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能否解除合同?能否降低工资?

  现在的女性在职场的比例越来越高,但是横亘在女性职场升职拦路虎、阻碍女职工正常工作的,那第一就是女性的生育问题,谁也不能妨碍生育自由。但是在职场的女性因为生育遭到公司非人般的待遇十有八九,更甚者直接开除。那么在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单位是否能直接解除合同?或者降低工资?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能否解除合同?能否降低工资?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属于特殊的劳动群体,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这一劳动群体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例如,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加班、劳动合同在三期内到期的,合同顺延至三期结束等。

  在实务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发现女职工怀孕的,基于本单位利益考虑,会找各种理由辞退女职工,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的,需要向女职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除了赔偿违约金之外,还应当支付三期内的工资待遇。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否降低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因此,即使女职工孕期个人提出调岗申请,而且的确存在新岗位和原岗位薪资差异的问题,但仍然不能教条地执行“同工同酬”。女职工孕期属于“特殊保护时期”,调岗需慎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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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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