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这种超标的宅基地和房子也能够确权颁证,看看你家的是不是?

#三农高热选题创作#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接近尾声,很多地方已经开始颁发宅基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每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农村这种超标的宅基地和房子也能够确权颁证,看看你家的是不是?

然而,在实际登记丈量过程中发现,很多家庭的宅基地和房子都超过两个或两个以上,而且面积都超过当地规定标准。那么,如果一户人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宅基地,超标的宅基地如何处理呢?还能不能确权颁证?会不会被收回村集体呢?如果宅基地面积超标怎么办呢?超标部分还能不能确权颁证?超标部分会不会被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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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和大家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农村宅基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村农民的一项福利性建设用地。国家规定只能“一户一宅”,而且面积不能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但是,这次丈量登记确权颁证过程中有一个重要原则,超标部分能不能确权颁证要看建房时间,所以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要丈量各家的宅基地面积,还要各家各户上报建房时间。那么,建房时间和能不能确权有什么关系呢?

农村这种超标的宅基地和房子也能够确权颁证,看看你家的是不是?

原来,我国在1982年颁布过一个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在这次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只要是1982年以前建造的房子,无论一户人家有几处宅基地和房子,无论超出标准面积多少,都予以确权登记颁证。因为,1982年以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宽松,大家都随便建设,一个家庭最多拥有三处以上宅基地,村干部也是争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都是熟人,而且大都是亲戚关系,怕得罪人,所以,村民也没人出来反对。所以,尽管有了《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但乱批乱建甚至不申请私自建房的人也不少。

农村这种超标的宅基地和房子也能够确权颁证,看看你家的是不是?

鉴于这种情况,1987年,国家又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其中第62条规定:农村家庭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标准。在这次确权登记颁证中,如果是1982年以后1987年以前建造的,超出部分按当时规定处理后,可以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是1987年以后确权登记之前建造的房子,超标部分按1987年以后确权登记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后,也可以确权登记。那么,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以后建造的房子,不符合一户一宅以及当地标准面积规定的一律拆除。因为,这明显是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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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农村很多家庭都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和房子,只要是1982年以前建造的,无论有几处,无论面积超标多少,都会确权登记颁证,1982年以后1987年以前建造的房子,超标部分按当时规定处理后,也可以确权登记颁证;1987年以后建造的房子,超标部分按1987年以后有关规定处理后,也可以确权登记,处理不了的,超标部分不予确权,在确权证上标明,等以后处理好后再确权。希望农民朋友今后建房子一定要按照“一户一宅”和当地规定面积建造,不然会被拆除。

农村这种超标的宅基地和房子也能够确权颁证,看看你家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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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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