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能享受农村拆迁补偿吗?

我认为公职人员应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自己已经在农村老家结婚成家,有自己的房屋,自己的土地,有妻子儿女(或丈夫儿女)在家务农,后来经过自己努力或者其他原因参加了工作,成了公职人员,老家的土地由于三十年不改动的政策,村里也没有抽回去,妻子儿女长时间呆在都呆在老家务农,这部分公职人员,应该享受坼迁补偿。他们应该是还没有完全脱离农村,与农村有着息息相关,千丝万缕的联系。

另一部分是在父母都还不算年纪太大,兄弟姐妹都还没有成家的时候,自己因为考学或者考干参加工了作,发奋努力成了公职人员离开了农村老家。因为离开农村老家的时间长,既没有自己的那份土地,父母也没有为自己建家立院,自己成婚成家之后呢,又在城市里建有了自己的房屋,这部分公职人员,就不应该享受农村坼迁补偿。对他们来说,除了农村老家有父母要赡养,其他方面已经与他们分得清汤寡水,没有了关系。总不至于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吧?




公职人员能不能享受农村拆迁补偿?这个问题取决于拆迁补偿的性质。

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农村的拆迁补偿有多种情况,有一些拆迁补偿公职人员是可以依法享受的,有一些拆迁补偿公职人员就不能享受。

什么性质的拆迁补偿公职人员可以享受呢?

比如,公职人员依法继承农村父母遗留的房产及承包地,这种房产一但被拆迁征占,公职人员是可以依法获得拆迁补偿的,这种补偿范指房屋财产的损失补偿和宅基地承包地的退出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进城为由违规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其中进城农户就包含了原来农转非的公职人员,农民进城安家落户的,自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也应该获得合理经济补偿,更不用说拆迁。

什么性质的拆迁补偿公职人员不能享受呢?

公职人员不能享受的是农村拆迁涉及到户口移民安置的部分补偿。比如,某地修建水库,公职人员在农村的合法房产及承包地被征占,并要求移民搬迁。这种类型的拆迁补偿,公职人员可以依法享受房屋拆迁补偿,可以享受宅基地和承包地征占补偿,以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但还有一部分人口安置补偿,公职人员就享受不到,因为公职人员的户口不在农村,不涉及户口移民安置,只涉及财产和土地的占用补偿。

所以,公职人员在农村依法继承的合法财产及土地,被征占拆迁,除不能享受人口移民安置补偿的部分以外,房产和土地补征占都是可以依法获得补偿的。




我是西门白甫话三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从题主的问题信息看,应该是农村房屋拆迁。

我们先看看国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所以,农村宅基地如果被国家征收,国家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那么,这三项补偿费用都归谁所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土地安置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宅基地补偿费为什么要归集体所有?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也就是属于本经济组织所有成员,

农村村民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所有权归房屋所有人,属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房子主人所有,而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题主是公职人员,无权享用。

安置费主要是安置没有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而题主是国家公职人员,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也不在安置范围内。

因为是房屋拆迁,只有宅基地而没有青苗,所以,题主唯一能得到的就是房子拆迁补偿费。




可以享受农村拆迁补偿,公职人员的身份并不必然排除你获得补偿的资格。

能不能获得补偿,要看你对补偿的对象是不是享有权利。比如你还是农村户口,你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拆迁的对象是你们家的老宅子,那你就有权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这方面对应的补偿项目。再如你是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无论是与家人共建还是你单独所建,这个房屋对应的补偿项目也是你所应得的。

所以,如果你们正面临着拆迁,这个时候你需要做的是去了解拆迁政策,看看你是不是符合拆迁政策上规定的条件,不要只听村委会或拆迁部门的说辞。一定要拿到拆迁政策,去研究,去比对,这样的话,如果你有什么意见,你也可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这都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救济渠道,我们一定要善于运用。




公职人员一般很难享受到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款。因为公职人员的户口一般都不会落在农村,而即使由于种种原因落在农村,但因为有公职,可以明确地证明不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以很容易被村里认定为不具有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分享权,从而得不到。


一年多前,老家的村子全部被拆掉了,前几天回老家还去看了一下,特别荒芜,全长满了草,已经不太好确认自己家原来的位置。村子里面的人全部都在周边租房子住,很多亲戚都不知道现在住在哪里,安置房还没有开始建。当时老家还有一栋房子,不大,150多平米。那边房子赔偿非常低,总共赔偿了20来万元。当时也把我们夫妻和孩子的资料报了过去,但最后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首先村里征收公共土地获得的补偿款分配的依据是户籍。我很多年前户籍就不在村里面,所以不能分配。但我的堂弟和表弟都是在一个村里,而且他们上大学之后已经把户口迁出来,不过工作后都不是公职人员,就把户口重新迁回到了村里。所以他们对于村里公共土地的补偿款是有分配权的,而我却没有。

另外,房屋的拆迁补偿,主要是按照面积来补偿的,另外加上装修费用等等。除了这些,还有安置费和租房费。租房费是按照实际住在村里来拨付的,不是主要入住的房子是不给的。但安置费只要有房子在村里,一般都有。我舅舅户口不在村里,但有一间房子是属于他的,不仅分配到了房屋的拆迁补偿款,而且还拿到了安置费。但我也没有分到,父母的房子虽也有我的一份,但由于我是公职人员,最终也没有给我安置费。


由于公职人员的身份,很难能享受村里的拆迁补偿等费用,各地的分配政策也千差万别。我19岁上大学之后,户籍才离开村子,之前也是在村子生产生活,也是为村里做过贡献的,按理说应该是可以享受部分补偿的。曾经到先进地方农村去学习,他们那边对于村集体经济和各种补偿的分配分享有一套比较好的方法,可以比较公平公正的分享。

这个方法就是采用积分制来分配。比如规定村里所有户籍人员享有一定的基础分;然后规定成人在村子生产生活一年可以累积一定的分数;户口迁走的、外嫁出去的和娶进来的,都可以按照实际在村的年限累计一定的分数。当然,这个方案要更加完善更加细化,并且要经过村里的表决通过才行。这种方式值得推广,特别容易解决村里外嫁女的问题,因为这个常常引起村里很多的矛盾。


总之,公职人员因为户籍不在村里,更不会在村里生产生活,很难享受到农村土地拆迁补偿款。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不仅公职人员,还有外嫁女,在分配之时对于是否享有分配权,都常常会产生矛盾。个人认为积分制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但这需要政府与村里配合,确定合理细化的方案才行。




农村拆迁补偿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有权获得补偿,你具有农村集体经织成员资格,任何人都不能以你是公职人员为由剥夺你获得补偿的权利。




主要看户口,户口在村里,就有所有的拆迁补偿。外说,拆迁补偿是按照文件执行的,你读一下你们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就行了。




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能依法享受农村拆迁补偿的。我刚回迁不久,所以还比较清楚,可以回答你的问题,每个地方补偿政策不同享受的也不一样,我们合肥这边的条件是:户口在农村或者祖籍在农村,在其它地方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在农村有自己建设的房屋。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灵光一闪]




这个问题应因情而论,公职人员虽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但他在农村老家有房产并持有《不动产证》是可以享受拆迁补偿的。也仅仅是地面覆盖物的补偿,跟集体组织成员的拆迁补偿还是有很大区别地。




公职人员如果自己的老家被拆迁,应该享受和其它人的同等补偿!因为人家这个房子,不是那个恩赐的,是人家祖上传下来的!撬人家的祖业还说得振振有词,这根本不符合天地人心,也不符合中华民族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传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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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7

标签:安置费   公职人员   附着物   青苗   农村   补偿费   宅基地   村里   户口   老家   分配   房子   土地   政策   房屋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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