿,怎么会成了敲诈勒索了呢?

你把别人打成轻伤二级,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我国刑法当中规定,故意伤害罪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必须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如果你弟弟把受害人打成颅骨骨折、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等。都可以构成轻伤二级及以上的伤情,属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是一年至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别人后,如果想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是在民事赔偿上赔偿了受害人之后并取得取得受害人谅解才能获得批准。

那么赔偿受害者的项目大致分为:伤者可争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你把别人打得骨折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这些基本费用就有可能算到10万左右,如果受害者住院一个月,休息两个月,伤情基本痊愈。那么你的医疗费就达5到6万,护理费一个月每天200元就是6000元,误工费三个月,按中等收入一个月5000元计算也要15000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每天100元,一个月也要3000元,交通费一个月也要600元,其他费用5000元,这些正常的费用加起来也在90000左右。



如果你想得到受害人的谅解,获得法院的从轻处理,你必须在正常赔付的基础上,多赔付一部分金额(也可以算精神损害赔偿)给受害者,受害者原谅你了,出具谅解协议书,你才获得法院的从轻处理。因而你这个案件对方提出来要20万并不过分,正常的赔偿费用就近十万了,多提出的十万精神损害赔偿也在情理之中,没有敲诈勒索之嫌。

你是加害者,你还有什么资格去告别人敲诈,而且别人提出的索赔也在情理之中,法律会支持正当的所求的。

这就是笔者的观点。





10月份的时候,我家一个亲戚被人打了。作为警察的我,没有出面,对方主动给了20万和解。当时亲戚咨询我的意见,我告诉他:20万不算少,主要看你是想把对方送进去出气,还是拿钱解决问题。

我是@职场取经阁,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回答:您完全可以告对方敲诈勒索,这是法律授予您的权利。但是,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弟弟把人打成轻伤二级涉及的法律问题

法律上,“轻伤”是区别罪与非罪的分界线。

您弟弟把别人打成轻伤,明显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法律规定,您弟弟很有可能除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让您弟弟不进入监狱服刑的唯一办法,就是取得受害人谅解。对于轻伤类人身伤害案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可以从轻处罚。

请注意:把人打成轻伤二级,刑事责任是逃避不了的,一定会被公安机关侦查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换句话说,您个人档案里面,一个刑事案件已经有了案底。

区别是:如果受害人谅解,出具了《谅解书》,法院会在量刑时,给您判成缓刑。换句话说,就是不用进监狱服刑。

综上,只要把人打成轻伤,刑事处罚根本逃不掉。

二、对方要20万是不是敲诈勒索的法律分析

请注意一个细节,我们说的轻伤必须是司法机关出具的鉴定结论。

所以,如何花钱私底下解决问题,是个技术活。如果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了,您再给钱,顶多属于法律上的从轻处罚;如果伤情鉴定没做,您给钱,就可以按照一般治安案件调解处理了。孰轻孰重,聪明人一眼就知道答案。

本案中,您已经明确说轻伤二级,所以您的刑事处罚是逃避不了的。区别是:给了20万,对方出具谅解书,您可以判缓刑;不给20万,您不仅要被判个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承担民事赔偿。

那么,对方要20万,构成敲诈勒索吗?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采取威胁或者胁迫的方式,获取公私财物。

第一,对方属于非法获取财物吗?您把人家打伤了,人家向您索要赔偿,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存在非法的问题。

第二,对方采取胁迫手段了吗?您完全可以不给钱,对方也完全可以事后向法院起诉您赔偿,所谓的胁迫手段根本不存在。

第三,对方收您钱了吗?事实上确实收了钱,但是人家不傻,开的收据写的是医疗费、误工费,完全合法合理。更为关键的是,你们私底下给钱调解的事,警察根本不管,警察只看谅解书,而谅解书里面是不会涉及给钱问题的。

综上,受害者根本不构成敲诈勒索,您二人之间属于正常民事行为,警察不会管的。

三、几点建议

给大家讲点工作经验吧:

一是但凡伤情鉴定结论出来的案件,给再多的钱,也只是从轻处罚。

二是经常有人说赔了好几十万,都是没有做伤情鉴定,按照一般治安案件处理的。之所以赔那么多,是为了逃避刑事责任。

三是法律是支持调解的,毕竟客观反映了双方当事人互相道歉的事实,符合社会正能量。但是,希望不要拿钱说事,那完全是双方当事人私底下的民事行为。

综上,相信大家会明白,为什么有些伤害案件赔很多钱的原因了。

我是@职场取经阁,最后给提问者几句忠告,法律是允许您告对方敲诈勒索的,这是您的合法权利。但是,最后肯定不了了之,甚至受害人听说后,不愿意和解了,这才是最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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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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