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格就算明码标价?3游客在广西吃4盘海鲜付了974元称被宰

吃了4个菜花了974元,我是不是被宰了?7月8日,媒体报道了3名游客在广西北海点餐吃海鲜后怀疑被宰。

有价格就算明码标价?3游客在广西吃4盘海鲜付了974元称被宰

当事人是3名在校大学生,在北海游玩后想尝尝当地的海鲜,按照出租车司机的推荐,他们在某餐馆点了粉丝蒸沙虫、辣炒油螺、白灼虾等四道海鲜,共消费了974元。当事人称“店家只称重量,没在称上打标价”“直接叫我们先吃,吃完就给账单了,吓死人”。

店家称,三人点的油螺、沙虫,属于新鲜海鲜,哪里的价钱都贵,他们卖的价格是不算贵的,如果觉得贵,可以打12315投诉。目前,当地市监局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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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不但全国关注,当地媒体也是进行了跟踪报道。北海365网比较客观地分析了当地存在一些不良现象“

如今休渔期,海鲜价格水高船涨。北海一些街道的门店都大门紧闭。实体业那么难做的今天,“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也是偶尔存在的。不管是什么宰客还是缺斤少两,都需要文旅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定期巡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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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网友明显是圈内人,评论非常到位:海鲜价格问题不大,但重量有水份,那碟白螺不可能有6.3斤。这种打着海虾18块一斤的大排档都是先吸引游客进店,点菜员引导游客点一些容易吃称又贵的海鲜。现在要求明码标价,店家只能从称上做手脚,5、6两称很普遍。游客都是吃了再看帐单的,一旦发觉挨宰,海鲜已吃,就很难有证据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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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涉事餐馆在玻璃上标注了每500克海鲜的价格,算是标价了。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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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要求店家要让消费者知道单价,还要知道实际价格、真实重量等。而据当事人称:“称重时称不出价格是多少钱,只称出重量,称得比较快,我们还没看清楚他就称完了。”

从菜单上看,当事人签字时,确实没有每个菜的价格,只有单价,后面的价格是后期算出来的。这种方式确实很容易让当事人事后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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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关于称重很快的说法属实,也就很难说商家保证了计量正确。如果再加上不算总价,让当事人吃完再算,那就更容易让当事人产生刻意诱导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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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8

标签:帐单   海鲜   缺斤少两   沙虫   游客   北海   价格   称重   广西   店家   单价   人称   当事人   消费者权益   餐馆   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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