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杀人案,欧某中,没有死会是什么结果?

一死百了。仅仅是嫌疑人,

如果不死捕回来了,肯定死刑。

参照张扣扣等。

不过如果被捕活着。将会对所有上诉部门形成证据,追责必成形势。




如果欧某被抓了逃不过死刑的判决,这不是过失杀人,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何况这是二死三伤的特大刑事案件!

欧某虽然长期属于弱势群体的一方,甚至受到长期欺压以至于把对对方的怨气作为他举起屠刀的推手,他前面的遭遇确实值得善良的人们同情!而情是比较个人化的情绪表达,至少是大多数公众认可的东西。作为社会的规范还算公平一些,很难保证客观。
考虑到现在的人民总体素质,要求人没有私心不太可能,在两难的情况下法是社会契约!但是我个人觉得普通民众看到这种类型的悲剧事件内心一定是纠葛的,甚至是痛苦的!其实在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除了是与非,对与错,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几乎都有着情与法的相互交融和彼此矛盾!

人没有生活在世外桃源,总有亲戚故旧,这是人情。但将法律与人情混为一谈,法律就会变得无情起来,所谓“多情总被无情恼”,最终“多行不义必自毙”。 法律与人情,处理得好,相得益彰,法律与人情的故事就是喜剧;处理不好,相互掣肘,法律与人情的故事就是悲剧。如何书写喜剧而不是悲剧?“好古薄今”大可不必,但前人的笔法值得今人好生思量。






法不容情,死刑无疑。没有缓的可能。另附带民事赔偿。“拘捕畏罪自杀”,最好结果。满足了期待人的期待,让许多人少了许多事。

若没死,民事赔偿会让家人背上沉重经济负担。某些人或因此担惊受怕。




从悬赏公告内容看,这样的假设,不成立。




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然后出院造房子,假如再受刺激会发生灭门惨案后再送精神病院治疗,直到房子造好老母安居乐业颐养天年




你的心态过于晃荡了,还放不过人家的灵魂。




这件事以经过去了,不要给杀人的家属再添烦恼,更不要在受害者的身上洒盐了。这次亊件是恶是善,公群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要再拿这事来搏大众的眼球了!




啥结果?没看悬赏令吗?活的2万,死的5万。




很多人不允许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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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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