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在编人员与编外人员工资收入差距大,怎么实现同工同酬?

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工资收入确实差距大,比如说我就是一名编外人员,实际上又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政府每年支付的各项待遇也不过四到五万元。而在编在岗人员可能精神文明奖+年终考核奖超过了我们一年的待遇,而且我们的待遇中还包含了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个人和单位部分。真正个人的工资一般也就两三千元,这样的待遇已经四五年没变了,刚刚够花,想要养家糊口很难。

大多数编外人员实际上都感觉跟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工作差不多,该坐窗口都坐窗口,该接电话都接电话,甚至像一些辅警该办案子一起办案。但是就是由于身份的区别待遇,待遇差距太大了。

说实话,随着时代的发展确实政府一些岗位设置不足,有一些低档岗位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比如说窗口服务和政务电话的信息。但是管理上应当严格区分开,不能造成编外人员顶替编制人员工作的情况,那很容易形成攀比。

另一方面就是全面推动聘任制,让真正的能者上、庸者下。不能说有编制就是护身符,不干活也可以享受超高的待遇。目前,国家在非基层医院和高校已经实践了全面取消编制,采取聘任制的做法。确实可以做到同工同酬了。

第三种方法,只能靠个人努力了。通过个人学习考取相应的编制,那都能享受到编制内的待遇。其实很多编外人员也清楚,编外人员的使用较为随意,很多都是走关系进入。没有进行严格的公开招聘考试,或者公开招聘考试就已经宣布了待遇情况,大家都是自愿的。

综上所述,未来随着编制管理的越来越严格,不可能出现随意给编制的情况。不过,对于编外人员的管理也确实应当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机制,给他们建立完善待遇晋升机制,不是不管学历高低、工龄长短、工作好坏都一个工资待遇,那样是不科学的。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答案:单位内在编人员与编外人员工资收入差距大,这是实实在在的事实。要实现同工同酬,可以肯定地说: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为什么呢?

一、什么是编制?

严格地说,所谓的编制,其实就是一个单位内部工作人员数量的最高限额。实际工作人员的人数少于编制数量,叫缺编;实际工作人员的数量多于编制数量,叫超编。一般要求是即不能缺编,也不能超编,要刚刚好。之所以实行编制管理,是为了从根本上控制住人员数量,并把好工作人员进口关,以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的综合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努力降低行政成本,防止工作人员的数量无限制地膨胀。目前,所有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编制这个概念往往与机构这个概念紧密联系,这就是所谓的机构编制工作。所谓的机构,就是由党委、政府决定设立的工作部门。机构编制工作,通俗地说,就是从机构数量和人员数量这两个方面入手,既控制住机构数量,又控制住每一个机构内部的人员数量,从而实现总量控制。以前,通常在各级地方政府都设有机构编制委员会,属于议事协调机构,由政府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真正的办事机构是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谓的编办是也。现在己经划归地方党委组织部直接管理。

二、目前主要的编制类型和人员类型有哪些?

目前,我国主要有两种编制类型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行政编制适用于党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非常明确地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党政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有两种编制:公务员,机关工人。都实行编制管理,不能超编。

事业编制适用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事业单位的有三种不同的编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也都实行编制管理。

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分为以上五种类型。有编制的职工,意味着都是单位的正式职工;都由当地财政部门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以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配套缴费部分;都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日常的人员管理,可以正常地晋升工资,提拨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岗位等级;都在组织、人社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实名登记,人员的调动也都要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总之一句话:只要政策上有规定的一切待遇,都可以享受

三、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主要类型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主要有以下三类:1、临时工。基本的特点是:只与单位签定了一份简单的合同,甚至仅仅只是口头约定。涉及人数不多,工作相对简单,好多还是后门货,工资比较低,只要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行,一般由单位在自有经费中支付,绝大多数单位也没有给其缴纳社会保险。领导一句话就可以让其失业,标准的单位边缘人。2、劳务派遣工。这是首先从企业开始慢慢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现在已经蔓延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并且规模越来越大。本来意义上的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其工资福利待遇完全由公司负责。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只是劳务派遣公司赚取业务收入的一种方式。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签定了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工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用工单位按合同给公司支付劳务报酬即可。从法律的角度讲,劳务派遣工个人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任何直接的用工关系。通俗地说:相当于用工单位出钱请了一些干活的人,只是有一定的期限而己。毫无疑问的是: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并不高,公司还要再剥一层皮,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当然不可能高。所以说,劳务派遣工是现代廉价劳动力,与单位正式职工的工资收入差距很大,其地位是十分尴尬的。就其来源而言,绝大多数还是刚出校门、没有正式参加工作的大学生。3、半官方的招聘工。他们肯定没有正式编制,但由当地财政部门负担相对低一些的工资福利待遇,也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总体上,待遇相对要好一点。在具体操作上,由官方核定人数和待遇,由用工单位定向招聘,也由财政部门负责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只是借用了劳务派遣这件外衣,绕开编制政策的限制,实质性地招聘的工作人员。近几年,这种方式越来越多见。

四、回答题主的问题:单位内在编人员与编外人员工资收入差距大,怎么实现同工同酬?

在现行政策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要实现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是根本不可能的。理由也极为简单:编外人员压根儿就不是合格的工作人员,根本就不是按机关、事业单位要求的“凡进必考”方式招录使用的,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自然也不能与在编人员享受相同的待遇,这是自然而然的结论。所谓的名不正、言不顺是也。

这话听起来十分扎心,也很残酷,但确实是真正的症结所在。有些人可能提出不同意见,说我工作能力有多强、工作态度多么端正,在编人员又如何如何。坦率地说:这种说法毫无意义。本人是什么身份,就享受什么待遇,天下皆然。机关、事业单位更是如比。没有相应的身份,却要享受更好的待遇,当然也只能在嘴上说说而已。




相对于在编人员,编外人员就是临时工,其工资收入当然要低于编内人員喽。尽管如此,好多人争着都进不去体制内的单位。宁可到较“体面”的单位里当临时工,也不愿去“不体面”单位(私企)挣大钱。这是不少人都有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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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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