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生阅历和思想格局看:王安石、司马光为什么走向了政治决裂

都说过去的经历和价值观,决定了一个人的行动,那么王安石和司马光的人生经历和价值观有何不同,让他们在面对国家积弊时,一个锐意变法,一个保守固执,我们来一个个说起。

从人生阅历和思想格局看:王安石、司马光为什么走向了政治决裂


王安石:11世纪自比商鞅的儒法兼用者

1-人生经历

王安石49岁时,才在宋神宗的支持下,施展才略,执政变法,而在之前的48年历史中,他下沉地方,履历遍及行政长官、司法主官、常务农业、水利副官,积累了全面的执政经验,并深切了解民间疾苦和实情,并因地制宜的做了一些局部的、小规模的变革实验,这都为他后来的全国性变法,奠基了雄厚的基础。

王安石,出生于1021年,江西抚州人,儿童时期就随父亲宦韶州,16岁又随父亲入京做官,可谓从小宦就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

21岁时,高中进士,被朝廷委任淮南判官(判官,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的副职,主要是替皇帝监察地方长官,但在重大兵马、财政、刑狱事件的决策上,有一票否决权)。

27岁时,淮南判官任满,按照朝廷惯例,可以到京城担任掌握编修国史或直谏的文职,当时很多人都愿意去京城工作,可以亲近皇帝,飞黄腾达,王安石独辟蹊径,希望继续在地方历练,担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知县,第一次担任地方主官,政绩显著,也正是在鄞县,王安石观察到了当地的农民被高利贷者盘剥,生活异常困难,于是试行草稿版“青苗法”,政府在春播秋种之间,向农民借贷,利率比高利贷轻很多,这样即减轻了农民负担,又增加了政府财政,效果相当不错,也是后来王安石想要在全国推广青苗法的信心所在。

31岁时,任职舒州(安徽省潜山市)通判(通判,州一级的判官),欧阳修再次邀请王安石到京城担任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

34岁时,做群牧判官,群牧判官是管理国家公用马匹的副官,自此,王安石开始对国家军事开始有系统的思考,逐渐形成了“富国强兵”,“吞没西夏契丹,统一中国”的超级政治理想。

35岁时,担任常州知府,这是王安石第一次担任地方最高主官,不久提升为江东提刑官,主管江南地区的刑狱、司法。

36岁时,调任度支判官(北宋财政部主官之一),在其任职期间,王安石可以从国家整体层面,对北宋的财政体系运作和税法,有了更为透彻的理解和操作经验,再加上王安石在地方上管理农业、水利、司法和军事后勤的执政实践,对北宋国家的运作体系和积弊事实认识的更为深刻,因此向当时的皇帝宋仁宗提交了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王安石痛斥北宋王朝积弱积贫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法度”,换成人话就是:原有的北宋法律,已经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彻底改革,进而王安石提出了自己最初的变法设想,但儒家圣君宋仁宗对王安石偏重法家思想的上书,甚为反感,不为采纳。

44岁时,王安石因母亲病逝,遂辞官回南京守丧。

47岁时,三年守孝期满,宋神宗起用他为江宁(南京)知府。

48岁时,宋神宗面对北宋王朝面临的强烈社会危机以及辽国、西夏不断侵吞领土的困境,召见王安石,商谈变法之道。

49岁时,王安石在宋神宗支持下,正式执政变法。


2-人生价值观

尽管北宋士大夫都把王安石看做大儒,但王安石却是一个儒法兼修,但以商鞅自居的人,他曾作诗曰: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同时,王安石是把“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法家精神作为座右铭的,这与保守主义,强调“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腐儒思想有着明显的鸿沟。

而在儒家和法家伦理出现矛盾时,王安石往往选择更实用、理性的法家,举一个例子:登州有一名妇女,厌恶自己丈夫相貌丑陋,夜里用刀砍杀丈夫,其夫受重伤,未死。案件上报朝廷后,朝中大臣讨论一致认为这名妇女应判死刑(按照儒家伦理,杀害亲夫,这是万恶不赦的大罪,严重触犯了夫权),独有王安石引用法律辩驳证明,应当适用“谋杀伤”律条,减死刑二等论处;神宗同意王安石的意见,并且把它定为法律。

就这样,既有充分的执政经验和对国家实情的了解,又有着“富国强兵”,“吞没西夏契丹,统一中国”的超级政治理想,王安石一往无前,走出了秩序、守旧、“无改父之道”的儒家禁锢,走向了与原教旨儒教教父司马光的殊死搏斗。

从人生阅历和思想格局看:王安石、司马光为什么走向了政治决裂


司马光:原教旨儒教教父+不通实务的心胸狭隘者

在王安石执政变法时,司马光51岁了,与王安石年龄相仿,但在变法前司马光50年的人生经历中,除了砸缸那一次表现出革新精神外,其他时间表现出极端的思想守旧,反对任何形式的变革。而在他30年的官僚经验中,大部分时间是作为馆阁学士和谏官,几乎没有长时间的地方执政实践经验,寥寥几年的判官史,作为副官的他,把主要精力放到了文章著作,其间佳作经典不断,但少有真正的执政业绩,司马光对北宋国情的了解,对财政、司法、农业的了解,对基层的了解,浮于表面,至少相距王安石远甚。

所以,司马光在变法时,对新法的看法,是基于儒家伦理和道统的反对,是基于意识形态的本能反感,他只想把新法推翻,但他也提不出更好的替代变法。


1-人生经历

6岁时,做了人生历史上唯一一次革新:砸缸,并因此震动京洛。

20岁时,高中进士,任职华州判官。

21岁时,改任苏州判官,当时北宋在辽、西夏边境接连战败,宋仁宗为了加强国内的军事力量,要求浙江训练弓手,但血气方刚的司马光竟然代替父亲,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反对训练弓手,思想守旧到不可思议。

23岁时,作《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像老学究一般,开始写儒家道统文章。

26岁时:任职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一年之内官职四变,司马光肯定没时间好好在地方历练,但却有时间写了《机权论》、《才德论》、《廉颇论》、《项羽诛韩生》等几十篇反应儒家意识形态的文章。

27岁时,调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开始了长期在京城担任文字官职和谏官的生涯。

33岁时,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

35岁时,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

36岁时,任郓州通判,无政绩记载。

37岁时,任并州通判,无政绩记载,但发表了著名的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书,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

40岁时,改任开封府推官

41-45岁,改任起居郎、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任职五年期间,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要求宋仁宗处理好继嗣问题。

47岁时,升任龙图阁直学士。

48岁时,开始编撰资治通鉴。

51岁时,宋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司马光为御史中丞,王安石办法开始,司马光坚决抵触。

52岁时,宋神宗希望司马光发挥作用,了解北宋社会实情,擢司马光为枢密副使(副国防部长),司马光以不通财务”、“不习军旅”为由,坚决推辞。

51-52岁,司马光请求任职西京(洛阳)留司御史台,不参与政事,继续编撰《通鉴》,时间长达15年。

从人生阅历和思想格局看:王安石、司马光为什么走向了政治决裂

2-人生价值观

从司马光一生的行为和思想著作来看,司马光是一位原教旨儒教主义者,这个原教旨儒教思想的形成,是由少年思想熏陶、家庭影响和官僚从政经历造成的:由于年少聪慧,司马光6岁即熟读《左氏春秋》,对儒家经典更是倒背如流,而他的父亲,同样是一位保守主义的儒教主义者,并从小言传身教,这导致司马光从青少年时代,便把儒教看做天,看做真理,看做一生要恪守的准则,而不能辩证的看待儒教中的糟粕和不符合历史发展的部分;更糟糕的是,从政的司马光,真正接触民间疾苦和执政一方的经验几乎为零,相反,他没有兴趣关心财政、司法、农业、军事等实务,宋英宗、宋神宗给他机会,他不愿意去接触,反而把精力放到解释儒教礼仪和伦理的兴趣上来,有限的政治实践聚焦到规范赵宋皇帝的太子、驸马、公主等皇族的等级、礼仪和秩序上来,并天真的认为:如果皇族和天下百姓都严苛遵守儒教的礼仪和秩序,那就天下太平。对于一个做到宰相高位的人来说,视野太过狭隘。

司马光忽视北宋对外军事惨败、财政亏空、百姓困苦等客观事实,也缺乏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兴趣,他把封建王朝的兴衰和皇帝个人(或者说)是否遵守儒教私德划等号,把山川地理、阶级矛盾、地缘政治、经济发展、军事力量统统看做一钱不值,都是细枝末节,只要皇帝遵守儒教私德,做个圣君,一切都会好起来,这是大道。

至于司马光的政治思想:开疆拓土、富国强民均非他的理想,他的理想是用儒教礼仪去建立一个“圣君和遵守礼节秩序百姓”的理想国。

所以他才在新党倒闭,自己掌权后,歇斯底里的否定变法的一切,全面否定,新党一概打倒,比王安石变法时,对旧党的贬黜要残酷的多:王安石变法时,旧党最多只是贬官,大部分只是被转到了清贵的岗位,但旧党打击新党,不但一撸到底,还从道德上打击,把新党统统冠以“小人”的高帽。

很多人不理解司马光的歇斯底里,但司马光是把变法看作是儒法之争,社会意识形态之争,教派之争,新党要变革祖宗家法,要触动儒教伦理,新党都是异教徒,这个原教旨儒教教父在心胸狭隘+大地主代言人的利益驱使下,变成了一个彻底的疯子。

#王安石的经济治国方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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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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