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人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突然死亡,他配偶有责任偿还吗?

他配偶肯定有"连带偿还"的民事法律责任和义务!

依我之见一一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何一人所欠合法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对夫妻而言是具有"连带责任"性质的。所谓"连带偿还责任"是指连带责任人有义务为连带责任中的其他债务人在不能偿还债务时,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可以要求带连责任人中任何一人承担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而本案例所述"担保人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突然死亡",也就意味着法院判决的该担保人承担的偿还债务的执行并未实现,人虽死了,合法债务依法仍必须继续执行。依法担保人虽己死亡,而妻子有连带承担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对外的合法债务(担保之债)的法律义务。

当然,从程序上讲,被执行人死亡,导致执行中止,继续执行判决的话,判决的胜诉方必须向法院重新申请增加债务的连带责任人,通过法院的裁判确定本案担保人之妻为连带责任的共同债务的被执行人,并经申请法院方可依法执行其配偶的财产。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看保证期债权人是否主张权利

1.担保也叫保证。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债务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这里的关键时间点是,债务人还款最后期限假设应是2021年4月18日,保证期是6个月,2021年10月18日保证期结束。在这6个月内债权人向你主张还债有效。今天过了6个月,他才提还债,已不再保证期了,他提还债对你无效,过了保证期不是死去债务人的保证人了。债权人提也白提。

3.连带责任保证人死亡看其担保是否与妻共同签名,或者妻子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以及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保证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一个为他人债务担保的事,很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让连带责任保证人的配偶偿还债务人的债务,其配偶不会接受。




连带担保人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突然死亡,他的配偶如果没有在担保书上签名画押,就没有责任偿还债务。

但是,如果死者和配偶有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在丈夫死亡后,对丈夫的财产有继承,那么继承部分就要用来偿还死者的债务。如果死者没有财产让配偶继承,配偶就没有责任偿还。

连带担保人只要有财产,即使突然死亡,法院也会依法执行的,这个不必担心。

这个问题跟父债子还和子债父还是一个道理,关键看死者有没有遗产可以继承,如果有遗产可以继承,那么继承遗产的人,就要把继承的那部分遗产用来还债。

比如说,父亲欠债,然后死亡。父亲名下有房有车,那么儿子如果要继承父亲的遗产,就要替父亲还债,所还部分,就是继承部分,不会用自己的财产来替父亲还债。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要看配偶是否也签字担保了,或者配偶继承死者遗产了。




呵呵!针对这个问题再提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简单了!

“连带担保人”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死亡了,他名下的个人财产应当依法发生继承吗?

如果“连带担保人”死亡后,其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依法进行了份额分割,且尚未被继承,这种状态之下,应当以死者名下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其配偶依法不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连带担保人”死亡后,其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没有依法进行份额分割,其配偶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比如说:启动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律责任,不启动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就应当依法承担死者遗留下来的连带担保责任)

如果“连带担保人”死亡后,其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依法进行了份额分割,死者名下的个人财产被依法继承,那么死者遗产继承人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死者遗留下来的连带担保责任。如果是一人继承则一人如上承担。如果是多人继承,则由所有继承人如上分担。




担保人对外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人死亡,配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一方是否知情或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所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金额是否明显超出正常家庭生活等。而且债权人有举证义务。




没有




要根据具体情况。

如果担保人个人遗产不足以清偿的,则配偶有责任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看其配偶是否知晓其担保事项.如果在未知情况下.无责任偿还




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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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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