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具有法律效力吗?还能要求单位赔偿吗?

小李刚毕业,去了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跟他说不交社保,但是每个月除了工资会额外给600元的补贴。他虽然觉得不交社保不是很好,但是觉得自己刚毕业还是钱比较重要,就同意了。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小李和公司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以后,过了一段时间他生病住院才知道没交社保是多么不划算,于是把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单位补缴。单位觉得已经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自己是有理的。但没想到单位还是因此赔偿了一大笔钱。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具有法律效力吗?还能要求单位赔偿吗?

这种情况也是最常见的情况,很多单位为了公司成本,钻法律的空子,让员工“资源”与单位签订放弃社保协议。但其实签订的这个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要知道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保是法定义务,依法缴纳社保关系到个人、单位和社会的三方利益。而且就算员工签订了“不追究“、”自愿“的承诺书,员工还是可以通过法律要求公司补缴的。

很多公司不要觉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形严重的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用人单位处罚社保费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自欠缴纳之日起,按日收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单位以所谓的现金补贴方式支付给员工,员工已经领取的相关费用,也要返还给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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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4

标签:社保   员工   单位   承诺书   滞纳金   空子   行政部门   大笔   有理   收发   法庭   不划算   协议   法律   财经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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