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起北京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知


2020年7月1日起北京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知

小编了解到北京市医保局最新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公告》,其中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9732元和5360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85.66元。

2020年7月1日起北京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时间:2020年7月1日起

内容: 北京市医保局最新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公告》,其中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9732元和5360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85.66元。

什么是定点医药机构?

定点医药机构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药店)的统称,是与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协议,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药店。

定点医院自主选择

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选定自己的定点医院,目前,可以选择4-5家(其中需包括1家社区医疗机构)。

北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和19家定点A类医院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

定点药店无需选择

个人无需选择定点药店,在北京市任意一家定点药店按规定购药,都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6-16

标签:下限   北京市   基数   医保   保险费   医疗保险   医疗机构   药店   职工基本   职工   灵活   定点医院   年度   人员   机构   医疗   通知   财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