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从法律角度角度说说为什么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而无偿补课不违规呢?是这样吗?

关于在职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这个问题,早在2015年教育部就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主要内容是: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教育部出台的禁令有法律效力,哪位学校在职教师违反就会受到惩处。

在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之前,可以说学校在职中小学老师干有偿补课的事已经都见怪不怪。从那时起就让家长们苦不堪言,因为拜金主义思想已经严重侵蚀着教师队伍师德,为了彻底整治这种不良的风气,才划出这条红线,以法规的形式来约束那些缺乏职业道德的在职中小学校老师。说到这里,题主如果还不清楚,你可以换个思路想想,如果你开车违反交通过法规,被交警处罚你认不认罚?如果你不认罚还闹事影响交警执法,那你就会被以妨碍警察执行公务或扰乱公共秩序受到惩处。

为什么无偿补课不违规,而有偿补课就违规,这背后是拿利益来衡量的。

为什么《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出台后,仍然有学校在职教师仍然胆敢顶风继续干有偿补课的事?原因很简单,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有些教师守不住底线,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规,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去有偿补课。而无偿补课不违规,是源于参与者没有任何利益企图,以纯粹的公益性质去给学生补课。而这种行为绝对是少之又少,因为很少有在职学校教师愿意这样做。同时还怕被人举报呢,原本是出于好心无偿补课,结果搞的就有嘴说不清楚了。

图片说明:马如松老师义务给学生补课18年,感动台州。

严令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搞有偿补课,是对教师师德的保护,避免教师形像一落千丈。

现在为什么教师的社会形像不是很好,其实恰就在市场经济中,最初没有人意识到一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将会产生什么样的严重危机。而当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风气时,实际上拜金主义思想已经严重侵蚀了教师队伍,导致绝大多数教师都在一心向“钱”看。甚至社会上还流行起,老师课上不讲,课外补的说法。尽管这种说法只是极少数教师所为,但是大帽子却扣在了全体教师的头上,你想摘都摘不掉。因此,严令禁止中小学在职老师搞有偿补课,是对教师师德的正名,是一种保护措施,是为了避免教师形像继续变糟糕。

结束语:通过上面的分析,不知道题主是否已经搞清楚有偿补课和无偿补课的区别,从法律意义角度上讲,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标的有偿补课行为就是违规的,以不求回报的公益行为做补课的就是不违规的。虽然都是补课行为,两者初衷是不一样的。因此说,禁令的出台就是让那些拜金思想严重的教师把手收回去,想发财就不要当教师,完全可以辞职离开学校,要么去教育培训机构,要么自己办辅导班,要么转行做其他的去。




其实,现在一些“一线”者喜欢玩一些文字游戏,他(她)们未必不知管理部门的用心良苦,甚至在“揣着明白装糊涂”。管理部门为什么对于补课“紧盯”?是因为现在补课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而这种常态会影国人学习能力的综合提高。众所周知,现在高考中“一本”的录取率,全国平均不到15%左右,如果考虑中考的分流作用,那么国人中能够跻身进入“一本”的孩子,起码要将同龄人中90%的孩子“踩”在脚下,那些胜出者绝对不是通过所谓补课才能实现的,这一结论“一线”者心知肚明,在此不想展开说明。本观点想要和这些“一线”者强调,你们在冠冕堂皇“抨击”业内不正之风时,想想你们对于补课的“纵容”,对于孩子们的“自我学习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是一种摧残甚至是“毁灭”。在此更想和“一线”者说,你们应旗帜鲜明告诉家长们,补课对于大多数孩子没用。你们应有社会责任感,而不是利用自己的文化专业优势和话语权,进行说不清道不明的“抬杠”。请三思。完。




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叫做”法无禁止即可为“,用在这里是比较合适的。

法律上只是规定了不准教师有偿补课,而没有规定不准教师无偿补课。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既然法律上没有此项规定,那么,老师进行无偿补课就是合法的行为。

教育部制定的”师德十条红线“规定:

师德“十条红线”
十类“红线”行为:
  1.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 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 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 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在第九条里面有很明确的规定,禁止的是有偿补课,并未提到无偿补课。师德十条红线,应该是目前教育部对教师师德要求的纲领性文件,具有统领性作用。这里没有提到无偿补课,依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原则,那么其他有地方制定的规定规章之类的就更没有了。

所以,作为老师,可以高调地进行无偿补课,绝不会触碰到师德红线的,虽然没有法律保障,但是也没有法律的约束。

为什么法律法规上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大概有以下原因:

首先,影响到纯洁的师生关系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恩难忘“,这些都表明了师生之间情谊深厚,恩重如山。不管是古代私塾,还是现在的公学,这些都不应该改变。但是,有偿补课,师生之间就存在了利益关系,势必会冲淡师生之间的纯洁的友谊。特别是那种强迫式的补课行为,就会恶化师生关系,影响到老师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第二,是一种非法的经营活动

任何经营活动,都必须是合法的,经过授权的,并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纳了税后,那么你这笔钱就是合法的。比如我们写文章,稿费也是要上缴个人所得税的,扣完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我们就可以大大方方的想存就存,想投资就投资,想干什么干什么,用不着在家里垛着。像范爷偷税漏税几个亿,那么她的那些钱就得洗一洗,才能敢公开的动用。

第三,一些培训机构偷偷地举报

蛋糕就那么大,老师们吃了,培训机构就吃得少了。所以一些培训机构会以家长的名义到处举报,造成了好像老师补课有多大的社会影响似的,逼着国家制定政策制止教师的有偿补课。

但是,培训机构的费用要的也是太高了,随着教师补课被禁止,家长在孩子身上的花费将会更多。老师无偿补课虽然没有法律约束,但是,涉及到学生路途的安全等,也让老师很为难,一旦出了事,也是很难缠的。老师自身也想休息休息,再说了,求菩萨保佑还得放点供品了,老师就是一个普通的人,一点激励措施没有,谁又愿意担着风险去干呢?




在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有偿补课是可以理解的。这完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多劳多得。别的职业下班后,都可以兼职挣点外快。为什么老师就不可以呢?都是为人民服务,就不应该区别对待。社会应该提倡有偿补课,合理收费。而不是暗地操作,明面上制止,后面的屡禁不止。都是钱惹的祸,谁不想多挣点钱养家糊口。都是应试教育下的产物,谁不想让孩子多考点分,能上一个理想的大学。有需求就有市场,应该正确的指导,而不是一味的打压。应该遵寻市场经济,顺应市场潮流。教师的有偿补课,合理收费,是大势所趋,顺应民意。实话实说,不喜勿喷。




我国没有一个法律,直面阐述有关“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方面的条文。有的只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相关规定。对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只能说“违规”,谈不上违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有关“补课”的文件均指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对于“无偿补课”没有着墨。个人认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能也不应该“一规两制”。个人认为:只要“补课”就是违规,与“有偿”或“无偿”无关,这也与教育部倡导的“减负”相适应。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后获利的是外面各大良莠不齐的补习班,损害的是各位学子家长的利益,不补吧怕落后,补课吧少则大几千上万元,如果国家教育部门制定一定的收费标准(用以支付各种费用及老师报酬),自愿补习,收费绝对比外面的低。我想家长是绝对愿意的。今年我孩子学校家长联名要求暑假补课,因为政策学校没同意,弄得家长们纷纷花更多的钱在外面找补习班。你想如果不收费,空调费水费谁出?教师本该休息的时间谁能愿意没有薪酬去工作,老师也是一名劳动者,劳动没有劳动报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吗




说到这个问题,我只想说一句:说多了都是泪啊!因为我们学校这些年来,都是在无偿的给学生补课。有偿补课的时候,就有人去举报,那自然是一查一个准了,后来想着既然这样那以后就不用补课了。但是我们想错了,学校领导说既然不让有偿补课,那我们就无偿补课吧,拿出老师们的奉献精神来,想想真是无语了。

在早些年的时候,应学校和家长的要求,毕业班的学生都会在节假日的时候补课,每个学生一个学期下来所交的补课费,少的时候就是几十块钱,而多的时候也就一百多块钱。结果有一年就突然有人去举报,说学校里面有偿补课。

其实这个事情大家都是知道的,在一个小县城里面,包括很多领导的子女都在这个学校里面上课,也都是希望学校补课的。甚至有一段时间因为学校的一些事情没有补课,还有很多家长到学校里面来要求。

但是不管怎么说,学校收取了学生的补课费,老师们都属于有偿补课了,肯定是违反了相关规定。既然有人举报了,相关部门肯定是要来查了,情况自然是属实。后来就对学校领导等作出了相应的惩处,收取的补课费全部退还,甚至包括前几年收的都要退出来,真的是吃下去都要吐出来了。

其实老师们的补课费也没有多少,少的时候一节课也就一二十块钱,最多的时候也就是三十块钱一节课。有些老师说:差不多连我的打车费都没赚回来。而且整个周末什么事情的做不了,家里面完全顾不上了。所以说实话,大家真的是不愿意去补这个课,也没想着去挣学生的那点补课费,试问一下,节假日有谁不想好好休息一下。

学校补课被举报以后,就马上停止补课了,老师们都想着,既然都这样了,那以后可能不会再补课了。结果我们都想错了,学生的基础本来就差,而且学习的自觉性也不高,如果不靠老师来盯着的话,想要出个好成绩是不太可能的。

后来一方面是有很多家长来要求补课,另一方面学校也是为了提高学校的成绩和升学率,要求老师们来无偿补课。动员老师们要有奉献精神,对于无偿补课的老师,在评优评先进的时候给予倾斜。

刚开始的时候也有人反对过,但是却因此生出了许多的是非,从此以后,就再没有人反对了。不管大家信不信,这些年以来,我们学校毕业班的老师们,一直都在给学生无偿补课。其实大家也都知道我们学校在补课,但是这下可没人举报了。

难道是因为有偿补课违规,而无偿补课不违规吗?当然不是。无偿补课不仅是违规,甚至是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老师也属于劳动者,有劳动的义务自然也有休息的权力。但是就因为老师这个“特殊”的身份,大家连争取自己休息时间的权力都没有,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长期以来,大家都习惯了这样的无偿补课,甚至觉得老师给学生无偿补课是理所应当的。当然,老师确实有义务给学生们实习功课,但并不是这样强制性的,有组织有安排的给学生补课。这样强制性的剥夺老师们的休息时间,强制性的要求老师们给学生无偿补课,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关于这样的问题,我们也就是在这里讨论一下,要想真正的争取到休息的时间,还是有很大难度的,现在也没有多少人会愿意去做这个“出头鸟了”。

而且你去搜一下教师有偿补课,铺天盖地的新闻和图片到处都是,但是却很少看到有关无偿补课的内容。甚至还有很多人不愿意相信,有老师能给学生无偿补课,所以关于这个问题相要得以解决,恐怕还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从事教师工作把全部精力都投入进来是非常好的一件事,但教师收入不高、社会地位不高,有能力的老师也有提高自己生活水平的权力,于理于法都是合理的。要么提高老师的待遇,让更多优秀的老师专注于教学,让更多优秀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要么就允许老师利用属于自己的时间给学生有偿补课。




为什么一定要当老师,现在看来热爱这一行只是自作多情!




个人觉得,有偿无偿,都不怎么样。

我可以很骄傲的说,本人在职时没有做过一次有偿补课这样的事,但这是本分,没有什么可炫耀的。

无偿补课为何也不怎么样呢?

这个我倒是做过的,只在学校的办公室里做。当时我想得比法律还要多。留下了几个学生要补课,需要时间,等到天黑了,能让学生们自己回去吗?我不放心啊!万一出了点儿问题,那就是我的责任。法律怎么说我不知道,但的确是我留下他们来补课造成的。所以,补课本身不累,累的是周边的种种。每次补完了,我还得送他们回去,有的不让我送,但我仍坚持送。不是我有多大的爱心,是怕出状况。

什么都用法律去解释,已经没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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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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