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被押在南京,其户籍地广东,不愿退赃,警察让我起诉,怎么办?

依据问题描述,应当是嫌疑人已经被刑事立案并且被采取了刑事措施,被害人也进行了报案。但是,由于追赃不顺利,因此办案部门的警察让被害人通过民事所诉讼的程序挽回自己的损失。

那么警察的这个建议是否可行呢?我们可以从现行法律规定中寻找答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有这样的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案件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民事纠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从该规定中描述来看,如果经济纠纷性质被认定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从法律程序上讲不可能够单独在再提起民事诉讼,只能依靠刑事诉讼程序来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本案涉及到诈骗罪,目前还处于公安机关的侦办之中,作为被害人目前只能是等案件移送法院审理宣判,在判决后,刑事判决中就会有关于被告人退赔赃款的内容,到时被害人完全可以拿着生效的刑事判决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因此,从上文的分析来看,从程序上讲不可能提起民事诉讼,从实质上将也无需提起民事诉讼,因为生效刑事判决所发挥的作用与民事判决一样,犯罪嫌疑人都有返还款项的义务。

除非有一种情况下,在刑事判决生效后被害人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二条第二款对此作了规定,具体内容为“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与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虽然竞合,但刑事判决对涉及的财产部分未作处理,或只作部分处理,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救济,要求刑事责任主体返还财产或对追赃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只有在刑事判决中没有对财产做出处理或者只是部分处理的,被害人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此时被害人无法通过刑事判决获得足额的赔偿,因此法律允许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进行权利救济。但是,这种情况一般来讲在经济犯罪案件中是比较少见的,因为只要被害人损失数额的证据比较充分,在刑事判决中都是可以被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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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该诈骗犯不愿意退赃,那我的建议就是放弃,不要七想八想了,你这个钱1000%要不回来。


诈骗犯进行诈骗行为,无非就是为了财,如果没被抓住,自然舒服,但现在被抓住了,以退赃不退罪的原则,即便退赃也可能需要坐牢,既然横竖都要坐牢,不退赃至少还保留了财。

因此,只要是专业从事诈骗事业的,大多不会退赃。


而法律对于积极退赃,无非就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一般也就少个1年的样子,如果诈骗犯不在乎,你确实无可奈何。


而遇到这种事,无非就是向法院进行民事起诉,向该诈骗犯索取侵权损失。

但一个关押在南京,你又是在江苏,维权麻烦,其次,即便法院判决对方退赃,但人家已经坐牢去了,怎么退?

而且如果对方坚持不退,你能怎么办?毕竟人家现在在监狱。


当然,这里也并不是说让你放弃维权,只不过很难成功罢了,即便走了狗屎运真成功了,你前前后后耗费的精力也是巨大的。

以我的经历,只要诈骗犯不愿意退赃,我还真没见一个受害者能要回钱的。

因此,建议你不要纠结了,过好后面的生活吧,毕竟日子还很长。




依据你的秒数,我可以理解为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警方以涉嫌诈骗罪予以立案。。但是,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坚称所得钱款为当事人自愿赠与。在无其他证据情况下,检察院有可能不批捕。这样警方就必须无罪释放,建议你走民事诉讼程序。你目前就应该处于这样的情况。我个人认为,你还是坚持等待警方的结论。如果你现在走民事诉讼程序,警方可能马上就撤案了,你有可能两边都落空,刑事民事都走不下去。尽可能收集证据,向警方提供线索,坐实诈骗罪,让检察院起诉。这样你才有希望拿到钱。只有警方正式撤案,不得已你只能起诉了,但胜诉希望渺茫。




“诈骗犯被押在南京”是什么意思?如果“诈骗犯”这个称谓没有问题的话,就说明这个诈骗案件已经过法院审理,做出了判决,诈骗嫌疑人已被羁押于南京(看守所或监狱)。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这是个已判决的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的判决书中一般都会对诈骗犯给受害者损失的赔偿作出交待的。如一般判决书中会有“判决XX(诈骗犯)有期徒刑X年(或无期徒刑)、罚金X元、赔偿受害人损失X元”的描述。这个时候再提起民事诉讼就没有必要了。我理解“警察让我起诉”的意思是警察提示你,拿着刑事案件判决书去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




我来回答你,嫌疑人的户籍在哪和案件管辖没关系,,按照案件属地管辖原则,你这个案件发生在南京,就由南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题中看出案件已破,只是你被骗的钱款没有追回来,警察告诉你的没错,法院在审理诈骗案时,由于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没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根据法院规定只负责刑事判决,不负责民事赔偿审理。但是法院在开庭审判时会责令诈骗犯退还你的钱款,分犯罪分子不还,法院也不会追究。如果你想要回这笔钱,等到罪犯刑满释放,到原一审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受理。




首先你要明白你是受害人,对于刑事案件涉及到退赃退赔的,由公安机关来执行,所以你不需要自己去起诉。不愿意退赃的,最终法院会在刑事判决中写明退赃退赔数额,最终仍是要执行的,所以你不需要也没必要去起诉,也无法自己去起诉。因为这是国家公权力来惩戒犯罪,对于损失由国家来帮你追回。




谢谢邀请!

公安局有刑事权,侦查权,逮捕权,经济诈骟案,属于司法管辖权案,怎么办?!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收集证具,只有集体起诉到法院,检察院,由检察院公诉,由法院审理判决!




建议起诉处理。

因为过去诈骗分子判决后,拒不退赃或者赔偿受害人,只会加重刑罚,但在执行完刑事处分,一定程度上就逃脱了民事赔偿的责任。但现在会有以下几个办法:
1.只要是经过法院的有效判决,一般针对此类是刑事并民事共同判决。当诈骗分子刑事阶段执行完毕后,民事部分没有履行,那他首先会被扔入法院被执行人黑名单,如果经过执行局执行后还没有履行,就会被送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后。即使其出狱,也无法买房买车,高消费、出国、坐飞机,坐高铁等等。

3.如果受害人持续追查,发现了其还有藏匿的资产。及时向执行庭进行汇报,法院执行庭会采取行动进行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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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你出诉讼费??你能得到什么好处?跟他家人协商,愿意给钱的




直接起诉啊,多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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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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