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大调整;养老金和医保也迎来大变化!太多了,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
近日,国务院、人社部印发《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社保卡在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人社信息共享复用、业务跨省“一网通办”,解决群众痛点问题,提高服务效能。除此之外,还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
以海口为例,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社保基数按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核定,最低不得低于2018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5704元的60%(3422.40元),最高不得高于2019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116元的300%(18348元)。
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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