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讨薪别冲动,这些维权途径须知道

2019仅剩最后两个月,又到年关,回家过年总得拿着钱才能回家过年。很多公司年底也是冲业绩的时候,但别光只冲业绩,员工工资也得按时发放。下面为大家介绍,讨薪的一些基本途径。

年底讨薪别冲动,这些维权途径须知道

针对讨薪有哪些途径?

途径一:与单位或欠薪老板进行协商

发生工资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这是上上之策,既能快捷、低成本化解纠纷,也能够得到裁判机关的支持。协商时农民工要注意保存证据,进行录音或录像,切忌发生肢体冲突。

途径二:拨打维权电话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工资发放产生纠纷,最好先拨打维权电话进行咨询,了解维权渠道。通过便捷的电话咨询,可以避免因不了解国家规定而产生误解,也避免因不了解维权程序而徒增维权成本,甚至耽误维权。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12333

司法部门:12348

工会组织:12351

途径三:通过调解组织调解

发生工资纠纷,也可以找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处理。对拖欠工资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工资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置换仲裁调解书,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置换为仲裁调解书或者进行司法确认的,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途径四: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发生工资纠纷,可直接拨打“12333”电话,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办公场所进行投诉、举报,处理期限一般为60日。通过行政部门查处,劳动者不用自行打官司、自行提供证据,维权时间大大缩短。同时,需注意,应在工资纠纷发生的2年内,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否则,超过2年期限,可能得不到保护。

途径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程序是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有例外);因工资纠纷已严重影响劳动者生活的,劳动者可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先予执行;工资金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即使不服也不能直接起诉;工作期间拖欠工资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在离开单位的一年内申请仲裁,超过一年可能得不到保护。

途径六:提起民事诉讼

一般的劳动争议案件须在劳动争议仲裁之后才能进入诉讼程序,但对于单纯追索工资报酬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同时没有资金咨询律师的讨薪农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

申请时要提交:

①法律援助申请表;

②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③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案件证据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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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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