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期,很多9月份上一年级、初一、高一的家长在咨询最新教材版本的事宜。七月特将西安市15个区县(含高新区、沣东新城)一年级到九年级,以及陕西省高一到高三年级最新教材版本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注:一至九年级各市区版本略有不同,高一至高三年级全陕西省教材版本相同。

文件内容较大,本文只截取了西安市15个区县(含高新区、沣东新城)教材版本,其他城市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

文件来源于陕西省教育厅下发文件:

《关于陕西省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

1. 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全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继续使用教育部印发的《2021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原选用的版本不变。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2. 小学科学,一、二、三、四、五年级使用国家课程标准(2017年版)修订的新版教材,六年级仍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版本。

3. 2021年秋季继续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新编学生字典》(人民教育出版社双色本)。

4.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71号)精神,从今年起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科书。

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

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全省普通高中仍统一使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2003年版)编写的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版本。

三、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1.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一律使用教育部《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可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适合的普通学校教材内容进行教学,并按照小学每学期不超过52.5元/生,初中每学期不超过90元/生标准征订免费教材,所需经费从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资金中支付。

2. 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1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四、教师教学参考用书及其他课程教学用书

1.《教师用书目录》中的教师用书、磁带、光盘、挂图、投影片等供全省中小学教师根据教学实际选用,不得要求学生购买,普通高中学生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光盘。

2. 全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的选用,各地可根据地方课程设置情况,严格按照我省《地方课程教材目录》规定的科目、开设年级进行征订。学校未开设地方课程,一律不得征订相关科目的地方课程教材。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教材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严禁向学生收取费用。

3. 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的选用,除义务教育统编三科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外,其他教辅材料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规定的科目、教材版本、开设年级进行征订。

4. 原由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高中《历史地图册》、高中版《时事》杂志,作为学生工具用书,由学生自愿选用。

5.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配套数字音像材料。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方式,免费提供与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资料。

五、有关要求

1. 做好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提供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财科教〔2017〕1号),全省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政策。各地各学校要依据实际在校学生数,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足额征订、免费发放教材,不得超数量、超范围、超标准征订。

2. 加强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的管理工作。各地要做好循环教科书的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工作,统筹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按照在校生数的35%进行征订和发放。

3. 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本文所附目录中的教材(特殊教育学校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及年级除外),严禁选用其他教材。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标识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4. 凡列入省级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地方教材、素质教育读本和教辅材料等,均已在封面刊印“经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xxxx年审查通过”或“经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xxxx年评议通过”字样。国家统编教材均刊印教育部统一设计的审定通过标志,并列入陕西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其他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学用书,不得为学生代订代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目录》外为学生指定教学用书。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管理,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系统已经开始试运行。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做好系统试运行的组织实施工作。

6. 全省中小学教材、教辅由陕西省新华发行集团统一发行。发行单位务必在8月20日前,将榆林、延安两市的教材发送到校;8月31日前,将其余各市(区)的教材发送到校,确保秋季“课前到书”。严禁将教辅材料与教材捆绑发行,或强迫学校和学生征订。

7. 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人手一册。要加强免费教科书版本选用、征订、发放、资金核算及循环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政策顺利实施。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教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违规虚报教材征订数量和选用地方课程教材但不开课的地方和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8. 要加大政策宣传学习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下发的教材、教辅、课外读物等管理办法,及时修订完善本地管理规定。要加大对各项政策制度的宣传学习,让教育局和学校管理干部熟悉和掌握相关要求,自觉抵制《目录》外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教材、教辅材料进入校园、进入学生书包。

西安市中小学2021年秋季

至2022年春季国家课程教材使用版本一览表

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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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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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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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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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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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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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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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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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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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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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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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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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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