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改由税务部门征收,这盘大棋你看懂了吗?

日前,四部委发布通知,决定将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上述四项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其中河北、上海等七地自7月1日开始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这项征管划转工作。


土地出让金改由税务部门征收,这盘大棋你看懂了吗?


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征收,会给房地产造成什么影响?对此基本上有三种观点:


观点一:此举意味着中央马上要收走土地出让金了,地方卖地冲动没了,财政收入受到很大影响,然后要地方要开征房地产税补这个缺口。


观点二:通知中明确提到,土地出让金等分配机制不变!这次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征收主体这笔钱肯定还是地方支配的,对房地产市场不会有实质性变化。


观点三:这次土地出让金收入转税务部门收取,目的其实就是改变过往收钱和花钱的都是同一个部门,在制度上降低腐败的可能。


短期内,大观君基本认同第三种观点,但如果放到一个更长远的视角,可以说,即便是“房产税”,也只是本次综合改革中的一小部分。


土地出让金改由税务部门征收,这盘大棋你看懂了吗?


对此,我们可以简单解析一下。


既然大家都关心房产税,那就先从房产税说起吧,关于这个话题,已经讨论不下十年了,但进展甚微,对此,有人认为是立法程序复杂,有人认为牵涉范围太广,也有人认为对地方财政触动太大,这些因素都有道理,但最主要的,还是征收房产税还需要解决一个法理问题。说到这里,我们需要纠正一个概念,那就是这个税种正式的名称是“房地产税”,因为严格意义讲,“房”是贬值的,真正升值的是“地”,因此,征收“房地产税”,这里面的“房”相当于形容词,用来修饰的是“地产税”。


那么问题来了,土地增值了不假,但土地这项财产并不是业主的,而是国家的,因此,国家要征收房“地产税”,应该找地主去呀。


对此,有人会说,土地虽然是国家的,但使用权却是业主呀,所以找业主收也说得过去。这就更有问题了,业主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买房的价格,已经包含土地出让金了,为什么还要征税?


所以,要征收房地产税,首先要解决这个法理问题,而要解决这个法理问题,“费改税”是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如今的这个举措,就是“费改税”的一个前奏。而且,这个改变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因为早年土地批租的期限不是很长,部分地区有的批租期已经届满,根据现行法律,续延是必然的,但如何收费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顺势推行“费改税”,时机不错。


但这次的举措,绝不仅仅只是推动房地产税这么简单,更大的可能是以此为契机,推动税务置换。


土地出让金改由税务部门征收,这盘大棋你看懂了吗?


对此又该如何理解呢?


这就要从大的政策上来解读了,目前国家要推动经济“脱虚向实”,但实操中推动却很困难,原因很简单,如果把财政收入比作“币”的话,土地收入是虚币,实体经济是实币,目前很多地方主政者口头上支持“实币”,但行动上只想拥抱“虚币”,因此,目前的状态是“虚币驱逐实币”。


如何改变这种状态,税务置换就是破局之处 这个改变要分四步:


1、 土地财政改由税务征收,其它不变;



2、 收了一段时间后确定基数后推行税改,土地财政大头为中央税,企业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大头为地方税;



3、 税务结构置换以后,地方为多征税必须发展经济,甚至会请求中央降低土地税以帮助企业降成本。



4、 中央可以将不同地区所征收的房地产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二次分配,真正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风起于清萍之末。很多重大的变革,往往是从不经意的小处着手,总之,房地产及相关领域迎来革命性剧变的帷幕已经拉开。



关于这一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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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标签:主政者   税务   部门   地产税   法理   财政收入   举措   业主   对此   观点   土地   中央   地方   国家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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