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英文名: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加拿大人,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而在中国受到依法审理。
被告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严重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此,加拿大外交部长马克·加诺阁下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中国维持对罗伯特·谢伦伯格死刑判决的决定。
原文如下:
加拿大强烈谴责中国维持对罗伯特·谢伦伯格死刑判决的决定。
我们一再向中国表示坚决反对这一残酷且非人道的刑罚,并将继续与中国当局交涉,为谢伦伯格先生提供宽大处理。
无论任何案件,我们都反对死刑。我们谴责对谢伦伯格先生刑罚的任意性。
我们向澳大利亚、法国、德国和美国表示感谢。这些国家的官员们与加拿大官员一起出席了审判。
加拿大全球事务部将继续为谢伦伯格先生及其家人提供领事服务。根据《加拿大隐私法》相关规定,详细信息暂时无法披露。
我们来回顾一下整个事件:
一审开庭:
2016年3月1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11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谢伦伯格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驱逐出境。宣判后,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
发回重审:
2018年1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定于2018年12月29日下午14时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犯走私毒品罪一案。
一审判决:
2019年1月10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定于2019年1月14日8时在该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犯走私毒品罪一案。
2019年1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开庭:
2019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上诉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以下简称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二审判决:
2021年8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一审判决后,加总理特鲁多称中国随意作死刑判决。加拿大外长弗里兰宣称,加拿大已要求中国饶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一命。
对此,中国外交部华春莹对此回应,被告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冰毒达222.035千克,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加方有关人士的言论缺乏最起码的法治精神,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我们敦促加方尊重法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纠正错误,停止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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