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什么

前面说了养老险,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今天来说说社保中最后一个险种工伤险,那么【工伤保险是什么,是怎么样的】。


工伤保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

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是社保其中一个险种,很多人可能觉得工作没有什么太大危险,因此都不是非常重视工伤保险,觉得用途不大。那么关于工伤保险,这些重点你知道吗?


工伤保险认定


工伤认定的三工是什么?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2、职工为完成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需要做一些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这种情形也视为工伤;

3、职工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伤害,视为工伤。


工伤范围

连是不是工伤,属不属于工伤都不清楚,就不要怪自己没有享受相应的待遇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况属于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当然,和所有保险一样,在规定了责任范围后,往往会剔除一些特殊情况,就是所谓的责任免除,工伤保险也不例外。


责任免除的情况如下: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总结:

在工作时间或地点,包括上下班的时候,以及从事和公司有关的事情发生意外而伤亡的,基本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的用途


工伤的赔偿内容:认定工伤,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相应的赔偿,所以,我们也要知道,哪些内容可以赔。赔偿主体有两个,一个是工伤保险基金,一个是职工的单位。


认定工伤发生争议怎么办?

1、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之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02

标签:预备性   工伤保险   伤残   职业病   收尾   工伤   劳动者   鉴定   职工   事故   原因   发生   情况   责任   财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