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研究生嫖娼被开除,你怎么看?

9月23日,有关“复旦大学三名学生在校外嫖娼被开除学籍”一事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嫖娼是违法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但这并不表示犯法,几名学生因嫖娼就被开除学籍,这个处罚是不是太大了?


据复旦大学学生称,三名涉事学生被开除的处分决定书,还以实名的形式在学校公示。9月24日,复旦大学作出回应,表示处理决定是由校保卫处做出,由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处罚的范围是在校内,没有刊发在网上。


也就是说,复旦大学承认了“三名学生因嫖娼被开除学籍”的事实。只不过,学校只是在内部公示,想引起学生的警示,不要去做那些违法违规的事。谁曾想竟然被人捅到网上,引起了网络轩然大波。


三名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一名是博士研究生,其他二人是硕士研究生。嫖娼的时间分别是2020年和2021年,三个人不同时间去嫖娼的,但同样被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复旦研究生嫖娼被开除,你怎么看?

值得注意的是,三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是以实名的形式公开张贴在学校的公示栏里。也就是说,这三名研究生是被完全暴露在所有学生的目光下,或许还会遭到一些人的指指点点。


在《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中,确实有明确的规定,卖淫、嫖娼、或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也就是说,按照规定,三名学生被开除是学校制度内的事。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用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该规定明确规定了送达方式,如学校未依次进行相应步骤的送达,公开张贴公告于众的做法则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复旦大学的三名学生有没有按照相应的步骤去做呢,如此冒失地公开学生信息,是否妥当?

复旦研究生嫖娼被开除,你怎么看?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学校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学生嫖娼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学校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当然,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嫖娼的学生应该被开除学籍,这其中的权限给予了学校自主的权利。学校在自我权限中,开除学生也算是无可厚非,谁叫这几个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呢,也是咎由自取。


然而,三名学生中一人为博士研究生、二人为硕士研究生,也都算得上是人才,被学校开除学籍,肯定会成为他们身上的污点,对他们将来的事业和生活都可能带来影响。

复旦研究生嫖娼被开除,你怎么看?

但我们需要想的是,嫖娼并非违法犯罪,而只是道德上的问题。在道德和才华的对应上,该怎么协调?毕竟嫖娼只是轻微道德问题,对他人也没有伤害,如此公开他们的隐私,是否过分了。


不少有才华的名人,都不是道德的完美者,当然国外的除外,他们并不会因为私生活上的事,而影响他们的生活和事业,更不会被随意公开个人隐私。学生之于学校,还是弱者,保护学生隐私,还是有必要的。


并且,不能因为学生在某些方面有瑕疵,就一棍子打死人。伟人曾说“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就是要给人有改过的机会。要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只是嫖娼的道德问题呢?用得着这么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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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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