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后通过微信支付的嫖资,能作为证据吗?有追诉时限吗?

谢邀。之前回答或类似问题,点击量那是几十万。可以肯定确定一定的告诉你,如果你确实是嫖娼了,也确实是用微信支付的嫖资,不仅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几乎可以认定嫖娼的违法事情,等待你的将是噩梦般的经历。

如果是现场抓获,恭喜你中奖了,就不要抵赖了,陌生男女滚床单,还留下微信支付记录,你是担心全世界不知道你卖Y吗?

如果不是嫖娼被抓现行,根据徐SIR多年来的工作经验,那就是公安机关根据卖Y女的线索顺藤摸瓜找到你的。一般卖Y女被抓后,因为卖Y女的个人气质,或者卖Y女之前的违法经历,加强公安机关的提前锁定,卖Y女一般被公安机关抓获,都会缴械投降,如实供述自己卖Y的违法事情。加上从卖Y女手机上提取到涉及你的微信转账记录,基本可以锁定你的嫖娼违法事实。

当然,因为没有被抓现场,有人会抬扛,就是死不承认呢?卖Y女也会有个朋友转账,也会买个东西什么的。说的没错,所以徐SIR才会问是否真的存在嫖娼的事实,因为存在嫖娼事实,你肯定说不清卖Y女的基本情况,何谈朋友之说,如果支付的不是嫖资,让你要说明微信支付是什么钱?买菜买米买油?也用不了888,999吧?不会这么巧合,微信支付像极了嫖资价格。所以说,李云迪这样的名人进去了也直接撂了。

如果嫖客硬是不承认,结果会怎样?很负责的告诉你,只要有微信支付记录,没有嫖客的口供也是可以认定嫖娼的,然后行政拘留15日顶格处罚,把公安惹火了,甚至通报家庭或者工作单位,这时才会感觉噩梦来临,大难临头了。

好了,现在聊一聊嫖娼的追诉时间。如果一不小心真去嫖娼了,你只有心里默默祈祷躲过两年,因为嫖娼的法律追诉时效就是两年。

嫖娼是行政违法行为,嫖娼的追诉时效也用的是行政处罚法,追诉时效也就是两年,这个起算时间是从嫖娼时间之日起计算。有杠精会问,嫖娼时间是指嫖客和卖Y女谈好价格的时间,还是嫖客和卖Y女XXOO的时间?这个确实有点争议,徐SIR认为应该是嫖娼具体行为发生之日,也就是XXOO的时间,因为约定交易的时间并没有发生实质违法行为,约定违法并一定会真的违法。

最后提醒一句,如果嫖娼之后两年内重复嫖娼或者多次嫖娼,追诉时间会重新计算,也就是嫖娼免于处罚的两年是从最后一次嫖娼之日起计算的。说简单的,2018年12月30日嫖娼一次,2020年12月29日嫖娼一次,2022年12月1日被抓获,2018年12月30日和2020年12月29日的嫖娼行为都要被处罚。

嫖娼是违法,微信支付有风险!




看到这么问题马上想起来了音乐家云迪,同样没被抓现行,单凭对卖淫女转账记录的追溯,云迪到案后就直接老老实实地撂了。

卖淫嫖娼一直是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打击又分为两种,一是专项活动或个案中“抓现行”,遇到“抓现行”,在“衣衫不整”的情况下,无论是谁都很难抵赖,基本上一抓一个准;

另一种就是先抓到一个卖淫女,然后通过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记录、账本等进行“倒推”,对前期嫖娼的嫌疑人通过打电话或者其他口头传唤的形式进行讯问,最终断定其是否存在嫖娼行为。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既然没被抓现行,仅凭转账记录就能认定为是嫖资吗?能作为嫖娼的证据吗”?

奉劝一句,遇到这种情况别抵赖,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老老实实的交代就行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卖淫嫖娼行为的认定、证据的固定和支撑

首先要明白一点,卖淫嫖娼并非一定是“发生了关系”,比如前期就卖淫嫖娼达成了一致,谈好了价钱并给付了钱财,但是后来因为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关系,也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也就说,假设某人承诺该笔转账是“嫖资”,但是因为没被抓现场而百般抵赖,说“嫖资”是“扶贫”,那么对不起,一样可以认定为嫖娼,即便事后不能证明发生了关系。

第二,在《行政诉讼法》第33条中规定了7类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嫖娼“书证”的范畴,但是嫖客也可以抵赖,比如硬要狡辩这笔钱不是嫖资,而是从该女子处购买的商品或者是其他合法的服务。可以抵赖、可以狡辩,但是要做好心理准备,买的是什么商品?什么品种?多钱一斤?买了几斤?这些你能确定都与卖淫女事先商量好了吗?两人的口供能达到100%的一致吗?

再就是卖淫女可以提供陈述、进行指证,这就是“当事人的陈述”证据。在“物证”和“当事人的陈述”两项证据齐全的情况下,如何狡辩?

第三,大可放心吧,被控制的卖淫女是完全不会“抵抗的”。

也许还奢望卖淫女“仗义”,不会出卖嫖客。但在实践中,这种可能性几乎为0,为什么呢?

很简单,卖淫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是行政违法行为,在处罚上,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注意这里的处罚自由度较大,说白了就是可轻可重,那么如果女方不抵赖、主动交代、协助追查嫖客,理论上处10日拘留就可以了,可以不罚款;但是如果硬抗,对不起,15日拘留加5000元罚款。

更重要的是,如果不坦白,通知家属、通知单位,颜面尽失。那你觉得女方真的会如你想的那样不予指证吗?她都指证了,嫖客还扛得住吗?

综上三个方面,即便嫖娼没被“抓现行”,但如果排查到转账记录,再结合女方的陈述和指证,基本都可以认定为嫖娼,那些所谓的“证据不足”、“硬抗”、“百般抵赖”都存在于影视剧中,低估了民警的办案实力。

再者,说一下“追诉期”的问题

嫖娼行为追诉期到底是多久?有说两年的,有说6个月的,争论不休。

认为是两年的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即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认为是6个月的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即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其实这么一对比,答案就很明显了,对嫖娼行为所作出的处罚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比如我们经常在案情通报中看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某某因嫖娼,给予15日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依据哪部法律就按照哪部法律的追溯期,所以嫖娼行为的追诉期,应当是6个月,过了6个月再被发现的话就免于处罚。

但是尤为要注意一点,前面所说的追溯期限,指的是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的,如果有连续或继续状态,那么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期。这句话什么意思呢?比如2020年1月1日发生的嫖娼行为,那么2020年6月1日之后被发现就不处罚了,但是如果2020年3月1日又再次嫖娼,那么追诉期计算到2020年9月1日,1月1日发生的行为依然要被追溯。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通过微信转账的嫖资可以结合女方的陈述被认定为证据,几乎不存在狡辩的可能;

嫖娼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诉期是6个月。

卖淫嫖娼行为伤害夫妻关系、伤害家庭关系,更可能名誉扫地,且有传播疾病的风险,可千万别以身试法。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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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微信支付凭证保密,是个人的重要隐私权利,除法院审理重要案件取证需要,其它任何机关及人员无权了解查验!嫖娼虽然违法,并无犯罪,更不是重要案件!




微信支付的嫖资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会受到治安处罚。治安追诉是有时效的,期限是六个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做了违法的事情,请及时自首吧,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个人认为微信的零钱严格意义上讲是一种金融产品不属于真正的货币。但是交易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进行交易。只要有一方的产品(包括服务产品)属于违法品。就可以定罪。所以我认为微信零钱可以当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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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标签:证据   行政处罚法   卖淫嫖娼   治安管理   嫖客   时限   时效   公安机关   女方   拘留   治安   当事人   发生   现场   发现   时间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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