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

安国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

安国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

当前,保定市政府正在开展“三整治五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规范养犬行为,根据《保定市区养犬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对养犬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禁个人饲养禁养犬,单位饲养的禁养犬不得在本单位区域外遛犬。

二、个人饲养的准养犬,需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并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免疫疫苗。

三、不得在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便道遛犬,不得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遛犬。

四、携犬出户时,主人必须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或身抱,并随手携带清理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粪,保持公共环境卫生,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对不按要求遛犬,随意乱放的饲养犬、无主犬、野犬、狂犬等将组织专门力量予以抓捕。

希望广大市民予以配合,共同营造和谐、文明新安国。

本养犬管理通告自8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日

来源:安国公安

编 辑:齐 明

监 制:袁立贤郭晓丽

总监制:许 川

安国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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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8

标签:安国市   安国   通告   保定   狂犬病   便道   创建活动   狂犬   干道   环境卫生   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   辖区   国家机关   疫苗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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