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陆市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2021年安陆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资源科学均衡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推进依法办学和规范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原则

(一)全面统筹,强化保障。全面统筹城乡学校教育资源,切实保障每个学生就学需要,切实维护教育公正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保持2019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不变,努力保障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三)规范程序、控制择校。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分类分步招生,控制择校行为。加强公示公开,保证招生公正公平。

(四)控制班额、均衡发展。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控制新生班额,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促进城区学校均衡发展。


三、招生对象

(一)城区居民子女。城区居民子女是指户籍和居住地均在安陆城区的居民子女。安陆城区范围包括府城街道办事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行政区域。

(二)随迁居民子女。随迁居民子女是指户籍不在安陆城区,但在安陆城区长期居住的居民子女。主要包括两类:

1.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安陆城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入住的。

2.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安陆城区,但在安陆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属城区常住人口(含进城务工、经商及其他长期在城区居住人员)。


四、招生办法


(一)新生分类分步入学。

1.在城区有法定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新生住所属其法定监护人在安陆城区的法定房产。房产资料齐全的,学校审核直接办理入学登记。房产资料不全的,学校先集中登记,组织入户核实,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学登记。

2.享受优待政策的入学对象。家长需提前向教育局提供子女享受优先保障入学的相关资料,经教育局核实后,凭教育局出具的“入学调剂通知单”与第1类人员同步办理入学登记。2021年享受优先保障入学的对象如下:


安陆市招商引资及人才引进等人员子女(安发〔2017〕12号),由市商务局审核后,集中报送市教育局;

司法、公安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孝教办发〔2020〕5号);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孝消〔2020〕35号);

符合文件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政联〔2013〕4号)。

3.城区无法定房产长期在城区居住的居民子女。户籍在城区,暂无法定房产的城市居民子女。

4.父母在安陆城区务工无法定房产且长期在安陆城区居住的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上述1、2、3类对象登记完成后,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按入学登记要求提供资料在片区内学校申请登记,额满为止;片区内学校额满的,可到相对入学比较方便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登记入学。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1.控制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所有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关爱随祖辈居住的留守儿童入学。随祖辈生活的留守儿童,经核实其父母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按身份类别,可以祖辈房产为依据入学。

3.作为入学依据的新购房产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交付业主使用(以法定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准),各校根据招生实际可在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时适当调整。

4.方便二孩同校入学。近两年调整片区内,属同一家庭二孩入学的,如一孩在原片区学校属非择校入学,经家长申请,二孩可以选择在原片区入学。

5.严禁租房择校入学。在城区已有法定房产的居民子女,禁止以租房的形式择校入学。

插班生入学按照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五、日程安排

(一)招生政策宣传(8月16日至21日)

各校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8月16日起,学校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家长咨询;8月20日前,各校在校门前发布本校招生公告。


(二)启动招生登记(8月22日至27日)

1.8月22日至8月24日。受理在城区有法定房产的居民子女及享受优待政策的居民子女入学申请登记,建好“一生一档”。

2.8月25、26日。教育局组织专班核查各校招生情况,核查结果进行公示。

3.8月25日至8月27日。受理城区无法定房产且长期在城区居住的居民子女和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根据前期登记受理情况,招生计划已满额的学校不再受理此类对象入学申请,但招生专班工作人员仍需负责接待申请人员的政策咨询;学校招生计划有空余的学校受理此类对象登记,组织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现场办理入学。

(三)公示新生名单(8月28日)

各校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公示全部登记入学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开学准备(8月29日至31日)

1.处理遗留问题(8月29日至30日)。各校完善招生档案,成立专班,处理好前期招生中出现的遗留个案问题。

2.组织新生报到(8月31日)。新生平行编班,分班通知新生9月1日入校报到。

附件 2021年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区划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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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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