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公务员之后,如果不被领导认可,领导可以叫你走人吗?

我们县司法局曾经就有过这么一个类似的例子。

小柳在一个农村小学当了几年老师之后,开始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相类似的工作和生活,于是他决定考公务员。

在师范院校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毕业的小柳,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考上了县司法局的公务员。

27岁的小柳到了县司法局报到之后不久,局长把他安排到县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上班。

在那里,由于没有律师证,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小柳一个法律援助的单子也没有。也就是没有安排他为指定任何人当辩护律师。

小柳不服气,看着同事接到有案子不断,有点眼红。为什么呢?因为每为一位没有自己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国家都会有一定的补助。

小柳不服输的性格又来了,他决定考个律师证,他也要接单,他也想赚点钱补贴家用。

连续考了三年,小柳都没有成功。

县司法局换了位新局长。

新局长认为小柳没有律师证,不适合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考虑到他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于是把他调回局办公室,试着让他写材料。

小柳虽然当了几年小学语文老师,可是他并不会写材料。写出的材料,不要说局里的领导不满意,就连局里的办公室主任都不满意。

新来的局长对小柳越来越不满意,态度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有了变化。

炸药包的导火线点着了,爆炸只是时间问题。

国家开始全面开展精准脱贫工作。县里要求各单位上报驻村人员。

局里没有跟小柳谈过话,就把他的名字直接报了上去。

小柳知道这个事的时候,是看到县委组织下发的文件。

小柳很生气,因为他要到离县城差不多50公里的一个偏远村委驻村。

小柳怒气冲冲地跑到局长办公室,问为什么不经过和自己沟通商量,就直接把他报了上去。

局长还没见过这么冲的下属,直接怼上了小柳,对他说:

“你考了几年律师证都考不上,在法律援助中心做不下去,我给你机会到办公室写材料,以为你是王者,原来你不是,你连写个基本的材料都不会,我都怀疑你的公务员考试是怎么考上的,如果你不愿意去驻村,那你可以走人。”

小柳的暴脾气也上来了,跟局长怼上了:

“我虽然没有律师证,但是我在法律援助中心学习了三年多的法律知识,你没有资格叫我走人,你不配,我现在拿出手机录个音,如果你敢再说一次,我就直接去组织部告你滥用职权。”

局长的声音小了很多,开始道歉了:

“行行行,你懂法律,我没有资格叫你走人,我错了,我向你道歉好了吧。但是把你报上去,派你去驻村,是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的,去不去由你。”

小柳爽了那一回之后,就没有什么脾气了,他只能乖乖地去驻村了。

说这个事实,只是为了论证我的最终答案:在体制内,公务员可以被调岗、被调走、被边缘化、被不提拔不重用,但是任何领导只凭对一个公务员不认可这一点,是不可以让别人走人的。当然,走出办公室可以,开除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优秀如你,看到这里了,可以给个长按的点赞吗?




可以肯定地说:考上公务员之后,在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内,如果考核不合格,确实是可以取消录用的。在考核合格之后就是标标准准的公务员,即使不被领导认可,领导根本无权随便叫其走人。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公务员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专门录用程序择优录用的工作人员。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即使公务员在工作、生活以及其他方面有缺点和错误,如不遵守纪律、不胜任工作甚至是违法违法行为,也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依法由专门的机关进行处理。毫无疑问:任何地方党委、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及其公务员所在的党政机关及其领导,都要遵守《公务员法》的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法外行事的特权。简单地概括一下,就是:公务员依法正确地履行公职,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犯;即使公务员确有问题,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方式和程序,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即:国家专门录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绝对不是任人驱使、任人处置的小丫环。说到底,涉及公务员的一切事务,都由《公务员法》加以明确规定。所以,《公务员法》是保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其次,介绍一下公务员的录用程序和试用期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用整整一章12条的篇幅,规定了公务员录用制度。明确规定: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必须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要符合拟任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有职位空缺;必须发布招考公告;招录单位要进行资格审查;必须进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录用考试;确定考察人选之后,还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最后必须公示。这是录用公务员的法定程序和步骤。为此,国家还出台了更为详细、更具操作性的《公务员录用规定》,做为公务员法的配套规章。《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六条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或者备案的法定程序依次序进行。

尤其重要的是《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也就是说:刚录用的公务员,在为期一年的试用期满之后,必须进行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当然不再任职。《录用规定》第三十九条更是详细地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第四十一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也就是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取消录用的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分别为: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取消录用公务员要按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停发工资、转递档案以及转接社会保险关系等事项。

总之一句话:只有试用期满之后考核合格的,才是真正的公务员。至少从理论上讲,在报到之后在一年试用期之内的公务员,尚未最终决定被录用,就完全有被取消录用的可能性。因此,刚考上并实际报到上班、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一定要认真工作,谦虚谨慎,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要如履薄冰,切不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马虎大意。否则,就完全可能被取消录用,导致最终功亏一篑,一败涂地。

再次,谈一下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处分的相关规定。顺利度过试用期的公务员,当然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可以主动辞职,当然也可以被单位辞退,还可以被开除公职。但都要按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依法进行。相对来说,辞退比开除明显轻一些。具体来说:

主动辞职:主动辞职的公务员,一般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不想继续干下去了。主动辞职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辞去公职,即彻底不当公务员了。但要注意的是:辞去公职必须经过审批,未批准之前不得辞去公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明确地规定不得辞去公职,即:并非想走就走,率性而为。另一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现行职务,但继续当公务员,必须履行辞职手续,经过批准。

辞退公务员,是以公务员有一定的缺点和错误为前提条件的。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经过党委组织部门的审批。法律明确规定:1、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还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就可以辞退。但必须书面通知本人,并明确告知辞退的依据和理由。辞退之后当然停发工资,彻底失业了。但可以领取辞退费,也不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等社会保险权益。简单地说就是:虽无大错,但确实有问题,单位干脆不要了。

开除公务员。这是以公务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为前提条件的。开除是最为严厉的政务处分,会导致公务员彻底失业甚至被判处刑罚。给予公务员处分,一般由本级监委管辖,由监委按照初查、调查、审理、移送起诉等必经的阶段,在彻底查清违法违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开除决定。违法违纪行为相对轻一些的,开除公职即可结案,涉嫌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追究刑事责任。一切以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为根本依据。被开除的公务员,不能领取辞退费,视同缴费年限彻底清零,重新就业限制重重,将陷入十分悲惨的境地。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考上公务员之后,如果不被领导认可,领导可以叫你走人吗?综上所述,考上公务员,在刚开始工作的一年试用期满之后,如果考核不合格,确实会被取消录用。但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极少发生。考核合格正式任职的公务员,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对这类公务员的一切管理,都必须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程序和途径办理。毫无疑问:如果公务员确实有不遵守纪律、不胜任工作、不服从单位的安排等情形,可以被辞退;如果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就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与开除处分。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肯定要受法律的保护。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任何领导都没有仅仅凭个人的好恶,随意处置公务员的法定权利




如果一个人考上公务员去单位工作不被领导认可,领导他没有权利让你走人,他就有给你穿小鞋的权力,遇到单位提拔他就说你坏话,你如果在他手下一直干那就就没有出头之日,如果领导是局长他会吧你放到几层,让你到乡下工作,他就只有处处为难你的权力。




当然不可以,决定你去留的是组织,不是领导,领导只对你负领导责任。

虽然领导不能直接让你走,但他也有办法对付你。

1.提请调离

如果单位的一把手,记住,是一把手,不是一般领导,当一把手觉得你这个人已经严重影响到单位的正常运转时,他可以向上级部门提请调离你,如果该请求被上级采纳,那么就会走调动程序,你就得走人了。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不是深仇大恨、水火不容到不了这一步。

2.调离岗位

领导没权力把你调走,但他有权力把你调到本单位不同的岗位去,这个操作很简单,在单位的班子会上提一下就行了,尤其是一把手,他想让你干什么工作你就得干什么工作。如果领导很反感你,完全可能把你调去不经常出现的岗位,比如安排你去驻村,眼不见心不烦。

所以,在体制内工作尤其不能得罪领导,县官不如现管,领导有无数种方法对付你,让你吃尽苦头,还是有理说不出的那种。

如果你仅仅是不被领导认可,那不要紧,领导真正欣赏的人只是很少一部分。踏踏实实工作,把手上的事情干出色,切记少说话,少评论同事,绝对不要和任何人评论领导。坚持下去,你会发现领导也会变得很欣赏你,因为你是一个能为他解忧,又很可靠的下属。

记住,领导只是领导你一时,不可能永远当你的领导,任何职位都有任职期的,时间很快,眨眼功夫老领导会走,新领导会来。

假如你和领导的关系已经很僵了,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必须保持沉默,低调做人,能不出现就不出现,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并。随时找机会调离单位,可以找关系也可以写申请,还可以参加遴选考试等等,方法很多。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无论体制内还是体制外都是一样的道理。




不可以!

考上公务员之后,你就是行政编。你的编制归国家管,直属相关部门。你工作的地方只是给你提供个工作平台。单位领导是没有资格决定你的去留的,他和你一样也是归相关部门管理。


虽然领导没有权利开除公务员。但是他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你的能力问题,可以申请让你调离。当然,这种情况很少,毕竟领导申请也比较麻烦。大多数领导都不会采用这种方法,因为采用这种方式影响会大,上级会质疑这个领导的管理能力。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安心偷闲了。个人建议,尽量争取领导的认可,不要和领导有矛盾。因为虽然领导调离你非常麻烦,但是他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工作中给你找问题,让你有苦难诉。

在工作中,领导能能挑剔你的地方太多了,比如查岗每次必查你,别人都是一个月才两三次。或者把繁重的任务教给你做,让你忙个不停。哪怕你知道他是在针对你也没有用,因为只要是在领导的职权范围内,他就不违法!!


你一旦受不了自己辞职,或者自己申请调离,那么领导片叶不沾身的胜利了!




考上公务员之后,如果不被领导认可,领导确实可以叫你“走人”,只是“走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作为国家行政机关,领导肩负着教育管理职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任。如果你的表现严重影响到整个团队的形象、建设质量,影响到整个单位的工作成绩,领导要被追究责任。为了自己的饭碗和自己的使命,领导也得想办法优化队伍建设,所采取的办法也往往因人而异。

一般来说,领导对干部职工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往往采取批评、教育等方式,提高干部的认识、能力和综合素质;对确实批评教育仍然不见效果的,甚至故意跟领导对着干,给单位和领导的工作带来严重障碍或不良影响的,领导才会采取题主所说的“叫你走人”的方式去处理。

“叫你走人”的方式可能有以下几种:

一是在单位内部轮岗。对于科、处长来说,为了他自己所在科、处室工作的开展,他可以提出将你调出该科、处室;对于副职领导来说,可以提出调出他分管的科、处室范围。通过单位内部轮岗,让你走出了不认可你的领导主管或分管的工作范围,给彼此一个调整自己、重树形象的机会,也可以通过工作的少接触来缓和双方的关系。这种“走人”比较温和,并未对你造成多大伤害,人事、工资关系都在这个单位,有可能将你调入更适合你、更有发展前途的岗位。

二是试用期满不予登记为公务员。新考录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登记为公务员,转正并确定级别。如果试用期间犯了错误,工作出现了严重的失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或者出现了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应当考核为不合格的情形,则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不予登记为公务员,你就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你的人事、工资关系就不再保留在这个单位。这种方式的“走人”是让你彻底走出了公务员序列。

三是单位间调动。如果你是那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人,干啥事都干不好,却又没有明显的违纪违法行为,领导教育你也没见好转;或者跟领导、同事的关系处得紧张,大家都对你有意见,不愿跟你一起合作共事,这种情况下,领导不会轻易处理你,会让你到另外的单位去“祸害”别人,只要不再影响他们单位就行。因此,领导会协调将你调到其他相近单位去。这种“走人”会让你走得比较体面,还有可能让你走到更好一点的单位,因为领导也不愿意得罪人。

四是开除或辞退公务员。如果工作出了差错,出现了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处分,自然就“走人”了;如果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问题,或者品行差,对群众、对同事、对领导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出现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可以按程序辞退公务员;如果不遵守作息纪律,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就可以按程序辞退公务员。这种方式的“走人”,是不能再次报考公务员的,没有机会再进入公务员队伍了。

公务员工作是一种稳定又体面的工作。考上公务员不容易,考上之后就应当好好珍惜,严格按照公务员的要求和纪律去执行,努力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满意公务员。




首先,如果仅仅是不认可,领导无权叫“走人”的。《公务员法》第88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非上述情况,只要自己不作死,“走人”是不可能的。此外,《政务处分法》还规定了很多更加作死要开除的情形。

从实践角度看,甚至单单把你调到更差的单位都不可能。不被认可,更多是打入“冷宫”,不分配重要工作,得不到提拔,实现不了人生价值。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不被领导认可,更多情况是自己还不是“千里马”,努力提升自己,扬长补短,蓄势待发,自己足够优秀了,终于遇到“子期”。




考上公务员之后,如果不被领导认可,领导可以叫你走人吗?不可以,但是可以用八种方式去恶心你!

一般说来,不会发生这种情况。我在体制内工作十五年了,从没听说过哪位公务员被撵走过。不过有三种情况下是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假如你刚参加工作,那么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结束以后,假如你考核不合格,确实可以让你走人。至于这个考核是谁考核?那自然主要是你单位的领导对你进行考核了,因此你懂得。要是你不被领导认可,领导就有可能让你考核不合格,进而让你走人。

第二种情况就是假如你干活很糟糕,为人处世又不大会,单位里面的人又比较反感你,最最主要的是已经严重影响了单位重要工作的正常运转,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位的主要领导也有权力向组织、人社部门说明情况,对你实施调离!

第三种情况就是你违纪违法违规了,且情节比较严重,那么万一有这种情况发生的话,你也只好乖乖走人。

一般说来,以上这三种情况发生的概率还是非常低的。只要你考上了公务员,保护你的是《公务员法》,又不是领导,就算你不被单位的领导所认可,那么他也无权撵你走。

不过话说回来,领导虽然无权撵你走,但是如果他不被认可你,他可以恶心死你。

第一种恶心:让你去收发报纸、打扫会议室等房间的卫生,甚至让你打扫厕所等。你们可能不相信,但真的有。我当年就是这样,领导不认可我,就让我天天端茶倒水,去传达室收发报纸,挨个屋的送报纸去,让全单位的人看我笑话。你们想想,中国人民大学出来的研究生就负责干这个,传出去不是笑柄是什么?

第二种恶心:边缘化你。一种边缘化方式是让单位的人都不稀搭理你,无视你的存在,让你彻底没存在感,感觉自己可有可无,就是一枚废柴!第二种边缘化你的方式就是剥夺你的工作,让你没啥工作可干,让别人瞧不起你。你想想,你是新人啊,刚考上公务员啊,你愿意躺平?谁不想干点活充实下自己?

第三种恶心:让你去干比较危险或者出力不讨好的活。比如信访维稳、应急值守、环境保护等累活、脏活,几乎一辈子不被表扬,一出点事还要处处被挨训!

第四种恶心:眼不见心净。看你不顺眼,就想办法撵你出去。比如让你到村里挂职书记,把你借调到别的单位待几年等。实话实说,这种恶心还是不错的。

第五种恶心:什么好事全部没有你。你像评先树优、晋升提拔、外出学习培训、外出挂职锻炼等机会,全部没有你的份,活活郁闷死你。

第六种恶心:处处打击你,批评你,甚至骂你,让你没自尊。我当年就是这样,好不容易熬夜写出来的文字材料,领导看完之后就说:人民大学毕业出来的研究生写材料就写成这样?加班一夜写的什么玩意?还有一次单位的主要领导当着众人面对我说:你觉得你能干点什么?六年了,我不知道你适合干点什么。

当你听到领导对你说这些话的时候,只要你不是个木头人,你就会非常的难受!

第七种恶心:给你穿小鞋,背地里使坏,甚至给你挖坑,看着你往里跳。

第八种恶心:无论在单位内,还是在单位外,经常说你坏话,说你的不足,在外人面前表现的对你很失望。

你们还知道别的恶心方式吗?欢迎交流讨论并关注我,谢谢。




考上公务员之后,如果不被领导认可,领导可以叫你走人吗?我可以肯定的回答你:领导再不认可你,也不会让你走人的!

一是因为公务员的录用、任免、辞退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领导并没有最终或者实际的决定权。

二是没有哪个领导会和一个刚上班的公务员过不去。既然能做领导,都是有格局的人,而且有比和你过不去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没有时间和精力和你纠缠。

三是如果领导真的非常不认可你,可能会边缘化你、可能会批评打击你,这些都会影响你在单位的地位和今后的提拔,而这对于一个年轻的公务员就是致命的打击,不需要让你走人。

综上所述,考上公务员,领导再不认可你,也不会让你走人的。

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年公务员考试越来越热,公务员岗位的稳定性是最大的优点!只要你不犯根本性、原则性的错误,没人能让你走人,领导也不行!




是可以的呀,公务员也有一年的见习期,在这期间不合格就会被辞退。当然领导一般不会做这个坏人,所以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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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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