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与过去相比有以下几点不同
1)明确了支付机构和支付标准,实现了支付基数与养老保险参保地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挂钩。
相比于过去的由企业或地方政府支付,调整为统一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丧葬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也从原来的各地单独规定,统一调整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总的来说,相比过去的老办法,新办法要好一些,尤其是过去属于固定标准发放的地区,将会直接受益。而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逐年上涨的,比以往的固定额度要更科学更合理。因此,新办法要比过去的老办法要好的多。
2)抚恤金的领取月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挂钩。
抚恤金由过去的统一固定领取月数标准,调整为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相结合。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可以领取的月数也就越多。同时规定了最低领取月数(9个月)。
3)明确了遗属待遇领取地点。
在职参保人员的遗属待遇领取地点,为其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包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这样有多地参保关系的职工家属,就不会出现找不到待遇领取地的问题了。
退休人员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总之,新办法在领取标准和领取要求等方面,基本实现了全国领取标准和要求的统一。在待遇领取月数和领取基准上实现了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挂钩,比之过去的老办法更先进、更科学、更合理。
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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