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警察去项目部抓人,人明明在,就是抓不到,真是怪事

故事:警察去项目部抓人,人明明在,就是抓不到,真是怪事

他与苗部长一起来到钱局长办公室,钱局长正在与一个客商谈话。结束后,他们来到一个小会议室,苗部长把警察来107项目部的前后经过详细说了一遍,并特意点出恶少的姨父是市公安局副局长。

这就好解释警察的态度为什么如此强硬了。从法律角度来说,柳万锋绝对构不上犯罪,但公安局抓人也不能说有什么错,你把人家打成轻伤,不抓你抓谁啊。至于有没有犯罪,那是法院说了算,公安局不管。

如果真把柳万锋抓进去了,不管有没有罪,至少名声臭了,在他的仕途上肯定会有污点,这点大家很清楚。钱局长听谭副局长说起过柳万锋,这个小伙子不错,敢作敢为。他问了一下别人,大家的评价也是如此,这个柳万锋从此在他心中留了下来。柳万锋写的调查报告,他看过,觉得不错,小伙子看问题很准,是个好苗子。

钱局长对人才也是非常爱惜的,如果因为这件事毁掉柳万锋的前途,钱局长也不干。他要苗部长亲自去一下107项目部,多带一些人去,在心理上形成一种威慑。

苗部长按照钱局长的部署,从其他公司抽调了三十多名保卫干事,开了五部车,浩浩荡荡向107项目部奔去。

坐在保卫股办公室的是市局刑警大队方副大队长。其实,他对来抓柳万锋心里是非常抵触的,这算什么事嘛,值得市刑警大队出面?何况这恶少实在不是什么好鸟,值得为他卖命?打了就打了,当时如换作我,也会踢他两脚。

当然,他只是暗想一下,副局长的指令是不敢违抗的。因此,他的态度很强硬,要贺股长配合他们抓人。

贺股长采取的是拖延战术,嘴上说一定配合,大张旗鼓却是虚张声势,保卫股所有工作人员全体出动,“找”了一上午,但就是找不到。

方副队长冷笑不已:“你就不要演戏了,抓不到人,我们是不会走的。”

贺股长有点尴尬地答道:“开什么玩笑,在队长面前我哪敢演戏?只是大家都说没看见,我们翻遍了项目部,真的没见到人。”

“那你说他们到哪里去了呢?”

“他们是大活人,到哪里去了我真的不知。”

正当二人争执不休时,项目部突然开来了五部汽车,上面下来了三十多名全副武装的保卫干事。贺股长一看救兵来了,马上跑了出来,迎面撞上了苗部长。

苗部长认识方副大队长。保卫部与市刑警大队有业务来往,但不多。这与国企的体制有关,太平洋建工局是家拥有十多万名职工的央企,是国家核定的正厅级单位,与它来往的只能是正厅级。如建工局组织部、宣传部、团委等部门,对接的也只能是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团委等省级机构,同理,保卫部对接的只能是省公安厅,当然对市级公安局建工局有配合的义务,但业务只接受省公安厅的领导。因此,在内部上,保卫部有时也称为公安处,具有公安的职权。

在职务上,苗部长虽比方副大队长高,方大副队长却并没有将他放在眼里,毕竟苗部长只是国企的保卫部长,他可是政府的执法部门,政府部门高于企业部门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苗部长看见了方副大队长立即伸出了双手,认真诚恳地说:“听说市局在107项目部抓人,我们调集人马赶过来配合,全力抓捕罪犯。”

笑话!堂堂市局抓两个人还用得着你们来配合。看来赶来配合是假,向市局施压是真吧,不然来这么多人干嘛,需要这么大动静吗?看来建工局就不打算交人了。

方大副队长心里清楚,打架这事情有别于重大刑事案件,可大可小,内部调解也行,只要当事人接受。说实话,只是看在孙副局长的面子上,否则市刑警大队眼皮都不会睁一下,恶少算什么东西嘛。既然建工局保卫部长都出面了,抓不到人就算了。

他马上打电话向孙副局长汇报,说人跑了,没抓到。孙副局长能够成为副局长,也是一等的精明人,从方副队长的口气中,他听出了不是抓不到人,而是建工局不配合。他知道107项目是具有一定保密性质的军工项目,公安抓人必须得到保卫股的配合,自己不能随便在项目部乱窜,否则就是违纪。所以,他们来了只能出示相应公函,然后坐办公室等,由保卫股配合把人传唤来。

工地是全封闭施工,有的地方还围有电网,说它是监狱也八九不离十。当然,人是自由的,但要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不是想走就走的,下班后仅限于项目部附近活动,也就是说,项目部的人根本不可能跑掉,却说找不到,怎么可能呢?屁大的事情,保卫部来三十多人干什么?是来抓人吗?只剩下一种合理解释:就是不想找,或者说不放人,来三十多个人就是表明态度。

形成这种局面只是僵持,不会有结果。孙副局长想了想,指示方副大队长把人暂时撤回来,以后另想办法。

人走了,苗部长松了一口气,但所有的保卫人员依然没有撤走。他们展开了大规模调查工作,对柳万锋、林梅如二人进行了笔录,同时对案发现场和目击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形成了十分扎实的证据链。为了郑重起见,苗部长通过林梅如与当事人黄美静的学校取得了联系,并与黄美静本人通了电话,其证实柳万锋所说是事实,并表示愿意出来作证。

苗部长之所以这样做,也是要对组织、对个人负责,实事求是,查清真相。建工局是国企,自然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如果柳万锋真的构成犯罪,作为建工局的保卫部门肯定不能包庇罪犯,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当然,如果职工受到不公正对待,保卫部门也有责任、有义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帮他们说话。

他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柳万锋二人是不应被逮捕法办的,这里面有人为的因素存在。苗部长把调查报告提交给了钱局长和谭副局长。

看到报告,谭副局长放心了。为确保柳万锋高枕无忧,谭超雄要苗部长亲自去市公安局一趟,找孙副局长沟通一下。谁知,沟通极为不顺利,孙副局长态度很强硬,坚持要抓捕柳万锋,事情就这样呈僵持状态。

两天之后,形势突然出现逆转。

这天上午,市刑警大队接到线报,柳万锋出现在107项目部。在孙副局长的强力推动下,市局刑警大队方副大队长、县公安局局长苟局长亲自带领十多名警察赶到107项目部,把所有出路口全封锁起来,扬言不抓到柳万锋绝不收兵。

项目部形势骤然紧张起来。贺股长紧急通知了工程处,工程处立即转发到建工局保卫部。得到消息的苗部长第一时间赶到了107项目部。

这次苗部长只带了保卫部三个干事。他深知这次不是带人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根子在孙副局长,他不点头,今天柳万锋在劫难逃!

难道就这样让人带走么?

苗部长很不甘心,也很气愤,现在的社会怎么啦,难道有关系、有背景就可以乱来么?强抢民女、行凶打人的恶少就可以逍遥法外吗?

见到二位市县局领导,苗部长把调查报告拿了出来。他们认真看了起来,从他们的表情来看,苗部长清楚二位领导也是认可的,问题是孙副局长不干啊!

怎么办?

苗部长把方副大队长、苟局长二人叫到一个小办公室,进行单独交流。从交流的结果,证实了他的判断,他们都认为柳万锋够不上刑责,但把人抓起来说有很大的错也不见得,毕竟你把人打伤了,公安部门把你传唤一下,调查清楚,你不配合,拘捕你或者说拘留你也是可以的。拘捕、拘留性质不同,场面可大可小,孙副局长是市局领导,他主导的行动,规格肯定高,场面肯定大。

道理谁都懂,苗部长得知二人态度,知道可以缓缓,于是,三个人一直在喝茶聊天,说些天啊地啊的话题。

贺股长见有苗部长在场,不急着动手带人出来,不紧不慢,说在找在找,跑进跑出,一副着急的样子,就是找不到人。

方副大队长等人知道贺股长在敷衍,不想带人出来,敷衍就敷衍吧,抓不到人,只能怨107项目部,谁叫它是个特殊的项目呢,警察都不能随便闯。

得知公安在抓柳万锋,恶少一伙人来了,村支书的亲朋好友、看热闹的村民都来了,107项目部门外面顿时围了四五百人,说人山人海一点不过分,差点就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了。

真是大场面啊。

场面大就大吧,这种局面只对公安有利,他们就呆着呗,一天不行两天,两天不行十天,事情搞大了,到时只怕会惊动军方和省公安厅,由他们来处理好喽。

苗部长却头疼不已,保卫部不能始终硬顶着啊,不论警察对错,他们是合理合法,阻挠执法,后果很严重啊。

最可恶的是村支书还制作了一条巨大的横幅,上面写着“坚决拥护公安机关抓捕打人凶手柳万锋”,还带领一群人高呼口号,不断声援公安干警。这是配合公安机关向项目部施压呢。

苗部长电告副局长谭超雄,请示怎么办。谭副局长告诉他,他正在联系市公安局的唐局长,让他先不要动。

谭副局长暗想,唐局长会不会帮他们呢,估计可能性不大,公安内部行动,外人可干预的可能性不大,尤其像他这种企业负责人,人家一般不会放在眼里。明知不可为但必须为,柳万锋必须全力保下来。他打通了唐局长的电话,把情况说了一下,希望唐局长网开一面,果然被唐局长拒绝了,他明确表示,这是市公安局的行动,人必须抓捕到位,调查清楚,至于有没有罪,到时法院自有公断。

看起来只好让步,让警察抓走柳万锋了。谭副局长想到了当事人大学生黄美静。他要来了电话后,与她联系上了,告诉她现在柳万锋正被公安追捕,人随时会被抓去,希望她出面作证。他现在要作最坏打算,万一柳万锋被抓进去,黄美静必须去趟公安局,只有她才说得清楚。

做完这一切,他决定去一趟107项目部。柳万锋要走了,他要送一下,至少给柳万锋一点安慰,让他振作精神,不要绝望,谭副局长依然是他的后盾。

(待续16,李苏章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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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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