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教你:中秋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律师教你:中秋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中秋将至,各种各样的月饼、零食礼盒成为国人走亲送礼的大热门。品尝美味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食品的健康安全。


如果不慎买到过期的食品,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今天高瞻法务就来教大家: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律师教你:中秋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首先,如果东西还没吃,那么证据一定要留好,最好拍照备份。然后我们可以直接找商家索赔。可按照物品十倍的价格索赔,不满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算。


这里大家可不要不好意思,法律已经是最低的道德标准,面对某些奸商就是要寸步不让!


有的商家可能会说,你们没有吃,也没有任何损伤,只能原价退回,不愿意支付多余的赔偿金。


律师教你:中秋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直接拨打12315。当地消费者协会,各地消费者协会的官网、电话、官方微博都可以进行举报投诉。大家可看自己所属的地区进行投诉举报。


要是我们已经吃了过期食品,除了十倍赔偿外,还可以索要额外的赔偿,具体赔付标准的话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而言之,买到过期食品,我们可以要求十倍赔偿,如果说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保底赔偿为一千元


律师教你:中秋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安全不可忽视,消费者的个人利益也绝不能受到侵犯。


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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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标签:寸步不让   个人利益   食品   赔偿金   价款   法务   生产者   安全标准   经营者   消费者协会   中秋   金额   损失   消费者   商家   律师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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