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翻拍电影,受害人和罪犯都不应被侵权

湖南“操场埋尸案”将被改编成电影《操场》,现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预计在10月开机。

此事被“操场埋尸案”被害人女儿知道后,公开发布声明,《操场》团队没有通过家属授权,她担心事件被胡乱改编,会存在对父亲的名誉、隐私等情况的曲解,从而引发大众的臆测,形成侵权纠纷。因此,授权律师全权处理《操场》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

2021年3月26日,《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专题片第一集用大时长讲述了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办案背后的故事,也让这个“学校跑道内挖出一具遗体,破获一个16年前命案”的事件,被更多人关注。

“操场埋尸案”翻拍电影,受害人和罪犯都不应被侵权

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一封反映新晃一中操场修建中的经济问题的匿名信,让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怀疑和不满,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次日用铲车将土坑填平。

2003年1月25日、2月11日,邓世平的妻子及弟弟先后向新晃公安局报案。但直到2019年4月,新晃公安局查获杜少平等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其它犯罪行为,经深挖线索,“操场埋尸案”才大白于天下。

而根据《操场》在国家电影局备案公示信息显示的故事梗概,新光县第一中学操场改扩建工程监理董一民老师,拒绝豆腐渣工程的‘合格验收’,被包工头杜立青及其同伙杀害并埋尸操场下。在中央督导组领导下,公安部门一举打掉了以杜立青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给社会一个公平交代。

“操场埋尸案”翻拍电影,受害人和罪犯都不应被侵权

可以看出,《操场》是借鉴了湖南“操场埋尸案”的的故事脉络,但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创作的影视作品。

对素材的再创作过程中,“原型”是“正面人物”的,塑造形象更容易,一般不会造成公众“代入原型”时产生误解,不构成侵权。

“原型”是“负面人物”的,为了营造电影情节,引导观众情绪,更容易对“操场埋尸案”的罪犯,杜少平等人,以及众多“相关公职人员”,进行“隐私”“名誉”等方面的“歪曲和丑化”,这些“原型”家属更会受到侵权行为的伤害。会更容易被“泄露隐私”“歪曲丑化”等情节需要,陷入被侵权的境地

“本影片根据真实案件改编,有虚构情节”。是提醒观众,电影不是完全虚构,电影中的人物在现实中有原型。在电影人物,与真实事件人物,有出入而且给“原型”造成负面影响,导致评价降低,或隐私泄露,就会构成侵权。

“操场埋尸案”翻拍电影,受害人和罪犯都不应被侵权

比如电影《我不是药神》主人公原型陆勇在电影上映后发表声明,对于影片把他刻画成赚取不义之财的商贩表达了强烈不满。就是因为电影人物和真实人物,有了较大的出入造成的。

会被侵权的,不仅有受害者,还有犯罪者, 这是应该引起制片方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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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4

标签:操场   新晃   土坑   电影   湖南   团伙   罪犯   原型   名誉   家属   公安局   情节   隐私   真实   事件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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