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晚上9点左右,一个9岁的小女孩哭着向路人求救,称一名骑车女子拽着她弟弟的衣服想要把弟弟带走,甚至说弟弟是她的孩子,小女孩勇敢地上前阻止,哭着大喊“这是我弟弟”,不曾想竟被该女子扇耳光。
民警赶到后,那名骑车女子否认自己打了小女孩,并大模大样地声称自己是从这里路过,看见两个小朋友在公园里玩没有大人带着,出于好心帮忙照看一下小孩,想带他们去找家长,但小孩不去,之后家长就来了。
不过,现场还有一位家长说自己的小孩也被这名女子拉着差点带走了,幸好自己在旁边看着。
后来民警把女子带到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我很关心现在这件事的进展到底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人。
这个抢孩子的女子是人贩子吗?有前科吗?或者这个女子是否有精神病?如果没有精神病,接下来会怎么处理呢?
坐等结果!
页面更新: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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