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家的拆迁款没分我,现在要分摊医药费十几万,我该出吗?-

这问题你不能出面,一切问题由你妻子处理,岳父拆迁款没分给女儿应该有原因,估计你的经济状况比较好,与岳父家相差悬殊,所以拆迁款没分给女儿,岳父母家有人住院,承担不了昂贵的医疗费用,要女儿承担十几万,根据你的经济状况来确定,经济条件好,可以考虑拿出一部医疗费,经济状况不好也不能外借钱给他。岳父家有困难应尽力而为。




这还真是个问题,拆迁款没给你,再叫你平摊医药费,不知你岳父家是什么罗辑。如果你是个爆发户,不差钱,十几万对你九牛一毛,就不讲纠了,快拿吧。如果条件不允许,你不拿或拿不出,不拿没毛病。谢谢邀请!




谢大师兄邀请!

岳父家的拆迁款是岳父家的,没有给你分,无所谓对与不对,因为拆迁的是你岳父家的房子。如果是岳父家的遗产不给你分,那就不合理了,因为你有法定继承权。但岳父的医药费给你适当分摊是合理的,因为是在你的义务范围,理应承担。元芳你怎么看?




不该出,最好别出,否则,费力不讨好,还白白搭上那么多不必要的支出。我估计,你岳父的钱肯定是绝大部分给他儿子了,如果他没有给他儿子的话,正常情况下不会一分钱不给你。

说明你岳父重男轻女的思想十分严重不堪。你岳父总是想着有钱有好处给他儿子家。

平时你这个当女婿的怎么做都是应该的,怎么做都不好。他儿子怎么做都对,怎么做都是应该的。

你如果分摊十几万,等于给他儿子省钱了。谁拿到拆迁款谁应该出这部分钱。

另外,就算是承担了医疗费不可能是百分百的患者出钱,到时候还会报销一部分,报销的钱去哪里了?肯定给他儿子了。怎么不说报销后的钱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呢你想想?你岳父肯定都给他儿子了钱。

你这次如果出十几万,以后不一定还有什么事情让你们家出钱。有第一次就可能有、甚至一定会有第二次让你出钱。将来将一发不收手,而且,你出钱他们认为是应该的。不会领你人情。

咱们不能当这种大傻子。

你以为这样就能买出好吗?根本不可能。他们只能越来越得寸进尺。

你就是全部的钱都给他们家,他们家人都会嫌少。得了便宜还卖乖。甚至骂你没本事。




出不出医药费,是你的权利,出医药费是你的孝善,不出医药费,任何人也不能非逼你出,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法律法规没有这方面的规范的。谈到岳父家拆迁款没分你,就这一点,也看出来你并非没有善心,只不过是“怨”字占据了你的心田,其实,做人还是大气一点吧,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不分给你拆迁款,岳父家也没有错,如果你用传统的行为来绑架你的道德情操,就真的束缚住了自己的发展,以德报怨,你的德行就会永远放大,你的行为不仅能成就自己,更能传承一代又一代人的美德。更何况岳父家把一个美丽千金都送给你了,那又怎么对待呢?只要是你爱自己的妻子,爱这个家,又有什么可“怨”的呢!




坚决不出!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既然他把拆迁款都给了他儿子,那就理应由他儿子全权负责帮他养老。当然,你老婆作为他女儿适时去探望一下,照顾一下也是应该。但是医药费就免谈了!




你岳父家的拆迁款,关你屁事,你家要是拆迁了,拆迁款会分给你老婆吗?你能不能将心比心一下?说到分摊医药费,那是你老婆和她兄弟的事,跟你没关系,让你老婆跟你小舅子他们自己解决去。




岳父家的拆迁款没分我,现在要分摊医药费十几万,我该出吗?

这个问题,你岳父的房子拆迁款。没分你。因为是他的,于你无关。但是如果不分给他的女儿,你的老婆。这就是不对。自己的儿女都不分一点钱确实是说不过去。但是现在生病例要分摊十几万的医药费。这个你要个你老婆商量一下有她作主处理,该给多少就给多少。因为你们的婚姻还存在。也就要承担父母的医药费。




你的岳父岳母老家拆迁,(也就是你妻子的父母)按道理讲应该给你们,即便是你作为女婿没有份儿,但毕竟有妻子这里呢,也应该给妻子一份。(也就是自己的女儿)

再者说,你俩已经结婚了,在法律上女儿女婿也是应该有这一份的。

首先,这点上我认为就是岳父母的不对了,即便是不给女婿,那多少也应该给你妻子点,毕竟你妻子是他们的女儿。

现如今要分摊十几万的医药费,我是这样想的,仅供参考。

你也说了,岳父家里拆迁没有分给你们夫妻俩一分钱,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就不必要跟着一起分摊这十几万了。

原因很简单,就拿你妻子来说话,同样是自己的儿女,为什么拆迁了,一分钱没有女儿的呢?现在却还要求分摊十几万的医药费。

这明摆着是不公平,这事要是发生在我身上,我心里也认为不公平,我也不服气。

这足以说明,岳父母根本不会办事,即便是女儿已经是嫁出去的人了,那也是自己的孩子,从个人感情上来讲,以及从法律的角度上去看,嫁出去的女儿同样有权利分一份。

所以说,岳父母也是不会办事。

像这种情况,你妻子(岳父岳母的女儿)是有权利去法院上诉的,要求补偿自己那一份。

当然也分情况,因为老家房子拆迁,那是只属于岳父母的财产,像这种情况下,岳父母是有权利进行分配的。

也就是说,如果岳父母当初没有给女儿这一份,是岳父母自己作出的决定,那这个就没有上诉的权利了,如果是有其他人的挑拨,女儿就是有权利上诉的,必须有女儿一份。

当然,不好之处就是,一旦上诉,也就意味着彼此之间的亲情就没了。

同样的道理,拆迁款岳父母没有分给女儿,也就是你妻子,那同样的,你妻子也可以不分摊这十几万。

但是也不能一分不出,多少也得出点,毕竟这是自己的父母,父母有病了,做儿女的出于孝道也多少应该出点。

但是金额就可以少点,按照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你妻子的心意就行了。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

既堵住了悠悠众口,自己也尽了作为女儿应该做的事就行了。

如果你一分钱不出,那恐怕别人会说你妻子不孝顺,甚至会说你妻子不是人。你应该明白吧?

所以,多少也应该出点。

但是出多少,就看自己的心意就行了,还是那句话,不必真的分摊十几万。

作为老人的赡养问题,这自古以来的重任就是首选儿子,一般都是儿子出钱,女儿出力就行。

再者说,分钱的时候没有女儿的份,现在需要钱看病了,却让女儿出钱平摊,我认为这就是父母的偏心,就是不公平。所以说,我不会分摊十几万的,最多出一点聊表心意就行。

这种情况最难处理,因为一旦掌握不好,很容易引起亲情间的分崩离析。

其导致这种局面的罪魁祸首,就是出在不会办事的老人身上。

我的建议表达完了,仅供参考,毕竟这是你自己的家事,我作为外人,只能给个建议参考。




严格来讲,拆迁款本来就没你的份。人家的拆迁款,凭什么分给你?至于医药费,无论从法理还是情理来说,你都得掏点,但不掏那么多。

法律有一个原则:处理民事纠纷,条款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什么?

公平。

你岳父家的拆迁款,这就不用说了,与你无关,你不用惦记。就算你岳父偏心给了别人,那也是人家自己的事,你无权质疑。

这是法律规定的。就算他偏心,你也没办法。

医药费,你得掏,只是不必分摊,掏一点就够了。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有相关的原则。

就是以上说的那些。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43条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相互之间具有扶助的义务。

这也赡养。你有协助配偶赡养的法定义务。而赡养的内容,是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这就包括给配偶的父母治病。

所以,掏钱还是要掏的。

掏多少,这个大概才是你最关心的。

这要看你与你老婆的人均月收入。

如果你们俩的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一分不掏。

如果你们俩的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看高多少,然后再看你岳父有几个孩子。比如果你岳父有俩孩子,你和你老婆的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100块钱,好,你每月给岳父50块钱,高出200,你给100,也就是按50%算。

如果你岳父有三个以上的孩子,按40%算。

这是在你和其他赡养人经济能力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要这么算。

但是,还要考虑到你岳父的偏心,也就是其他赡养人分到钱了的话,你们每个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不一样,这一点要考虑的。毕竟,法律的原则是公平,你岳父自己酿下的酒,不管是酸是苦,得让他喝一喝。

简单说,经济能力差距明显,有钱的多掏,没钱的少掏。按比例,你,最低可以20%。

也就是,你和你老婆的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100块钱时,你给岳父20块钱。

至于更多的医疗费用,不管。赡养费掏了就完事。

因为赡养产生的医疗,没法规定必须得把老人治好。钱不够治不好,算他倒霉。

分摊?凭什么分摊?为什么考虑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玩的就是个公平。

没有那个经济能力,拒绝分摊,你占理。你岳父不能从经济能力更好的子女处获得更多的医疗费用,那也是他自己的问题,他想割你的韭菜,你可以说“不”。

你给你岳父掏点医疗费,完全出于情理道德,而不是被道德绑架。谁想用道德绑架你,你就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律是公平的。如果你没钱,法律保护你不吃亏;如果你有钱但你就是小气,那么按照比例你也得多掏,法律不会偏袒你的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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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医药费   岳父   偏心   块钱   女婿   也就是   妻子   儿子   权利   父母   女儿   老婆   能力   法律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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