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非法入境/滞留“十问”

签证是合法进入一个国家的凭证,而这个凭证有着严格的时间限制,在你获得签证的时刻起,就应当遵守该签证所附带的各项规定。但是当我们的签证超期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我们来看下日本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

出现非法入境日本,或超过居留许可范围而滞留等情况时,将对适用于入管法第24条规定的强制出境事由的外国人,强制性地驱离日本,这是日本入国管理局为防止对日本安全或利益构成损害而执行的的重要公务。

日本签证非法入境/滞留“十问”

第1问

Q:超过居留期限非法滞留,但已向入管局自首,正在办理要求今后继续在日本生活的手续,在法律方面不会有任何问题吗?

A:在已自首陈述的人员中,很多人存在这样的误解:“由于已向入管局陈述非法滞留等情况,因此法律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了。违法状态已被撤销了”。

即使外国人向入管局自首陈述,非法滞留等的状态也不会立即消除,只要法务大臣未认可特别居留,违反入管法的状态就不会发生改变。

因此,在法务大臣作出判断以前,原则上不会认可从事劳务活动,正在工作的工厂或公司等也可能会因为违反入管法而被揭发。


第2问

Q:被强制从日本出境的人员或勒令离境的人员可以再次入境日本吗?

A:以非法滞留等为由被强制从日本出境的人员或收到离境命令而离境的人员,根据入管法的规定,原则上不得在一定期间(所谓“严禁登陆期间”。)登陆日本。具体情况如以下所述。

① 所谓的惯犯(过去曾被强制出境,或者收到离境命令而离境的人员),其严禁登陆期间为自强制出境之日起10年以内

② 被强制出境人员(不含①的情况)的严禁登陆期间为自强制出境之日起5年以内

③ 被勒令离境的人员,其严禁登陆期间为自离境之日起1年以内

此外,对于违反日本国或日本国以外的法律被处于1年以上的徒刑或监禁的人员,或者违反取缔麻醉剂、大麻、鸦片、兴奋剂等相关法律而被处刑的人员,没有严禁登陆期间的相关规定,不得再登陆日本。


第3问

Q:到入管局自首时,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A:自首时,请携带护照。因丢失等原因而不持有护照时,请携带能明确证明身份的证明书。希望回国时,原则上请携带有效护照。此外,除了护照,还需要准备回国的机票或旅行代理店出具的机票预定确认书,但如果处于非法滞留等境况或者违反其他法律时,考虑调查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事先准备的机票可能无法使用,因此请首先到附近的入管局自首并进行询问。

日本签证非法入境/滞留“十问”


第4问

Q:所谓“勒令离境制度”是一种怎样的制度?

A:勒令离境制度是指在违反入管法的人员中,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法滞留者,不限制其人身自由,而是直接通过简易程序令其离境的制度。

关于勒令离境的对象,在入管法第24条之3作出了规定,具体是指符合以下某项的非法滞留者。

① 表达立即从日本出境的意愿并亲自到入管局自首

② 不适用于非法滞留以外的强制出境事由

③ 入境后未因盗窃罪等限定的罪行而受到徒刑或监禁处罚

④ 以往未被强制出境或勒令离境

⑤ 估计确实可立即从日本出境

第5问

Q:希望适用于“勒令离境制度”时,应当到哪里自首?

A:针对自首者的违法行为调查,原则上在8处地方入国管理局(札幌、仙台、东京、名古屋、大阪、广岛、高松、福冈)、3处地方入国管理局支局(横滨、神户、那霸)以及1处派出所(鹿儿岛)进行,因此请到上述地方入国管理局等机构自首。 

不过,在平日的办公时间到上述以外的最近的入国管理机构自首时,将会在该机构向自首者发放自首确认书,并告知当事人到调查违法行为的上述地方入国管理局等机构自首的日期时间和自首场所。

第6问

Q:也可以到希望离境机场的入国管理局自首吗?

A:即使到位于机场的入国管理局自首,也会发放自首确认书,但由于违法行为的调查等需要一定的时间,原则上无法在自首当天离境。因此,想接受离境命令而离境的人员,请先在8处地方入国管理局(札幌、仙台、东京、名古屋、大阪、广岛、高松、福冈)、3处地方入国管理局支局(横滨、神户、那霸)以及1处派出所(鹿儿岛)办理完规定的手续。

日本签证非法入境/滞留“十问”

第7问

Q:从自首到被勒令离境,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A:这要根据自首人员的状况(是否持有护照等)而定,但是从到地方入国管理局等机构自首一直到收到离境命令书,大概需要2周左右的时间,因此在预定回国机票等时,请注意把握时间。

第8问

Q:过去没有被强制出境经历的外国人,因非法滞留嫌疑而被揭发时,是否适用于“勒令离境制度”?

A:勒令离境的对象仅限自行到入国管理机构自首的人员,因此被揭发的非法滞留者无法通过入国管理局成为勒令离境对象。

第9问

Q:曾经使用伪造护照入境并非法滞留的外国人自行到入管局自首时,是否适用于“勒令离境制度”?

A:使用伪造护照入境日本的行为相当于非法入境,因此您所询问的事项不属于勒令离境对象,将会因为非法入境嫌疑而被执行强制出境程序。

日本签证非法入境/滞留“十问”

第10问

Q:一度被勒令离境的外国人在过了严禁登陆期间之后,入境日本并再次处于非法滞留状态时,该外国人如果自首,是否会被再次勒令离境?

A:勒令离境的对象仅限以前未被强制出境或未被勒令离境的人员,过去已被勒令离境的非法滞留者不属于勒令离境对象。

如果我们正常的进行签证申请和严格的按照签证条款来执行的话,这些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非法滞留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如果您选择去日本工作、学习或者旅游,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正确的方式赴日!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7

标签:日本   仙台   札幌   福冈   日本国   签证   机票   护照   外国人   管理局   对象   人员   制度   时间   地方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