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缴,缴费年限是多久?如何补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缴?缴费年限是多少年?如何补缴?


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居民,年满60岁时,缴费年限不足政策规定15年的,允许一次性补足15年后,核算“个人账户余额”养老金。

二: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缴费年限必须要缴满15年以上,年满18岁的城乡居民,凭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自愿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年缴费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所在地政府财政根据你的年缴费档次,财政给予补贴金,并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并逐年计算利息。

缴费年限为15年,财政给予相应补贴;达到15年缴费年限的,每超缴一年,核算个人养老金增加1%,最高不超过5%。

三:如何补缴

在未满60岁之前,逐年缴费,同时享受政府财政补贴金;中途遇到资金困难、年灾久收的,可以选择缓缴费,年满60岁时缴费年限未满足15年的,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服务大厅,申请不足年限补缴,注意,补缴的年限,地方财政不予补贴“补贴金”。

四:男女年满60岁,凭身份证(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申请办理个人养老金核算。

①:个人账户余额÷139=个人账户养老金

②:国家基础养老金

全国31省市“国家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根据地方财政支持大少而定,不统一(国家基础+地方财政补贴+社会集体补贴)

五:五保户、低保户(含特困户),有所在地民政统计上报,财政代缴费,持证人年满60岁办理领取手续。




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已经交过的年份,不能再补缴。补缴以前年度保险费的,到户籍所在乡镇(办事处)人社所申报补缴年度和标准,当年缴费的,可以享受政府补贴。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缴费200元补贴30元, 缴费300元补贴40元, 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 缴费600元补贴80元, 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 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 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 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在乡镇(办事处)人社所申报补缴年度和标准,生成补缴单,持补缴单到税务服务窗口缴费。




可以补缴,但是和其他社保一样有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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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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