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谷歌、京东、小米、FACEBOOK都在用的AB股

AB股是什么

AB股的核心,就是同股不同权。简单理解,就是把投票权和分红权分离。

在AB股的双层股权架构下,公司可以发行拥有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一般称A类、B类,即AB股。通常,A类1股有1票投票权,B类1股有N票投票权(京东是刘强东1股拥有20股投票权)。其中A普通股通常由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普通股常由创业团队持有。

但是,股权收益AB股是一样的

AB股的发展

AB股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为了防止恶意收购而在美国发明。起初,AB股公司想上市是不被市场所允许的。

1988,因为太多公司采用了AB股制度,美国SEC准许不同投票权交易上市。

2000年后,新一波高科技企业的IPO浪潮中,又一次推动了AB股的风行。比如Google、Facebook、LinkedIn、GroupOn、Zynga等都是双层/多层股权结构。

比较出名的案例就是阿里巴巴,之前想在香港上市,就因为AB股的制度原因,后面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2018年,港交所就为了吸引小米赴港上市而接受了AB股制度。就在今年年初,我国证监会也出台新规在科创板拥抱AB股。

AB股案例

1、 苹果乔布斯——未采用AB股的反面教材

苹果成立之初,其股权机构是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各45%,韦恩10%;后面韦恩退出。

1976年,乔布斯甚至打算用公司1/3股份换取5万美元(约等于今天的15万美元)。这时候马库拉出现了,这位经验丰富的硅谷投资人不仅带来了公司急需的25万美元运营资金,还带来了宝贵的商业经验,他只要求26%股份。这时候,苹果的股权结构是:乔布斯与沃滋、马库拉各占有26%的股份,剩余的22%预留用于吸引后续投资者。

1977年,霍尔特入股10%,这时乔布斯与沃滋、马库拉各占30%的股份。

到了1979年,引进夹层融资后,乔布斯股份15%,沃滋6.5%,马库拉11.4%,其他67.5%。这个阶段因为乔布斯出色的才能和强大的控制欲,一直保持这对苹果公司的控制权。1981年苹果上市。

1985年,乔布斯被董事会表决,罢免了总经理职务,直接被逐出了苹果。

一直到1996年,苹果因为经营危机,乔布斯才被再次邀请回归。苹果是同股同权,很多人说乔布斯的被踢出,就在于他没有设计AB股。

2、facebook。

Facebook创立之初扎克伯格65%,萨维林30%,莫斯科维茨5%。

不过,Facebook起始阶段的股权安排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所以股权的设计一定需要有动态调整的机制。

萨维林占据股份30%,但是他不愿意和其他人一样中止学业全情投入新公司,所以当当莫斯科维茨和新加入但创业经验丰富的帕克贡献与日俱增时,就只能稀释萨维林的股份来增加后两者的持股,而萨维林则以冻结公司账号作为回应。A轮融资完成后,萨维林的股份降至不到10%,怒火中烧的他干脆将昔日伙伴们告上了法庭。

萨维林是一个很牛的人,成立之初之所以要拿那么多股份是因为他能为公司赚到钱。但扎克伯格的理念是“让网站有趣比让它赚钱更重要”,萨维林想的则是如何满足广告商要求从而多赚钱。因为创业合作伙伴理念不同,导致大家的思路不一样。

为了避免因为企业钱的压力将公司引入歧途,扎克伯格在公司确定产品方向之后,就找了天使投资来帮助自己稳定产品和商业模式。

Facebook上市时同样使用了投票权1:10的AB股模式,这样扎克伯格一人就拥有28.2的表决权。此外,扎克伯格还和主要股东签订了表决权代理协议,在特定情况下,扎克伯格可代表这些股东行使表决权,这意味着他掌握了56.9%的表决权。

3、google

谷歌在上市前也采用了投票权1:10的AB股模式。谷歌创始人及行政总裁持有几乎全部B股,实际共持有70%以上投票权,确保了两位创始人能以较少的持股拥有过半的投票权,从而控制大局。

4、京东

京东上市前采用的是投票权1:20的AB股模式。根据2018年京东年报,刘强东占股15.5%,拥有79.5%的表决权。

创始人刘强东曾说:如果我失去了京东的控制权,我就拿钱走人

5、小米

小米在香港上市,上市时采用的是投票权1:10的AB股模式。在AB股结构下,雷军的31.41%的股份中有20.51%的A类股,加上其10.9%的B类股,雷军的投票权达到了55.7%,再加上委托投票的2.2%,雷军实际拥有公司57.9%的投票权。林斌的13.33%中有11.46%的A类股,加上1.87%的B类股,根据A类股的投票规则,林斌拥有公司30%的投票权。这样一来,雷军的创始团队则拥有公司超过87.9%的投票权,可以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

6、爱奇艺

爱奇艺在赴美上市时也采用了投票权1:10的AB股模式。百度创始人李彦宏持有爱奇艺69.6%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爱奇艺的创始人、CEO龚宇持股比例为1.8%。

7、百度

百度在赴美上市是也采用了投票权1:10的AB股模式。李彦宏作为创始人及CEO持股为25.8%,另一位创始人徐勇则持股为8.2%,其他4位高管共持有百度3.7%的股份,另有5.5%的股份为普通员工所持。根据测算,只要李彦宏等创始人大股东所持的股份在11.3%以上,即可以获得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8、蘑菇街

截至2019年5月31日,蘑菇街创始人、CEO陈琪持股为11.3%,拥有79.3%的投票权;

蘑菇街联合创始人岳旭强持股为3%,拥有0.7%的投票权;魏一搏持股为3.1%,拥有0.7%的投票权;

腾讯为蘑菇街最大股东,持股17.2%,拥有4%投票权;高瓴资本持股9.8%,拥有2.3%的投票权;

Trustbridge Partners IV,L.P(挚信资本)持股为8%,拥有1.9%的投票权;贝塔斯曼分别持股为7.8%,拥有1.8%的投票权。

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Ping An(平安)持股为6.1%,拥有1.4%的投票权;启明创投持股为6%,拥有1.4%的投票权。

蘑菇街是在2018年12月6日在美国纽交所上市,共募集66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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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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