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山东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分析报告(政策规划篇)

车研咨询发布的《(十四五)2021-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山东省与16地级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包括政策规划、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动力锂电池产业链、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

(一)青岛市新能源汽车制造业政策规划

1、2015年1月,《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公布。

(1)总量目标。

到2017年,新能源汽车年产能5万辆。其中,乘用车2.6万辆,客车0.7万辆,专用车0.1万辆,LNG商用车1.6万辆。动力电池年产能6亿安时。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产值300亿元。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能12万辆。其中,乘用车7.5万辆,客车1.1万辆,专用车0.7万辆,LNG商用车2.7万辆。动力电池年产能17亿安时,驱动电机年产能9万套。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产值850亿元。

(2)产业链培育目标。

到2017年,培育2至3家大型新能源整车企业,2至3家较大型关键零部件企业,其中产值过50亿元企业2家。动力电池企业具备自主研发能力。产业链基本完善,涵盖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等主要环节,初步培育一批第三方服务型企业。

到2020年,培育3至4家大型新能源整车企业,3至4家大型关键零部件企业,其中产值过100亿元企业2家。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具备自主研发能力。产业链完善,涵盖整车、关键零部件、充电加气基础装备生产和第三方研发、租赁服务、充电服务等新兴业态。

2、《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7年5月,青岛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布。

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天然气汽车,构建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能突破12万辆,实现产值850亿元。

3、《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2020年6月)

本细则自2020年7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1)对总投资30亿元以下,新获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下同)整车投资项目备案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的整车项目,自正式投资协议签订后3年内实现投产的,对生产乘用车的企业,给予1亿元一次性奖励;对生产商用车的企业,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总投资30亿元及以上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及新引进世界500强中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由项目落户区市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企业奖补。

(2)鼓励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加快达产,每期投资项目年度产能利用率首次达到备案(核准)产能的,给予3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整车生产企业,每发布1个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给予50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500万元;所产新能源汽车底盘列入改装车产品公告的,每发布1个公告给予10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对改装车生产企业,每发布1个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给予20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4)鼓励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生产的新能源车型入选我市巡游出租车车型目录或符合网约车准入条件的,每个单一新车型(不含扩展车型)给予200万元奖励,用于产品推广。各企业要将年度开展产品推广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

(5)对新成立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池成组、电机、电控)、燃料电池电堆模块及系统、智能网联等重大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新成立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其他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电动空调、电动转向机、电动刹车、电仪表、远程监控装置、制动能量回收装置等)、燃料电池系统相关辅件、车载储氢系统等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6)对新成立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池成组、电机、电控)、燃料电池电堆模块及系统、智能网联等重大项目,由项目落户区市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企业奖补。

(7)支持整车生产企业带动配套生产企业落户,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在项目形成开票销售后,按照设备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整车生产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高水平展会,对参展企业给予不超过80%的场地租赁费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9)对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每年按照用于营运或政府采购车辆销售额的30%、用于非营运车辆销售额的10%,给予青岛及山东地区市场推广补助。政策期内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由市、及申报主体所在区(市)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负担。销售额计算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

(二)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规划

1、,《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8月,《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布。

2014年和2015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本市财政补助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规定的201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进行配套,且不实行退坡机制。

(1)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乘式)客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2)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乘式)乘用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1给予本市财政补助,且中央财政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3)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000元,且每辆补助总额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最高标准的20%。

(4)燃料电池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2、《青岛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2014年9月,《青岛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公布。根据方案,2014年至2016年,市直及市南、市北和李沧三区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其他各区(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3、《关于青岛市2016年新能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的通知》

2018年3月,《关于青岛市2016年新能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的通知》公布。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规定的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给予配套补助。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1:1;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燃料电池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纯电动专用车(邮政、物流、环卫等)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000元且每辆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单车享受的中央财政与本市财政补助总额不得超过车辆售价(须与市场公允价相符)的60%,高于售价60%的,按售价60%扣除中央财政补助后计算本市补助金额。

申请补助车辆为在本市初次挂牌登记,主要在本市辖区内使用,自挂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到外地。通知还提到,除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个人购买的乘用车外,其他申请补助的车辆2020年底前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

4、《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年8月,《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公布。2020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市中心城区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进行应急保障的基础上,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三)青岛市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

1、《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8月,《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布。

充电设施建设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公共充电桩建设与充电条件确认。充电设施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及安全标准,并纳入售后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且经市联席办核准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按公共充电桩设备投资额(不含土建工程及其他支出)的3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2、《关于确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5月,《关于确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明确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上限为每千瓦时0.60元,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上限为每千瓦时0.65元。该制度自2015年6月1日起试行,至2017年5月31日为止,试行期两年。

3、《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5年5月,青岛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布。本次奖励资金统筹用于补助青岛市2014年8月至2015年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充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方面。

(1)新能源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

对企业建设并竣工投运的新能源公交车专用充电桩(站),按照充电设备投资额(不含土建工程及其他支出)的30%给予补助。其中,充电站每座补贴上限为300万元。

(2)公交车专用和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助

公交车专用及已备案的公共充电设施自正式投运后次月起,对企业能够清晰归集的与充电运营服务直接相关的人员工资,充电设施折旧、保修费和财务费用(仅指相关贷款利息支出)等四项合理支出给予30%补助。另外,以每个充电桩(站)安装额定功率为基数,按充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运营补贴,且补助上限为500元/年。

(3)充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补助

对企业发生的充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设备投资额及软件研发费用,给予30%财政补助,且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4)区市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充电设施补助

综合考虑区市新能源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对先进区市按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分档给予奖补。奖励资金由区市政府优先推进、重点扶持辖区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按照本办法相关补贴标准,统筹用于公交专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等方面。

(5)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项目补助

对安全运营保障体系较为完善的新能源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示范项目,根据建设规模及运营情况,对示范企业按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分档给予奖励;对建成投运充电站不少于5个、每座充电站快充终端不少于1个的社会公共领域充电设施示范项目,按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分档对示范企业进行奖补。受奖补企业必须将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4、《关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年8月,《关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布。按照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充电站200座、充电桩49000个。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

5、《关于确定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的通知》

2017年5月,青岛市《关于确定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的通知》公布,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5月31日为止。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0.65元/千瓦时。

6、《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数据显示:到2020年,青岛市建成充电站105座,充电桩48500个。

“十三五”期间,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红岛新区、城阳区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充电站98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400个。

公共充电站,规划建设30座。

专用充电站。规划建设公交充电站68座,基本满足电动公交车充电需要。

公共充电桩,规划建设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400个。

7、《关于明确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的通知》

2018年5月,青岛市发布《关于明确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止。

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和电费两项费用。其中,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0.65元/千瓦时。

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内给予用户优惠。电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规定执行。


(2021版)山东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分析报告(政策规划篇)


资料来源
(一)新能源汽车制造业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对全国近50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产能、投资、产销、产品结构、战略规划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同时还包括全国31省市、近300地级市新能源汽车投资布局分析。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对全国200多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同时还包括全国361省市、近300地级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布局分析。
(三)锂电池产业链
车研咨询研究了锂电池产业链2000多家企业(包括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极液/六氟磷酸锂材料、锂矿/碳酸锂/氢氧化锂、锂电设备、锂电池回收利用)。
1、《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2021-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动力锂电池市场发展趋势与前景预测(2021版)》,对全国900多家锂电池企业以及全国投资布局进行了详细分析。
2、《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350多家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三元正极(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
3、《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230多家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人造石墨负极、天人石墨负极、硅基负极、中间相炭微球。
4、《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30多家锂电池隔膜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干法隔膜、湿法隔膜、涂覆隔膜。
5、《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电解液与六氟磷酸锂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30多家锂电池电解液/六氟磷酸锂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6、《2021-2025年中国锂矿与锂盐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50家锂矿、锂盐(碳酸锂/氢氧化锂)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7、《2021-2025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200多家锂电设备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2000多页),对全国500多家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的企业、31省市/近300个地级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政策规划、企业投资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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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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