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奇葩规定体重超标扣500被重罚!HR注意设立规章制度的4个原则

奇葩职场规定年年有,这不据四川观察媒体报道,河南郑州的王先生在两年时间内被公司扣了1万多工资,算下来每个月要被扣500元。

至于原因呢,不是因为他工作表现不好,而是因为他体重超标。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有疑问,体重超标也要扣工资的么?这是招模特吗?难道为了规避员工“胖”的工伤风险?


01


公司奇葩规定体重超标扣500被重罚!HR注意设立规章制度的4个原则

王先生是郑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秩序主管。2019年10月9日,公司下发《关于开展员工体型达标活动的通知》,要求男性体重标准是身高减去 105得出来的数字,超出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0%即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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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个通知中描述的标准,王先生的体重需达到150斤才算合格。

但是实际现在有200多斤,很明显没有达标,所以根据规定,王先生每个月都要被扣钱,从2019年11月至今已经扣了1万多元。

但为了努力达到标准,王先生也是多次进行减肥,一天三顿饭变成一天一顿饭,自己努力已经减了30斤,但现在实在减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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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调侃公司的这一做法,是想避免员工发生工伤,因为连央视都说“胖,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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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就在央视的街头采访中,不少上班族表示在高压工作下,会不自觉拿起零食往嘴里塞;加班加点后常常会约上同事深夜火锅撸串,加上不常运动回家倒头就睡,体重蹭蹭上涨……



02-公司回应


在采访中,该公司人事部经理首先表示没有克扣王先生任何工资,后又改口说如果体重达标了,扣掉的工资会一次性返回。

这位经理还举了一个例子,说以前也有同事被扣工资,但是人家后来体重达标了,我们就把扣的工资给返还了,只要王先生体重达标,我们也会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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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话是这样说,但是一直这样扣下去也不是办法。

最后,王先生寻求本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解决。之后,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内部会开会讨论,整改不恰当的规定。

因此,HR应该值得警惕,公司可以自行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里面的内容一定是要合规合法的。


03-设立公司规章制度的注意事项


1.设立公司规章制度的注意事项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规章制度内容的设置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合法合理:就是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是企业规章制度能够被法律认可的大前提。

具有可操作性: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对企业来说没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不遵守执行领导合理指示的视为一般违纪”,何谓“合理”?

各有各的说法,实际可操作性极弱。企业一旦按照此条款操作,往往引发劳动争议。因此,规章制度的条款需要可操作性强的表述。

完备性

  尽可能多地考虑生产经营、员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情况,避免发生情况后“无法可依”。

逻辑性

  特别是在奖惩制度中,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采用逻辑递进的惩罚模式,能够较好地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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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在制定和公示劳动规章制度时常见的问题


常见的问题:

1、未经平等协商程序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应该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即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然后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经过平等协商确定。由此可见,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应该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行为。

在实践中,很多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样的规章制度实际上没有法律效力

一些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然已经通过平等协商程序,但由于未保留书面记录作证据,结果在发生争议纠纷时也很容易遭到仲裁和司法机构的质疑。

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规章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在法律法规保护的主体条件上,劳动规章的内容、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这只是一个最高限定,并不是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长,只要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就是合法的。

单位制定劳动规章时,涉及到试用期问题时,就不能笼统的规定6个月的试用期,更不能让员工先试用后再签劳动合同。

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约定无法找到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依据,也就是不能提供出可以被仲裁、司法机构采信的证据,就必然会得到败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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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公示和告知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但是,不少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都是处于秘密状态,锁在人力资源部管理工作者的抽屉里,只有到员工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时,才拿出来告知员工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于这种现象,只要劳动者提出异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一些单位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但由于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当,导致证据材料没有保留,无法向仲裁庭或法庭举证,同样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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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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