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最强新规来了。怎样才能落实好?


电动自行车最强新规来了。怎样才能落实好?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2021年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

最严厉的管理措施来了,可是怎么才能落实好呢?

电动车已成为基层群众最主要的交通工具。目前我国两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2.5亿辆,电动三四轮车保有量过亿,市场上有1000多个品牌,5000多个种类。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充电不安全,一直是困扰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大问题。

电动车推进楼内充电并非完全自愿,而是不得已而为。因为很多小区没有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那不进楼充又怎么办?

目前建设集中充电设施仍然进展缓慢。而对于好多单位来说,落实集中充电设施面临诸多困难:小区场地有限,充电设施、消防等费用投入大,资金困难,再加上好多单位不主动作为,所以实施动力不足。

可惜的是,对于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法规第37条仅用了“鼓励”二字,法规对此没有强制性约定,对不作为的没有罚则。这是造成充电设施布局难实施慢的重要原因 。

去年,北京市消防总队、城建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建设集中充电设施的主体责任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但也是鼓励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对不履行责任,拖延建设集中充电设施无作为的单位,也没有罚则和约束。

在建设集中充电设施上不发力,而在居民进楼充电惩罚上再严历,也不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这样罚重于疏的措施,执行效果可能并不好,还有可能激化矛盾,大大增加了执行法规的难度。

集中充电设施,非居民个人所能解决,这个必须是政府牵头来解决的事。要想彻底解决,必须对责任单位套紧夹板,凡不落实充电设施的,一律高限罚款。同时集中充电设施建成后,而仍然在户内充电的用户给予严厉罚款,这样双管齐下,才能让人口服心服,也才能彻底根治乱象。

可以预见,在设置集中充电设施上还要经过一个漫长的阶段,居民充电难仍然是不可回避的现实,因为在法规的保障上还缺乏有力支撑。

远离电动自行车充电事故,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不仅仅是一项罚款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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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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