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女子在20天内,被男友骗18.9万,分手后留给女子3千双鞋子

现在的恋爱真是拿金钱做交易吗?如果没有金钱估计就没有真爱了。近日,辽宁大连发生一件让人感到惊讶的事情,大连的张女士报警称,自己和男友恋爱20天,被骗了18.9万元。

2021年5月底,张女士在社交平台上认识了一男子韩某,两人交流一段时间后便约起见面。根据张女士表示,与韩某第一次见面时,觉得韩某很懂得浪漫,为自己花费千元在海滨放烟花,在这种浪漫的情况下,韩某提出要与自己处对象,面对韩某突然的表白,张女士也是有所犹豫,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与韩某交往。

辽宁:女子在20天内,被男友骗18.9万,分手后留给女子3千双鞋子

在两人交往过程中,韩某多次表示要给张女士买房买汽车,时间慢慢地过去,不久后,韩某告诉张女士,自己在星海湾一号为她买了一套房子。韩某的行为让张女士非常感动,哭得稀里哗啦的,但是张女士万万没有想到,其实自己已经慢慢陷入了韩某的圈套,面对爱情的张女士已经完全无法自拔。

辽宁:女子在20天内,被男友骗18.9万,分手后留给女子3千双鞋子

韩某的圈套开始了

韩某让张女士为了彻底地信任自己,买一条项链套住我,结果张女士一出手就是3.8万元的项链。

后来,韩某又称自己是某品牌的代理商,让张女士辞掉目前的工作,跟他一起卖鞋子创业,还带着张女士来到批发市场,直接购买了3千双鞋子;

没过多久,韩某又表示,想买一辆二手车,用于拉货的,方便以后张女士卖鞋子,这笔钱是张女士贷款支付的;

此后,韩某带着张女士来到海边的一处房子,“韩某说房子是自己的”;后来韩某又称,要来货了,需要4万元的运费,自己的银行卡有限额,所以张女士又给了韩某4万元;

从认识到结果,只有短短的20天内,张女士在韩某身上花费了18.9万元。

辽宁:女子在20天内,被男友骗18.9万,分手后留给女子3千双鞋子

突然有一天,韩某给张女士发信息表示:我明天回去大连了,会把一切都拿走,你不是花了19万吗?我全部给你,咱们俩结束了,放心,一分不会差你的。

辽宁:女子在20天内,被男友骗18.9万,分手后留给女子3千双鞋子

面对堆积如山的鞋子,张女士心如刀割,无奈之下,只能全家出动,连白发苍苍的六旬老母亲也为此奔波,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些鞋子全部卖出去,还自己的贷款。

这个事情被曝光到网上后,纷纷引来了网友们的谴责及质疑,网友们评论说:世界的人果然是无奇不有,相识不到20天竟然就为对方花费接近20万,难道真的那么渴望爱情吗?看来这个张女士应该不是90后或者00后的人,因为这两者年龄的女子是非常聪明的,男子就靠这些手段远远不能骗取她们;还有网友评论说:这个事情为什么还有些过程没有报道呢?这种男人应该要抓起来吊打,怎么会如此心狠,张女士的可是贷款啊,并不是自己有存那么多钱,这个韩某不会心痛吗?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看来韩某是个铁心肠的人。

对于这个事情,小编评论:

网络是虚拟的,最终能够成功地走在一起的,真的少之又少,除非个别才会笑着走下去,所谓的知人知面不知心,这句话可以完全地用在韩某身上,所以希望所有恋爱中的男女,一定要睁亮眼睛看清楚对方,拍拖期间消费是理所当然,但是面对金额较大的情况,建议还是悠着点,最怕到结果是人财两空,谨记。

在这件事情中,韩某虚构自己有房有车,又以创业为名,让张女士辞职一起卖鞋子,前后诈骗张女士18.9万元,因此很多人认为韩某的做法是属于诈骗行为。但是根据《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定义,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现在那3000双鞋子还在张女士手上,那条3.8万元的项链,韩某可以认为是在双方恋爱期间,张女士赠送的礼物,所以不属于诈骗行为。

对于韩某的行为,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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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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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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