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公司要求签了一份协议,半年内不能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这合理合法吗?

公司的要求合理,但是前提是公司得向你支付补贴,补贴规定是不低于你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如果12个月平均工资30%没有达到你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得按最低工资发放。

我举个例子,拿上海为例,上海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2420元,要是你前面12个月平均工资是是每个月8000元的话,按30%计算的话那么公司就得支付你2400元,但2400元低于2420二十元,那么公司最后得支付你2420元,要是你平均工资一万的话按30%来计算,那么公司就得支付你3000元!

如果公司不按这个标准按月支付的话,你可以拒绝签订,或者拒绝执行,在职场上我们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很多公司就是喜欢这样,能省一点就省点。

这种合同,我认为其实并不能保障所谓的机密,这样做的行为其实就是在约束员工不要辞职,一般来说需要签这样协议的人基本上都是人才,公司自然舍不得,所以只能通过这种协议来让人才不要辞职,最后实在留不住了,只能抱着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么也不能为他人所用,试想一下,即使你能力再强,经过一年半载的时间没有做了,能力肯定会下降了,等那个时候公司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我以前上班,也遇到过这样的事,老板本想让我签,但是我拿出条告诉他,要我签可以,别说签一年(当时要我签一年),签十年都可以。但是得按规定给我支付补贴,结果老板是个法盲,知道还需要补偿时,瞬间说那不签了,这下我就纠结了,老板怎么就不签了呢。

总结:同行竞业协议是受劳动法保障的,但是公司得向你支付补贴,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就可以拒绝,当然如达成协议了,是受法律保护的,如你违反了也是要受到相应的责任的。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个人观点谢谢你的阅读,希望阅读完可以给我点赞加关注,职场上遇到的事可以向我咨询。




竞争限制协议是要每月给你补偿的,月工资的百分之多少,具体多少我有点记不清了。半年内不允许去相同类型公司,不然公司可以直接发律师函给你。如果不给到补偿,可以不受相关协议约束。




这叫竞业禁止,不能在同行业工作,防止带走一些商业秘密。可以签,原公司要在半年内定期发放一定数额的工资。




合不合理?

就看条件啦,国家规定竞业限制条款下需要给补偿滴[耶][耶][耶]





不合法!

公司要签的这个协议叫做竞业限制合约,是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技术、管理机密,和员工签订的协议,要求员工在一定时间周期内部能在同行业内流动任职。这个协议本身在劳动法相关条款中是支持的。

但是他成立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签劳动合同同时签订;二是支付相关酬劳。


竞业限制协议是雇佣条件的一种,是需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的。也就是作为劳动者你需要知道你一旦和这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就必须同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这是双向选择的公平协议,是企业方对自己技术、管理的合法保护,作为求职者你有知晓权、选择权。

而你一开始并不知晓、也没有签订,等到离职时候要来签订完全违反相关权限,很多人甚至于如果知道有竞业限制根本就不会选择这个企业,离职时这样的要求就是违法的流氓手段了。


其次,相关法律规定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企业方需支付给签订的员工一定的补偿酬劳,相当于为你离职后不能在同行业工作,求职相对困难的一种补助,这个一般在竞业限制协议中会有体现,如果未能体现,员工个人是可以求偿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方等到离职时候才提这样的要求,即不符合合同约定在先的原则,也有想白嫖的嫌疑。


所以,综上离职才提要竞业限制的合同,不合理也不合法,员工可以拒绝。这时候拒绝签订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支持,同时企业方也没有任何约束员工的手段,因为你已经提离职了,只需要按要求交接工作即可,企业无权克扣工资。




签的这份协议是竟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离职后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是公司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合理合法手段。

签订竟业禁止协议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签竟业禁止协议的对象

1、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2、公司内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

3、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的员工。

竟业禁止协议的期限

不得超过2年。

签竟业禁止协议的公司经济补偿标准。

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这个标准是最低标准,根据在公司的职务等性质,可以与公司商谈具体补偿标准),月平均工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6000,那么公司给你的竟业补偿就应该是1800元,但是如果公司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公司就要按2000支付。

竟业禁止协议的违约责任

在公司没有违反该协议的前提下,个人违约,不仅要支付违约金还要赔偿公司的损失,具体违约金,公司在协议中有约定。

综上,公司与你签订竟业禁止协议,且在协议中约定有不超过两年的竟业禁止期限和合理的补偿标准,那么你就要严格按履行协议。就像开车闯红灯,会受到记6分、罚款200的处罚一样。法制社会,我们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规则,否则,那个社会岂不就乱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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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悟空君的邀请回答此问题。对于亲所提出的这个问题,确实从问题本身来看,这个做法不一定合法,关键我们还要从公司与当事人的具体事情来分析而定。

劳动合同约定是否有竞业限制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只有从事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的小伙伴,并且在入职用人单位时已经约定并签署国竞业限制或者保密协议中涉及到此条款约定的,劳动者在离职后依然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限制条件,比如不能从事同行业同岗位工作,不能使用某某数据资料等,因此我们需要看,在当初签署《劳动合同》及其相关协议时,是否有签订过。

竞业限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不是想签就签的

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具体来说,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反之,即便签署过《竞业限制协议》,只要是超过法律规定的非法约定,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撤销限制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竞业限制协议必须事先约定后不是事后补签

各位请注意《竞业限制协议书》必须在工作前签署,如果在离职后补签或者签署其他补充协议,当事人有权不签,尤其是超过范围的不平等条约,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作为要挟,亲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不必惧怕,倘若用人单位以此作为不发工资,扣押证件不还等非法行为,亲也可以通过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获得相应的支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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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离职时签这份协议相当于签竞业限制协议,合不合法要看情况,具体如下。

一、如果公司签这份协议,离职后的每月,没有按双方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这份协议就无效,对员工没有约束作用,签了也是白签,协议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

假如员工手上有这份协议,离职后半年也没有从事同行业的相关工作,员工是可以到当地劳动站进行仲裁,维护权益,要求企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所以企业不要随便与员工签这样的协议,会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纠纷,不能只约束员工,自己就没有一点义务,没有那么好的事情。

二、如果公司签这份协议,离职后的每月按双方约定的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这份协议就合法有效,对员工就有约束作用,员工就要遵守约定;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向公司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签这样的协议,合不合法,就看公司支不支付补偿金。并且竞业限制最长只能签2年,即离职后的两年。





这在劳动合同法中叫做:竞业协议。有且仅有一种情况下,你需要遵守竞业协议的规定,即公司在接下来的半年内按月支付工资或在签订竞业协议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工资。详细的规定,你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合理,但前提依托于公司是否定期向你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了这个是正常的离职流程,出时也说明你的专业能力足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要是没有支付的话,说明这家公司是相当的不地道,连个活路都不给员工留啊。

什么是竞业限制协议

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而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中已经做出明确的指示: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至于限制的人员,这个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中也明确说明,主要限制的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至于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这个具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离职流程

员工离职原则上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至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在离职流程也是一样的,只不过他有一块竞业限制这块需要启动,而这个一般是在离职手续都办理完之后由人事告知或者书面通过竞业限制已启动,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不过这个期限也不是永远的限制下去的,最多不超过二年。

违反竞业限制怎么办?

违反了,用人单位有权追究法律责任,要是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就连现用人单位都会受到连带责任的。

具体责任大小,这个就看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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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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