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免除知多少?

在投保时,我们通常都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这部分,比如,这份保障都能赔哪些责任?身故、重疾还是医疗费报销?身故时按照多少保额理赔?重疾都有哪些种类?医疗费报销的比例是多少?等等。

保险责任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大家千万不要忘了看看“免除责任”的条款约定。这部分内容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无法进行理赔,对我们出险后判断是否属于理赔责任至关重要。

保险责任免除知多少?

影响理赔的因素其实有很多,我们在重视产品“保”什么的同时,也要注意它“不保”什么。

相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免责条款略微有一些差异,比如有的意外险将“食物中毒”进行了特别的免责,而有的意外险并没有进行这项的免责;有的意外险将“感染”进行了免责,而有的没有;有的意外险条款将“猝死”作为免责项目,而有的没有。大体说起来,有差异的点,都是在保险理赔时容易产生争议的点,是为了避免争议而写进免责条款的。

因此,清楚责任免除,也是读懂保险责任非常关键的一步。

什么是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又叫除外责任,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保险人对某些风险造成的损失补偿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它明确了发生哪些风险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无关。在保险条款中,免除责任的约定条目通常紧跟着保障责任的约定后面,并且会以加粗字体的醒目方式展现,以起到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阅读时着重查看的目的。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并不是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依法享有除外责任的保护。

所谓“责任免除”是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险条款事先申明的范围以外的损失,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的若干条款。

保险责任免除知多少?

简而言之,“责任免除”就是出了险也不会得到赔偿的内容。它一般会起到两方面的作用:

>>>>避免误解

有些责任免除事由,是保险人本来就不承保的范围,只是为了避免误解,避免被保险人误以为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在保单中特别予以约定不属于责任范围。

例如,有些定期寿险不保障战争、恐怖袭击造成的身故,这些情况下身故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限制与排除

在保险人愿意承担的风险之内,通过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可以将一些不可控的风险予以排除,对保险责任承担的范围予以再次限制。

比如,战争、军事行为或者传染病如艾滋病导致的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因为战争、军事行为及传染病的发生及造成危害的范围及程度,人类目前尚不可控。

保险责任免除知多少?

责任免除的内容

责任免除的内容,会因为保险公司的不同有所不同,也会因为产品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都会包括以下几类内容。

>>>>违法行为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不可抗力

1.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2.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险责任免除知多少?

>>>>高危运动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先天、遗传及精神等疾病

1. 精神和行为障碍;

2.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职业病等。

>>>>妊娠方面

被保险人怀孕、流产、节育、分娩(含剖宫产)、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以及由以上原因导致的并发症。

>>>>疗养康复及整形性质的就诊

脱发治疗,美容,整形,矫形,洗牙、正畸、烤瓷牙、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视力矫正,安装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材引起的医疗费用,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矫形手术、外科整形手术除外。

大家了解了“责任免除”是怎么回事之后,就会明白,免责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越少越好,这时候有的公司会拿“三项免责”来进行推广。

那么“三项免责”有什么特别之处呢,主要指的是寿险(包括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身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的“三项免责”。

那么我们单独来对比一下,三项免责寿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与普通寿险的责任免除条款。

保险责任免除知多少?

大家可以看到,左边的前三项和右边的前三项基本是一样的,差别就在后面几 项。说白了,有如右边第4、5、6、7项担心的,可以专门选择三项免责的产品,比如应酬较多的被保人,难免会有酒后开车的可能。如无此方面担心,比如被保人不喝酒,或不开车,也不吸毒,所住区域又不存在暴乱,附近又没有核电站,那你根本没有必要专门去选择三项免责的寿险产品。

其它注意事项

>>>>超出保险事故通知时间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年龄性别错误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现金价值。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不符合如实告知

对于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免除知多少?

另外,除了合同中“明确不保”的责任免除外,有些产品还存在着“隐性责任免除”。他们隐藏在保险合同的各个地方,很容易被我们所忽略,尤其需要注意。

>>>>隐藏在名词释义中

名词释义是保险合同的最后一部分,里面的一些内容由于专业性比较强,理解起来不太容易,所以很多人都会偷懒直接不读跳过。

因此,隐藏在名词释义中的责任免除,也是最容易被投保人忽略的。

例如,有的重疾险在“确诊重疾”的定义中,会将投保前出现的一些重疾轻症的前兆或者异常的身体状况作为责任免除。

此外,像关于医院的定义、救护车使用定义、初次确诊的定义等,都可能跟我们平时理解的不太一样,需要格外注意。

>>>>隐藏在投保须知里

一些产品的投保须知中,会说明不在保障范围内的情况。例如不承保高空坠落导致的意外事故;溺水事故导致的身故,责任减半等。

而这些情况不一定会出现在免责条款之中,也是比较容易被忽略的。

>>>>隐藏在具体条款中

条款中的免责,主要是针对具体条款的赔付标准进行说明,如有的医疗险,会对住院医疗费用赔付的最高给付日数进行规定。

如某款医疗险产品中有这样一个规定:在每一保单年度内,因疾病或意外住院的最高给付日数为180日,累计疾病或意外住院超过18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可以多个产品进行比较,在保费相似的情况下选择责任免除条款少的产品,使保障的内容更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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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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