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人注意:唐山房价涨幅靠前,新规:新买的房子3年半内不许卖


唐山人注意:唐山房价涨幅靠前,新规:新买的房子3年半内不许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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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唐山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升级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房企、中介、购房者都提出规范要求,其中明确提出,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对此,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

1.根据统计局70城市房价数据,11月唐山新房二手房同比涨幅分别为11.9%和14.7%,且近两个月环比涨幅均超过1%,涨幅靠前。因此唐山出台政策的加码是贯彻“房住不炒”的必然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一城一策是以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为前提的,对于房价仍有上涨压力的城市,政策依旧保持警惕。

2.具体到本次《通知》中最为重点的一条,即购买新建商品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销售,这其实是一次政策的小幅创新,把限售的起点从不动产证日改为网签日,也就是说真实的限售期缩短了,因为转售的必要条件是拿到不动产证,而不动产证日期距离网签日期可能已经在两年以上,所以实际的限售时间可能只有1年左右,因此这一政策对于主流是期房的新房市场影响并会不大,另一方面近期的全国加码政策主要在于限售,也体现了差别化原则,支持长期合理自住需求,打击短期投机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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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标签:唐山   涨幅   期房   二手房   中心区   必要条件   不动产   动产   商品房   新房   房价   房子   需求   日期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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