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德又出手了,不管祖德老师此举是不是蹭热点,举报偷税逃税,维护国家税收,这个怎么着都得给他点个大大的赞,不管是谁,遵守法纪都是基本的公民义务,如果查证属实,相信林生斌一定会受到税务部门的严肃处理。
但是如果据此以为林生斌会因此蹲进大牢去免费吃喝,那就白日做梦想多了,可以很肯定地说,单就税务问题,林老板是肯定不会进去的,经济上可能有点损失,但是不会影响他继续逍遥快活?为什么?法律规定的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看到了吧?“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其实说句实话,关于税收的法律执行问题,弹性比较大,爽子现在不也逍遥快活嘛,她可是累犯了。至于为什么弹性比较大?这个,您就别多问了,管好自己,遵纪守法就对了。
页面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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