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教师“惩戒权”就能提高教师育教积极性吗?

给教师"惩戒权”就能提高教师教育积极性这个问题,我认为不一定就能提高教师的教育积极性。

”惩戒权",惩是手段,戒是目的。运用得当,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改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向好的方向发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过去是名正言训,学生违纪懒学者,该罚!戒尺打出师道尊严,教师坐上天地君親师位的神榜,如同亲生父母,受人尊敬。过去的”惩戒”和"体罚"混为一体,同时并用,成为社会千年戒律,无可厚非。

而现在是法制社会,必须严格区分什么是惩戒?什么是体罚?两者必须严格区分开来,老师不能超越惩戒的范围,否则后患无穷,校闹,官司,有得你受。所以″惩戒权"没有了昔日的威严和光环,只是教师教育的手段或方式,对提高教师教育的积极性并不会起到什么大的作用。大家的看法有什么不同,欢迎留言评论。




法律治天下,教鞭管课堂

公园长着青翠欲滴的草坪,总有人有意无意践踏。

没办法,管理员在旁边立一块牌子:草丛里有毒蛇,千万别靠近!

从此,草丛安然无恙。

游人怕蛇!

一群人开车去喝酒,醉醺醺开车回来,说不准出事了。自己躺医院,还坑别人一地鸡毛!

交警立标语: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依然是酒照喝,车照开,交通事故依然层出不穷。

“醉驾入刑!”喝酒开车的少了,交通事故发生率降下来了!

酒驾怕坐牢!

“我看看哪个小朋友坐得好。”小朋友都坐端正了。

“我看看谁最认真听讲。”小朋友都端正坐好,看着老师。可老师一转身,小动作就来了,打闹也来了。

“华成,你又打闹,站到讲台上来,再闹就打手20下!”华成老老实实站到讲台上,不敢闹了,其他人也怕了,不闹了。

学生也怕罚!




给教师“惩戒权”也不能提高教师育教积极性。

先想一想,教师的“惩戒权”是怎么丢失的。

过去,教师有没有惩戒权不在讨论之列,因为那是天经地义。

古私塾有戒尺,犯错打手心是常态,告诉先生去这句话,也是父母常用来吓唬孩子的手段。那是因为先生处罚除了肉体的疼痛,还有周围人对这种行为的认可,形成舆论压力。因此,先生的惩戒比父母的打骂更令人恐惧。

现代社会不允许体罚学生,可是老师罚站呵斥还是很常见,最牛的校霸被老师一声吼,马上老实了。因为社会舆论给予老师惩戒权高于父母,仅次于警察叔叔。校霸心中一声老师来了,仅次于警察来了。

后来,老师批评孩子,家长为孩子撑腰,打老师,告老师的呈现出不穷。这些人中大多数,往往是最需要管的。不否认,有老师做得过分,可是,一定比以前的老师过分?以前的校园欺凌,最瘦弱的老师一声吼,人高马大的学生四散逃,现在谁敢试试?家长说吓着了怎么办?

社会舆论不站在老师这边,给了老师惩戒权又如何?人家告你越过线了怎么办?人家先打你一顿怎么办?惩戒可以惩戒的内容是什么?人一般对未知的恐惧大于已经发生的事,公布出来,学生可能会觉得不过而已,有就等于无。

我是坚决反对体罚,我也不需要惩戒权,我只希望当学生犯错时,老师可以严厉指出来,家长及时支持老师,学校、教育部门、社会都是站在老师身后。

当每个人都可以对教育评述建议时是社会的进步,当每个人都可以干预教师工作时是教育的悲哀。




给教师惩戒权会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但不是主要,主要是给了教师应有的尊严,作为老师,其任务是给自己的学生解凝释怀的,面对自己的学生,自己所教知识不能理解而又不能批评教育,这是为人师的最大悲哀。現在好了,把教师的"惩戒权"还给了教师,对于顽皮的学生,平常学习不用心,对他们可以批评教育了,这些学生以后也可以有好的学习成绩,从而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这是学校、家庭、国家三赢结果。




我认为给教师“惩戒权”是教师行使教育学生的权力。确定教师的惩戒权是必须的教育手段,但要遵循立德树人,保障惩戒方式在保护学生不受到身体伤害,只能是敲打手掌之轻微惩戒方法,以此达到教育学生的效果,决不是粗暴武断地体罚学生。只有规范教育行为,依法治理,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推进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题主谈到:“给教师“惩戒权”就能提高教师育教积极性吗?”借鉴我中华民族崇尚尊师重教,早就有儒家的“天地君亲师”伦理秩序中。教师的位置排在第五位,可见古代教师地绍文崇高,在儒家的三纲五常伦理道德规范中。教师的地位是“父为子纲”的存在,因为人们常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那么为什么古时候教师地位如此之高呢?自夏商周以降,教育就是统治者维护和巩固其统治的重要手段,属于国家大事。那时期教育的特点是“惟官有书,而民无书,惟官有器,而民无器,惟官有学,而民无学”。“官”是谁?就是国家统治者,是贵族啊。在那时能读得起的人依然是少数,教师的地位是非常的。

所以,自古惩戒与教学相佐,是为有理。这体现在“教”这个字的古义上。

历代讨教育惩戒都有规章制度,是为有法。历代教育惩戒多种多样,有口头警告,有身体惩戒,更有甚者要流放直至砍头。正因为古代教师们有地位、有理、有法规依据,在教学过程中才可以堂堂正正的实施教育惩戒。当然惩戒不是目的,惩戒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教育。



为什么古代学生那么毫无怨言惩戒呢?而家长也支持这种体罚身体的惩戒呢?为什么古代学生那么热衷致力于学问呢?甚至“凿壁偷光”、“悬梁刺股”呢?这与古代教育制度和惩戒手段有关。

我谈到以上古代教育的师道遵严和“惩戒权”的问题,并不是为古代教育那种腐朽的教育而歌功颂德。而是要借鉴古人教学一些尊师严教方法,来对现代教育过于放宽学生的约束谈点看法而已。

在当今教育现实中,确实存在放松了学生受教育的管理松驰问题。家长宠孩子,老师怕学生,学生违规放肆,老师不敢管等等违背了教育的理念。



正因为如此,重拾“惩戒权”,重拿起戒尺很有必要。当然,对于给教师“惩戒权”的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是在国家层面进行。

而现在某些家长担忧惩戒权是否无章法的过度使用,会挫伤学生的自尊甚至身心健康等,我们应该知道,作为教师是教书育人的,惩戒权的实际使用,是在教师与学生的个体之间进行的,惩戒实施的前提仅仅是针对个别学生的,而且惩戒的实施应该慎而又慎。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谢谢提问,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的,所说的惩戒权不是谁给的,是教育工作者对教育者的一种方式方法。作为教师要对每个孩子负责不单是靠惩戒才能完成的。其实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单靠惩戒的教育也不是完整的教育。老祖宗早都讲过要因材施教。这就需要教师要有洞察力,有些孩子是不需要惩戒的,他的尊重心不能伤害,伤害了就适得其反,有些孩子需要惩戒,教师如果教管严一些就能成人成才,放弃了这样的孩子是教育的失败。

所以作为教师首先要研究孩子的心性,要研究不同家庭孩子的心性,不能伤害不意味着不能惩戒,对那些需要教师关注的孩子,需要教师提醒的孩子,必要的惩戒是会有好的教育效果的。反过来对那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孩子要有必要的心理疏导。所以教师的工作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比较恰当,不过现在的教师心理也很脆弱,对自己工作不敬业也有,没爱心的不少。所以个别教师也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当然大多数还是好的,而且需要领导们正确的引导,把学习和进步当回事。选择教师这个行业就要活到老学到老,研究到老。这样我们的民族才能可持续发展。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啰!因为很多老师自己都把握不准所谓"惩戒权"度的问题!!!搞不好会适得其反!!!




提高老师积极性不仅是惩戒权,惩戒只是一种手段,且是最低级的手段,有威望的老师是师德,学识,教法的化身。有许多德高望重的老师,学生敬重他,从来不惩戒学生,个别顽劣不主动学习的学生,他们采用不同的教育教学方式,使这些学生自我启迪,自觉地融合在优秀的班集体中,自发进取。也只有这些调皮学生,走出社会会永远记着他们的老师。




#“育教”积极性?是不是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啊?你可真会简化。#

#①.把你的问题说白了就是:“给老师惩戒权就能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吗?” 把你的问题逻辑推理一下,就是老师没有惩戒权就影响了积极性,或者老师有了惩戒权就提高了积极性,难道老师是为了惩戒权工作的?可见,这两者之间根本就没关系。

#②.惩戒的意思是:惩罚,戒勉。不管有没有这个权利,老师们在教育教学中都是有自己的一点惩戒方法的,因为惩戒不只是体罚,不认真值日,罚他在做一次,写不好字重写一遍,对自己的错误做个小小的检查,和同学赔礼道歉……因为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这个权利老师就有,不用谁给。

#③.我认为没有哪个部门会明确的规定给老师惩戒权的,尺度范围怎么规定?而且对所谓惩戒权不同的人认识也不同,一旦理解歪了,过度惩罚,那麻烦可大了,谁负得起这个责任?所以,没人敢轻易开这个口子。

#④.退一万步讲,假如有一天,明文规定给了我们老师惩戒权,朋友们,你也千万别用,因为你可能用的不准确。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在批评学生时一般把手背过去。因为他怕在气头上下意识地打了学生,因为正在生气,可能打得很重。我赞同他的智慧。这些年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官司也不少见。

#⑤.对于实在教不好的学生,你就自认无能算了,你何必做出过分的举动,造成后果给自己找麻烦呢,所以,我给朋友们提个醒儿,要保护好自己。

#⑥.常听一句话是 “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至今不知道这位站得很直溜的大师是谁,让我们一直心存惭愧,我至今还是一个不会教的老师,不会教就不会教吧,千万不能乱惩戒,动手动脚使不得。

有没有把学生都教会的高人老师,把经验说出来,为大家指点迷津?




家长曾对你说,孩子放你那儿,你该打就打,我们绝不袒护。

人生就是这样处处充满陷阱,你信了,你就奥特了。

教室里的摄像头不仅会记录学生的课堂表现,还会保存你的一言一行,这都可作为日后有迹可循的呈堂证供。

不允许学生带手机、电子产品,我就问那些老师的恶行是从哪里流出来的?老师们吃饱了撑的自己拍的?

所以,太幼稚是会摔跟头的,低能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的。


当然,我一直觉得,教师滥用惩戒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前有常某怒怼老师案,不知还给老师的一耳光把这老师扇醒了没?后有初一女生遭老师辱骂,女生录音取证家长告上法庭。

激情犯罪也是犯罪。就是面对别人的错误,从而情绪失控,也掩盖不了教育者的黔驴技穷,丧失了“学高人师,行为世范”的师道尊严。而且,不论什么原因,毫无下限的侮辱谩骂和拳打脚踢都是教育者的失败,它所起的作用已经与教育本身背道而驰。

但是,被剥夺的惩戒,也会变成被人利用的利刃,杀人于无形,吃人不吐骨头。当如今的孩子娇生惯养变成通病,心理脆弱,身体孱弱,见不得挫折,经不了批评,没收个手机就可能跳楼,谈个话就有可能抑郁,教育之路又在何方?

当这一切真正发生,老师就难辞其咎,变成倒霉的背锅侠,接受来自各方的压力。

所以,还是不要有惩戒,我们担不起这个责,我们也掌握不好这个度。

教师,职业而已,多讲解知识,少投入感情,工资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你好我好大家好,家长放心,领导开心,孩子随心。

而且有些老师已经适应了不用惩戒就可以教书育人的太极境地。毕竟,单单靠惩戒,也未必人人成功,有些人,软硬不吃,你又何必自讨苦吃。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确保障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他们的人格尊严。简单粗暴是行不通的。虽然老话说“不打不成气”,“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棍棒底下出孝子”,但那是人家亲爹打,不是你一个外人打。当然,现在就是亲爹打也会犯法了,何况老师呢。

而所谓的“严师出高徒”,严师,非独孤求败、非灭绝师太,不是江湖老大,也不是无底线的父母。请用你渊博的学识去降服他,用你的教学艺术去吸引他,用你的人格魅力去感召他,用你的严格要求去约束他。此乃严师也。至于高徒,也是因人而异吧。强求你就输了。

教育是艺术,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追求。

做了教师许多年,忽然间发现不会做老师了。明白的,请给指一条明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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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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