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和何先生认识十三年了,也可能是更久。当一段感情开始以年来计算,便会变得不清不楚。
第一次见到何先生时,我六岁。
那时母亲强硬把我送到当地幼儿兼小学的学校。我性顽劣,好喜乐,在门口哭哭啼啼不肯进去。
何先生就是这个时候进的门,被我的一脸悲壮给震住了。
他长得真好看,干净清爽,是我这个小土狗没见过的好看。
我忘了哭,鼻涕直流地冲他露齿一笑,以前奶奶总夸我这样笑好看!
后来我和何先生在一起后,我有次问他,是不是当时看到我笑就被迷住了。
何先生只是一直笑着看我,没有说话。
02。
我和何先生是十七岁在一起的,我表白的。
其实最开始我只想默默喜欢他,可贪心是人类的本性,喜欢上一个人总忍不住想要告诉他,让他理理我。
山不向我走来,我便向山走去。
我跑到何先生家楼下,站在窗下喊他的名字,满心欢喜地想和他有个开始。
他推开窗朝我挑眉的表情,我记了好多年。后来我回想起这一天,还是会悸动不已。
我和他说:“我喜欢你。”揣着一颗不安的心羞涩地等待他的回答。
“我知道。”那时候何先生是这样回答的。
少女时期的我以为只要说了喜欢,就可以在一起,后来我又长了一轮年龄才知道,喜欢和在一起是两回事。
我以为我和何先生算是在一起了,朋友挤眉弄眼地问我时,我总是娇羞地推搡她让她别说了。
可何先生的“我知道”,仅仅是字面意思。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我不接受你。
朋友都说我疯了,为了喜欢何先生,我抛弃自尊,死皮赖脸地纠缠他。
也许是被我的锲而不舍打动,或是真的被我烦透了,总之,我和何先生真的在一起了。
少年人的喜欢像烧不尽的野草,热烈而经久,不顾一切地把爱情当赌注,去求一个可能。
03。
我喜欢他时,除了他,似乎全世界都知道了。
但我们在一起了,谁也不知道。我不敢说,何先生也没说。
那时候我便清醒地意识到,何先生真的不爱我,他允许我参与他的过去和现在,却不肯陪我走完一辈子。
那些幸福的日子里我成了双面人,一面心满意足,一面如履薄冰,我小心翼翼地收集记忆,好让我以后不那么遗憾。
其实我们在一起时,何先生做得很好。
定点的早餐,走心的礼物,课间小憩醒来也会发现身上有他的外套。少年的浪漫温温柔柔,无可挑剔。
只是从未说过“我喜欢你”。
04。
有次我把它当故事说给朋友听,故意把现实的残酷美化了,故事里我和何先生都用尽全力去相爱。
“真浪漫,后来呢?”朋友问。
“没有后来。”
故事就是故事,现实里那么多不堪也能用文字包装下,最终呈现出来也很美好,就连浪漫也可以伪造。
我和何先生的故事,是我很喜欢他,仅仅如此。
我可能永远学不会聪明,四岁时抓住了一只蝉以为能留住夏天,十五岁时我吻了他的脸以为能永远在一起。
其实我不过是是花了很长的时间走到何先生身边,短暂地和他在一起了。
又花了一生的时间,在这路遥马急的人间思念他。
我知道再也遇不到更好的,在我心里,他是最好的。
其实人这辈子走走停停,不生病便是福,如果能再赚点小钱,便是天大的福分。
爱情是生活的调味剂,不是必需品。
他仍是我年少的光,回首亘年漫月依旧心动,我从未后悔相遇,只是难免遗憾。
如果痛苦有尽头,我愿意等到灯火通明的那一天。
页面更新: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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