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秉公执法,还要学会尊重。
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这些事情反映出社会的变迁带来的问题。
现在讨论一件事,在上海邯郸路,一个单位领导在执行辞退员工,结果单位领导被伤害。
这件事的具体问题和过程,众说纷纭。还没定论。但是我今天要特别说的是,为什么一个制度执行者,在单位执行公务的时候,反受伤害。
为什么单位的矛盾会转移到个人身上?
这个问题本质是转换方式,在这个问题上,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可以执行制度,但是你不能少了尊重。可以去执行,但是不能因为这个事少了体谅。
现在对问题有一个疑问,一个单位的决定,为什么反而受伤害的是两个人。
第一个问题,有些人没有达到单位的要求,按照单位的制度辞退。我想根据单位制度决定一个人的进退,可以理解。为什么执行制度的人会受到伤害?为什么本来是代表单位去宣布决定的职责所在。变成一个人际悲剧。
死者死亦,生者反思还是必要。总的有人执行制度。有人代表单位宣布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辞退员工。但是有没有关心员工心中的怒火,给予员工的理解。
本来员工的利益受损是自己带来的,是个人的利益损失。
最后对严格执制度的人的伤害。我想这里边可能有一个原因。就是执行制度的人,在严格执行过程中,有问题,没有给制度面前失败者提供相应的帮助,没有提供好的态度和安抚。被辞退员工,将制度给他带来的伤害转移到执行转到具体的执法者身上,这是无法排解内心的愤怒和郁闷。通过这件事情的前后分析,可以总结一些经验教训。
第一,要扮演执法者角色。
领导可以严格执行制度,但是不可以不保持对弱者的尊重。可以严格执行制度,不可以放弃对弱者需要的利益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弱者在知道利益受损的时候,怎样获得必要的安抚。
利益受损一方,不可采取过激的行为,酿成伤害他人与自己的行为。
第二,扮演安抚者的角色。
我想到一个单位的领导人应当扮演什么角色?他不仅要扮演制度执法的角色,维护单位秩序,还要扮演疏解情绪,化解矛盾的角色。体谅他们。倾听他们的利益诉求,做到矛盾的缓解,不要做情绪的激化者。这是从这个悲剧事件中应该吸取的教训,
所以不可一味指责弱者的疯狂,保持对死者的的同时,反思是必要的。
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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