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小说中的水浒气质

水浒气质”中的最重要表现是英雄豪气,不怕天、不怕地,敢于藐视一切冲决一切的勇气。对于不合理的法律、风俗、道德,做坚决的反抗。


莫言小说中的水浒气质


 莫言可以说是具有极其深刻水浒情结的山东作家,他对于英雄的偏爱和崇敬简直到了顶礼膜拜的程度。

《红高粱》中余占鳌的性格特征与水浒气质中的豪气在相当程度上是契合的,“余占鳌出身贫寒,父亲早丧,他与母亲耕种三母薄地度日。”但在其性格中有不甘命运的叛逆,对平庸生活进行不屈不挠地斗争。这是水浒精神的核心命题。为了洗雪耻辱和维护尊严,他亲手杀死和母亲有染的天齐庙里的和尚。被爱所激励出于崇高的激动,杀死劫持新娘的土匪。自己蒙面劫持新娘到高粱地里,上演一出惊心动魄的爱情,彰显了生命力的强盛和敢爱敢恨的英豪之气。


莫言小说中的水浒气质


义气”,是水浒气质的之基,也是水浒情结的基本内涵。通过结义,使人缔结政治同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是他们的结义纲领,所谓江湖义气,是指社会中人与人相处要讲“义气”,即所谓“够朋友”、“够意思”

莫言在他的《檀香刑》中给我们刻画了一个“义气”的承载群像,高密县的叫花子帮,朱八帮主一手策划拯救民族英雄孙丙,一个叫小山子的小叫花自愿潜入监狱用自己的死换回孙丙的性命,临去赴死之前,吃肉喝酒,面色不改,“毁容入狱忠义千秋足够青史之上把名留”并借知县钱丁之口道出了,“论义气余不如叫花子小山。”“义”的价值被置于生死之上,孟子所言“舍生取义”,构成了水浒气质的基本价值。

“水浒气质”除了上述的“豪气”、“义气”之外,还有的一个不可忽略的负面特征,那就是嗜血的“匪性”,这是中国民间文化暴力美学野蛮性的集中体现

 莫言总是喜欢用这种血淋淋的语言,构建起自己的叙事风格。《红高粱》的结尾处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雄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意扒出我的被酱油淹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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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莫言叙事策略的“狡猾”所在,莫言从这种水浒情结中获得巨大的收益,使他从哼哼唧唧的“搔痒”文化中脱颖而出,露出血性的鲜活。 “孙五把罗汉大爷那只肥硕敦厚的耳朵放在瓷盘里。孙五又割掉罗汉大爷另一只耳朵放进瓷盘。父亲看到罗汉大爷两只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得瓷盘叮咚叮咚响。”“罗汉大爷脸皮被剥掉后,不成形状的嘴里还呜呜噜噜地响着,一串串鲜红的小血珠从他的酱色的头皮上往下流。……罗汉大爷被剥成一个肉核后,肚子里的肠子蠢蠢欲动,一群群葱绿的苍蝇漫天飞舞。”《红高粱》中的匪性表现为对现存既定的秩序的颠覆,用不择手段的方式达成自己的欲望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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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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